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移动式的或辅助性的绞车外,提升装置的天轮、滚筒、摩擦轮、导向轮和导向滚等的最小直径与钢丝绳直径之比值,应符合下列要求:,抱角

 除移动式的或辅助性的绞车外,提升装置的天轮、滚筒、摩擦轮、导向轮和导向滚等的最小直径与钢丝绳直径之比值,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落地式及有导向轮的塔式摩擦提升装置的摩擦轮及导向轮(包括天轮),井上不得小于90,井下不得小于80;无导向轮的塔式摩擦提升装置的摩擦轮,井上不得小于80,井下不得小于70。

 (二)井上提升装置的滚筒的围抱角大于90°的天轮,不得小于80;圈抱角小于90°的天轮,不得小于60。

 (三)井下提升绞车和凿井提升绞车的滚筒、井下架空乘人装置的主导轮和尾导轮、罔抱角大于仰的天轮,不得小于60;罔抱角小于90°的天轮不得小于40。

 (四)矸石山绞车的滚筒和导向轮,不得小于50。

 (五)在以上提升装置中,如使用密封式提升钢丝绳,应将各相应的比值增加20%。

 (六)悬挂水泵、吊盘、管子用的滚筒和天轮,凿井时运输物料的绞车滚筒和天轮,倾斜井巷提升绞车的游动轮,矸石山绞车的压绳轮以及无极绳运输的导向滚等,不得小于20。

 【解读】本条是关于提升装置的天轮、滚筒、摩擦轮、导向轮及导向滚等直径的规定。

 钢丝绳在经过天轮、滚筒等受到弯曲应力的作用时,类似圆柱体的弯曲变形,外圆钢丝受拉力,内圆钢丝受压力,各钢丝受力情况不同,钢丝绳的弯曲半径越小,内、外圆钢丝的受力差别越大,当弯曲半径小到一定程度,外层钢丝便有被拉断的可能。

 钢丝绳经过天轮、滚筒等弯曲变形的过程,是由直到弯,又由弯到直的变化过程。由于外圆钢丝运行长度大于内圆钢丝的运行长度,各股和各钢丝之间产生了相对运动,弯曲半径越小,相对运动越明显,是钢丝绳内部各钢丝之间在重载挤压下的摩擦过程,对钢丝绳的强度影响也是明显的,因此对钢丝绳运行中的弯曲半径必须加以限制。

 有导向轮的提升钢丝绳,经过导向轮时的弯曲方向与摩擦轮相反,称为二次弯曲。二次弯曲使原来受拉的钢丝受压,原来受压的钢丝受拉力,使钢丝也承受了二次弯曲,显然对钢丝绳的疲劳损失比一次弯曲大。因此,对有导向轮的钢丝绳的弯曲半径要求比没有导向轮的大,也就是滚筒、天轮等的直径要大。

 钢丝绳对其支撑的圆周的围抱角越大,钢丝绳在圆周(孤)上的内、外圆的运行长度差就越大,钢丝绳的疲劳损失也越大,所以对钢丝绳的围抱角大于90°和小于90°要求的弯曲半径不同。

 根据绞车的安装地点(井上和井下)、使用条件和重要程度,规定不同的天轮、滚筒、摩擦轮和导向轮直径与钢丝绳直径的最小比值。如有导向轮的摩擦提升的直径比值比无导向轮的大,因为导向轮使钢丝绳产生二次反向弯曲,比无导向轮的增加了钢丝绳的疲劳,用增大绳轮直径的方法来降低钢丝绳的疲劳程度,可使有、无导向轮的钢丝绳寿命相当。

 对于运行次数少和钢丝绳围抱角很小的,由于对钢丝绳的弯曲疲劳影响很小,所以绳轮与钢丝绳直径的比值可以更小,如悬挂水泵、吊盘、管子用的滚筒和天轮,凿井时运输物料的绞车滚筒和天轮,倾斜井巷提升绞车的游动轮,矸石山绞车的压绳轮以及无极绳绞车的导向滚等,不得小于20倍。

相关推荐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