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衡阳监察分局行政处罚案件公示,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

序号行政相对人名称行政相对人地址行政相对人社会信用代码法人代表人姓名(或主要负责人)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处罚内容处罚决定日期公示期限执法主体名称备注
1湖南省煤业集团兴源矿业有限公司周家坳煤矿湖南省耒阳市黄市镇91430000MA4LE5GB5G刘剑湘煤安监衡罚﹝2021﹞37号1.2021年8月15日,矿井对各工作面载体催化式甲烷传感器使用2%甲烷校准气体调校时,测量值稳定显示时间仅为14s到35s(不足90s)。查安全监控系统,7月31日至8月17日,3356采煤工作面(准备)甲烷传感器、3052机采工作面回风流甲烷传感器T2未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气样调校。3052机采工作面应急广播未安装到工作面,不能保证作业人员能够清晰听见应急指令;2.现场检查时,入井检身人员未记录入井检身情况,无入井人员检身登记本。3268采煤工作面大工李彪未随身携带自救器;3.3268采煤工作面部分单体液压支柱向老塘一侧倾斜,未实施加强支护,工作面部分地点背顶不实《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二)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分别处叁万伍仟元罚款、警告,处壹万元罚款、处壹万贰仟元罚款。合并罚款人民币伍万柒仟元整(¥57,000.00)罚款、警告2021年9月13日1年衡阳监察分局 
2湖南省煤业集团兴源矿业有限公司周家坳煤矿矿长湖南省耒阳市黄市镇 刘剑湘煤安监衡罚﹝2021﹞38号现场检查时,入井检身人员未记录入井检身情况,无入井人员检身登记本。3268采煤工作面大工李彪未随身携带自救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警告,处叁仟元罚款。2021年9月13日1年衡阳监察分局 
3湖南省煤业集团红卫矿业有限公司龙家山煤矿湖南省衡阳市耒阳市灶市街道办事处91430000MA4L5QAD1P熊志雄湘煤安监衡罚﹝2021﹞41号1.316-320m车场信号硐室、276(3)-170m开关硐室、276-(2)车场配电点使用中的机电设备,2767-1(3S)采煤工作面各台溜子开关,316轨-320m南底板巷正在施工钻场,未设瓦斯检查牌板;2.2767-1(3S)采煤工作面回采区域瓦斯抽采效果检验第四组(Ⅳ、Ⅷ)孔布置位置最大距评价单元边界34.5m,存在效果检验盲区。查2764-2(3)区域消突评判报告,开采1分层后,未实际考查结果确定2、3分层的有效保护范围;3.316-320m避难所自救器数量为9台,小于设计(15台)要求;4.2767-1(3S)采煤工作面上、下安全出口20米以内巷道高度不足1.6米;上安全出口40米以内巷道变形严重,断面、中高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溜煤上口未设置栅栏;5.276-3轨道上山巷低压防爆接线盒进线嘴的压线板缺少一个固定螺栓。每个月未对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进行1次防爆性能检查;6.2021年9月14日夜班带班领导8点18分升井,14日早班带班领导8点44分入井,带班领导未在井下交接班;7.216变电所专用变压器向5个不同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供电,超过最多4个的规定;8.地面瓦斯抽放泵站没有两回路直接由变电所馈出的供电线路;9.-400m水平北大巷岩掘工作面应急广播未覆盖整个掘进工作面《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第十八条第(二)项、《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分别处贰万元罚款、处叁万元罚款、处叁万元罚款、处贰万元罚款、处伍万元罚款、警告,并处叁万元罚款、处肆万元罚款、处叁万元罚款、处叁万元罚款。合并罚款人民币贰拾捌万元整(¥280,000.00)罚款、警告2021年9月30日1年衡阳监察分局 
4湖南省煤业集团红卫矿业有限公司龙家山煤矿矿长湖南省衡阳市耒阳市灶市街道办事处 熊志雄湘煤安监衡罚﹝2021﹞42号1.2767-1(3S)采煤工作面回采区域瓦斯抽采效果检验第四组(Ⅳ、Ⅷ)孔布置位置最大距评价单元边界34.5m,存在效果检验盲区。查2764-2(3)区域消突评判报告,开采1分层后,未实际考查结果确定2、3分层的有效保护范围;2.2021年9月14日夜班带班领导8点18分升井,14日早班带班领导8点44分入井,带班领导未在井下交接班《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第十八条第(二)项分别警告,并处壹万元罚款、处壹万元罚款。合并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罚款、警告2021年9月30日1年衡阳监察分局 
5湖南省煤业集团大岭矿业有限公司大岭煤矿湖南省衡阳市耒阳市三都镇91430481MA7AH1DT4X占红星湘煤安监衡罚﹝2021﹞43号1.矿井9月7日下井登记本记录下井21人,人员位置监测系统记录下井14人,矿灯房登记领矿灯18个,没有严格执行入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没有实时掌握井下人员数量;2.检查当班,主井绞车提升司机未持证上岗;3.未配备甲烷校准气样和空气气样,井下甲烷传感器2021年8月以后未进行调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分别警告,并处壹万陆千元罚款、处贰万元罚款、处壹万元罚款。合并罚款人民币肆万陆仟元整(¥46,000.00)罚款、警告2021年9月30日1年衡阳监察分局 
6湖南省煤业集团大岭矿业有限公司大岭煤矿湖南省衡阳市耒阳市三都镇 占红星湘煤安监衡罚﹝2021﹞43号矿井9月7日下井登记本记录下井21人,人员位置监测系统记录下井14人,矿灯房登记领矿灯18个,没有严格执行入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没有实时掌握井下人员数量《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警告,并处肆仟元罚款。2021年9月30日1年衡阳监察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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