采煤工作面必须按作业规程的规定及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采煤工作面

 采煤工作面必须按作业规程的规定及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所有支架必须架设牢固,并有防倒柱措施。严禁在浮煤或浮歼上架设支架。使用摩擦式金属支柱时,必须使用液压升柱器架设,初撑力不得小于50kN;单体液压支柱的初撑力,柱径为100mm的不得小9kN,柱径为80mm的不得小60kN。对于软岩条件下初撑力确实达不到要求的,在制定措施、满足安全的条件下,必须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严禁在控顶区域内提前摘柱。碰倒或损坏、失效的支柱,必须立即恢复或更换。移动输送机机头、机尾需要拆除附近的支架时,必须先架好临时支架。

 采煤工作面遇顶底板松软或破碎、过断层、过老空、过煤柱或冒顶区以及托伪顶开采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解读】本条是关于采煤工作面支护的有关规定。

 (1)回采工作面爆破后控顶距离增大,顶板活动加剧,此时若不及时支护势必引起顶板冒落。控顶区下作业危险因素将大大增加。

 在回采工艺诸工序作业中,支架倾倒的因素很多,如爆破崩倒支柱;采用水砂充填矿井水流冲倒支柱;煤、矸石砸倒支柱;另外采用倾斜分层上行开采时拆移输送机也能使支柱倾倒。因此,支架不能架设在浮煤和浮矸上,必须制定防倒柱措施,所有支柱必须架设牢固。

 (2)随着工作面的推进,控顶距离不断增大,此时在控顶区域内的支架将承受很大的压力,支柱时常会出现损坏和失效现象,若提前摘柱或对损坏、失效支柱不加以恢复和更换,将破坏支护系统的力学平衡条件,使顶板下沉量增加,产生裂隙、离层直至冒落。

 (3)使用摩擦支柱时必须使用液压升柱器架设,其中主要目的是使支柱获得一定的初撑力,以适应顶板下沉的需要,使支柱增加稳定性和相对顶板的摩擦力。

 摩擦支柱初撑力只有在50kN以上,液压支柱视柱径的大小其初撑力应分别在90kN和60kN以上,只有这样才能适应顶板下沉的需要,保持一定的支护强度。

 采煤工作面遇顶底板松软或破碎、过断层、过老空、过煤柱或冒顶区以及托伪顶开采时,在这些部位的顶板都比较破碎,又存在着构造应力和应力集中区,在顶板失去完整性的同时,顶板压力又较大,很容易发生顶板事故,因此,要求开采前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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