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界精英建言献策 焦小平、韩志峰等话PPP模式,韩志峰

公私合营模式(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将部分政府责任以特许经营权方式转移给社会主体(企业),政府与社会主体建立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全程合作”的共同体关系,政府的财政负担减轻,社会主体的投资风险减小,因此受到政府和企业的欢迎。然而在运行中又面临很多现实问题,如何推动这一模式朝着更加健康、更加高效的方向发展?且听业界精英建言献策。

财政部PPP中心副主任焦小平

PPP改革最终目标就是要建立一个统一、规范、透明、高效的PPP大市场。“统一”就是要打破篱笆经济,打破地区分割,地方市场要真正开放。“规范”就是要建立统一的市场规则和标准。“透明”就是要把项目管理的识别、开发、采购、执行、移交的各阶段全过程透明公开。“高效”就是要让市场在优化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中发挥更大作用,政府精力应更多放在法规标准制定、市场监管、营商环境优化和绩效管理上,有限政府才能实现高效政府。

国资委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赵华林

环境保护提供的产品是生态产品,生态产品的享受或者收益方是大众,找不到具体的人。而其他行业的PPP是可以找到具体的人,可以通过卖产品来实现,而环境产品购买人是不确定的,只有政府作为明确的购买人。有些环境保护的PPP投资是确定的,比如说城市污水处理,排污费,收水费就自动补偿了。还有垃圾处理,政府从财政收入里面补贴,处理一吨多少钱,这个回报机制是明确的,但是还有很多是不明确的。环境保护的PPP模式核心就是找到回报的机制。

国家发改委投资司副司长韩志峰

PPP模式本身对于吸引民间资本有重要的意义,会为民营资本进入那些传统有壁垒的领域打开通道。但如果运用操作不得当,同样会成为民营企业进入的一道“玻璃门”。例如,如果在推进PPP模式时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就相当于为民营企业参与投资打开了一扇“正门”,民营资本可以以名正言顺、合理合法的方式参与到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供给当中来。但是,需要防止一种倾向,即在选择社会资本方时,人为将门槛提高或者设置一些隐形条款来限制民营企业。

[换行]

公私合营模式(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将部分政府责任以特许经营权方式转移给社会主体(企业),政府与社会主体建立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全程合作”的共同体关系,政府的财政负担减轻,社会主体的投资风险减小,因此受到政府和企业的欢迎。然而在运行中又面临很多现实问题,如何推动这一模式朝着更加健康、更加高效的方向发展?且听业界精英建言献策。

财政部PPP中心副主任焦小平

PPP改革最终目标就是要建立一个统一、规范、透明、高效的PPP大市场。“统一”就是要打破篱笆经济,打破地区分割,地方市场要真正开放。“规范”就是要建立统一的市场规则和标准。“透明”就是要把项目管理的识别、开发、采购、执行、移交的各阶段全过程透明公开。“高效”就是要让市场在优化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中发挥更大作用,政府精力应更多放在法规标准制定、市场监管、营商环境优化和绩效管理上,有限政府才能实现高效政府。

国资委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赵华林

环境保护提供的产品是生态产品,生态产品的享受或者收益方是大众,找不到具体的人。而其他行业的PPP是可以找到具体的人,可以通过卖产品来实现,而环境产品购买人是不确定的,只有政府作为明确的购买人。有些环境保护的PPP投资是确定的,比如说城市污水处理,排污费,收水费就自动补偿了。还有垃圾处理,政府从财政收入里面补贴,处理一吨多少钱,这个回报机制是明确的,但是还有很多是不明确的。环境保护的PPP模式核心就是找到回报的机制。

国家发改委投资司副司长韩志峰

PPP模式本身对于吸引民间资本有重要的意义,会为民营资本进入那些传统有壁垒的领域打开通道。但如果运用操作不得当,同样会成为民营企业进入的一道“玻璃门”。例如,如果在推进PPP模式时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就相当于为民营企业参与投资打开了一扇“正门”,民营资本可以以名正言顺、合理合法的方式参与到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供给当中来。但是,需要防止一种倾向,即在选择社会资本方时,人为将门槛提高或者设置一些隐形条款来限制民营企业。

[换行]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信息部副部长王军

要真正给近期不温不火的PPP模式添柴,并不取决于引导基金盘子的大小。在国内民间投资增速一路下行的背景下,今年前5个月对外投资增速却创下了61.9%的新高,不难看出民资对国内市场信心依旧不足。基金牵引固然重要,但加大国企改革力度、破除行业垄断,同时加码减税清费让利、完善对知识产权保护,从根本上扭转当前的宏观经济形势,才是最关键的。

清华大学PPP研究中心主任王天义

PPP说到底是投资行为,不是贷款行为,政府的PPP项目初衷是向社会提供有效公共服务,如果向资本设定固定回报甚至过高的回报,到最后实际上还是要老百姓买单。PPP项目如果做成损伤公共利益,就是政府的失职。现在社会资本对PPP的了解仍显不足,项目的推进不宜过快,需要时间继续消化。对项目的建设、管理、收益预期等,各级政府和监管部门都需要综合考量。实际落实中,国企的确在各方面都比较符合PPP模式的需求。降低投融资门槛是对的,但是说国有资本从PPP项目中退出来让位民营资本,这既没有道理也没有必要。对于民营企业来说,有所为有所不为,民营资本也不必见到一个项目就急着要跟,需要寻找属于自己的空间。

环保部环境规划院公共财政与投资研究部副主任逯元堂

我们在实施PPP模式时发现,在付费机制方面,除了污水处理项目运行有较为完善的使用者支付体系;垃圾处置项目上实行政府补贴外,其他的项目收费机制都很不完善,而这也使得环保PPP落地实施难度相比其他领域要高得多。比如,在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上,我国更多的还是靠政府补贴,没有很好地引入民间资本,使得项目难以维持。完善环保PPP回报机制,项目可以实行捆绑制度,比如可以推出上下游、厂网一体、供排水一体等组合,而且在城市开发的过程中,也可以采取区域项目打包集中整治,通过规模化来降低环保企业、市场主体的施工成本。另外,还可以尝试资源组合开发模式,例如河道治理,可以和旅游资源项目结合起来,通过有收益的项目,弥补公益性质的环保项目。

北京财指南咨询公司副总经理徐向东

中国的PPP要想获得持续稳定发展,必须要有“大气魄、大境界、大格局”的思维和操作模式。所谓“大气魄”,就是多部门联动,协同推进,共同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形成合力,方能推动中国PPP的持续发展。所谓“大境界”,就是示范项目申报条件、具体申报筛选标准、示范项目申报程序、评审标准办法、申报和评审时间,最后的示范项目名单以及示范项目的申报材料等全部实现公开透明。“壁立千仞,无欲则刚”,公开、公平、公正,体现的是“大境界”。所谓“大格局”,即从一个部门的示范项目逐步上升到国家示范项目,并形成国家可复制、可放大、可推广的PPP改革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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