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任楼煤矿“3·12”较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报告,爆炸事故救援通道贯通

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任楼煤矿“3·12”较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报告2014年3月12日15时09分,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任楼煤矿(以下简称任楼煤矿)采后封闭的Ⅱ7322收作面采空区内发生瓦斯爆炸,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898.5255万元。

事故发生后,安徽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张宝顺、副书记李锦斌和副省长杨振超先后作出重要批示,对做好事故抢险救援、调查处理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等提出明确要求。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淮北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和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有关部门领导,以及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皖北煤电集团)主要负责人等先后赶赴现场指导事故抢险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皖北煤电集团矿山救护大队参加现场抢险救援。经全力抢救,至当日18时30分,1名伤者和3名遇难人员全部升井,现场救援工作结束。

2014年3月17日,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淮北监察分局(以下简称安徽煤监局淮北分局)成立了由淮北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等单位组成的任楼煤矿“3·12”较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邀请淮北市及烈山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事故调查,并聘请3名专家成立专家组参与事故调查。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派员参加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下设技术组、管理组和综合组,专家组在技术组领导下开展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询问有关当事人、查阅有关资料和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等记录,综合分析事故救援报告、伤者抢救记录、遇难人员医学死亡证明等,以及专家组对事故直接原因的分析认定,查清了事故发生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防范措施。现报告如下:

一、任楼煤矿基本情况

(一)矿井概况。

任楼煤矿隶属皖北煤电集团控股的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以下简称恒源煤电公司),位于安徽省宿州市西南30km处。矿井设计生产能力150万吨/年,1997年12月投产,后经技改扩建2010年核定生产能力280万吨/年。2013年生产原煤279.9万吨。2014年计划产量280万吨,1-2月产煤466661吨。

1.井田地质情况。井田北起界沟断层,南至F7断层与许疃煤矿井田毗邻,东南部以F23断层为界,西部以11煤层露头为界;井田走向长8-11km、宽4-7km,面积42km2。2013年底剩余可采储量8661万吨。

2.可采煤层及开拓开采情况。可采煤层分上煤组(31煤)和中煤组(51、72、73、82煤)两个开采煤组,下煤组(10、11煤)局部可采。主采煤层72、73、82煤均属中煤组,采用联合开采。矿井为立井分水平主要石门开拓,分煤组布置水平运输大巷;现有2个生产水平(其中一水平标高-520m、二水平标高-720m)、4个生产采区(中三、中四、中五、Ⅱ2采区)、1个准备采区(Ⅱ51采区)和1个开拓采区(中六采区,为技术改造项目)。正在回采的3个工作面为Ⅱ8222里段综采工作面、8256综采工作面和8240综采工作面,有Ⅱ8222外段机巷、Ⅱ8222外段风巷等16个掘进工作面。

3.主要灾害情况。矿井2009年升级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72、73、82煤层均为突出煤层,瓦斯含量5-8m3/t、瓦斯压力0.3-1.0 Mpa;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30.48m3/min、相对瓦斯涌出量5.486m3/t。矿井72、73、82煤层均为自燃煤层。矿井水文地质类型为极复杂型,现正常涌水量130m3/h。

4.相关系统情况。矿井通风系统为中央边界抽出式,主井和副井进风、风井回风,总需风量13290m3/min,总进风量16464 m3/min,总回风量17100 m3/min。

矿井安装2套地面永久瓦斯抽采系统,分别配备2台抽采泵,一用一备;2套系统额定流量分别为415m3/min和630m3/min;抽采管道通过φ610mm钻孔至井下与主抽采管路及支管路连接。

矿井建有地面永久灌浆站,配有2个容量均为45m3的制浆池,浆液通过φ108mm管路被送至井下,经各回风上山支管及采掘工作面注浆管路被灌注进灌浆地点。

矿井安装KJ73N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使用分站23台和甲烷、一氧化碳、温度、风速等传感器174个。矿井安装KJ237型人员定位系统,使用分站16台、识别器42个和识别卡4300个。矿井安装DM-800/8型煤矿用移动式膜分离制氮系统。

5.安全管理机构、制度和人员情况。矿井设有安监处、生产技术部、通防部、机电科、调度所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有矿长、党委书记、副矿长、副书记、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等煤矿领导18名。矿井建立了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各工种岗位责任制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矿井在册员工5038人,井下采用“三八”制作业,作业时间早班5时-13时、中班13时-21时、夜班21时-次日5时。

6.证照情况。任楼煤矿工商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均在有效期内,为合法生产矿井。

(二)事故相关区域概况。

1.Ⅱ2采区情况。事故地点位于Ⅱ2采区。该采区位于二水平北翼,上邻已报废的中二采区和中四采区;浅部以各煤层-520m底板等高线为界,深部至各煤层-720m底板等高线,南至各煤层工广保护煤柱线,北至F2断层组保护煤柱线。采区走向长约2200m、倾斜宽约680m,可采储量973.2万吨;主采煤层72、73、82煤,各煤层倾角10-20°、平均15°。煤层原始瓦斯含量为72煤3.61 m3/t、73煤3.33 m3/t、82煤4.79 m3/t。该采区采用保护层开采方式进行区域瓦斯治理,72煤作为上保护层首先开采,之后采73煤,最后采82煤。各煤层间距、厚度和自燃倾向性分别见表1、表2和表3。

表1 Ⅱ2采区各可采煤层间距

煤 层727382
层间距(m)两极值 平均值1.18-11.36 6.9911.94-15.62 13.20
      

表2 Ⅱ2采区各可采煤层厚度

煤 层727382
厚度(m)两极值 平均值1.08-3.45 2.271.60-3.23 2.431.77-3.49 2.46
     

表3 各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结果

煤层水分Mab(%)挥发分 Vab(%)干燥无灰基挥发分 Vdaf(%)真密度ρ(g/cm3)吸氧量 (cm3/g干煤)自燃 倾向性
721.3431.8740.101.450.47自燃
730.9533.5339.771.380.51自燃
821.8030.5235.311.360.53自燃

Ⅱ2采区采用单翼上山开采,采区轨道上山、回风上山和运输上山均布置在82煤层底板岩层;倾向划分3个区段,72、73、82煤层自上而下共布置9个工作面,第一区段Ⅱ7222、Ⅱ7322工作面已回采结束,Ⅱ8222里段工作面正在回采,Ⅱ8222外段工作面和Ⅱ7224工作面正在准备。Ⅱ7222、Ⅱ7322工作面收作线向外约50m处有1条落差0-15 m的 DF48断层,Ⅱ7222机巷、Ⅱ7322机巷和Ⅱ8222外段机巷均与该断层相交。

2.Ⅱ7222收作面情况。Ⅱ7222工作面走向长平均1714m、倾斜宽平均167m,倾角17°。风巷和机巷分别于2006年7月和8月开始掘进至2008年4月贯通;6月5日开始回采,平均采厚2m,回采期间检测工作面回风流和上隅角自然发火标志性气体浓度,未发现自然发火迹象。2009年10月29日收作,风巷和机巷收作位置分别距Ⅱ2采区运输上山198m和240m;12月11日封闭结束,12月15日起向采空区灌注黄泥浆约2115 m3。

3.Ⅱ7322收作面情况。Ⅱ7322工作面走向长平均2315m、倾斜宽平均174m,倾角17°。风巷和机巷分别于2010年5月和6月开始掘进至2011年4月贯通;7月14日开始回采,平均采厚2.3m,回采期间检测工作面回风流和上隅角自然发火标志性气体浓度,未发现自然发火迹象,在距收作线30m时起随采随灌注黄泥浆并喷洒阻化剂。2013年3月18日收作,风巷和机巷收作位置分别距Ⅱ2采区运输上山192m和230m;5月1日分别在风巷和机巷收作线向外20m处各施工1道瓦石密闭墙进行封闭;5月5日起向采空区灌注黄泥浆约2340 m3。

82煤层为突出煤层,Ⅱ8222外段工作面在上覆保护层有效卸压保护之外区域(实体煤区域)有突出危险性,按规定需进行区域瓦斯治理消除突出危险。2013年3月,任楼煤矿编制了《Ⅱ8222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并报恒源煤电公司批复,采取穿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瓦斯的区域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措施。因此,收作后Ⅱ7322机巷密闭墙向外210m巷道(工字钢支护)予以保留,作为高抽巷对下覆Ⅱ8222外段机巷未保护段施工穿层钻孔预抽煤层瓦斯进行区域瓦斯治理。2013年5月4日开始至6月3日结束,共施工穿层钻孔531个,钻孔φ108mm,开孔位置位于Ⅱ7322机巷底板,终孔位置位于82煤底板下0.5m处,控制Ⅱ8222外段机巷巷道两帮各15m;钻孔施工完成后即与永久瓦斯抽采系统管路合茬进行瓦斯抽采,至2014年2月19日停止瓦斯抽采。抽采期间,据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瓦斯抽采子系统安装的一氧化碳传感器监测数据显示,抽采管路中无一氧化碳气体。

2013年9月6日,在Ⅱ7322运输石门施工1道瓦石密闭墙封闭Ⅱ7322机巷,机巷内瓦斯抽采管路及穿层钻孔一并封闭在密闭墙内。Ⅱ8222外段机巷拨门施工前,因Ⅱ7322运输石门密闭墙影响施工于12月14日启封,12月16日在向里2m的位置重建瓦石密闭墙;该密闭墙距Ⅱ8222外段机巷巷道下帮5m。

4.Ⅱ8222外段工作面及Ⅱ8222外段机巷掘进情况。Ⅱ8222外段工作面位于Ⅱ7322工作面回采区域下方,走向长平均1100m、倾斜宽平均178m, 倾角平均16°。Ⅱ8222外段机巷于2013年12月开始掘进,采用综掘机械化施工、锚带网索支护,巷道断面13.0m2。

2014年2月10日,Ⅱ8222外段机巷停止掘进,因其掘进前方上覆Ⅱ7322收作面采空区,需要探放采空区老空水,任楼煤矿编制了《Ⅱ8322外段机巷探查验证Ⅱ7322老塘残余水及煤层赋存情况钻孔设计》及《钻孔施工措施》,2月12日至16日,按设计在工作面迎头施工编号为21号、22号的探放水孔2个,孔深分别为40.5m、24m,开孔下φ108mm孔口管5m后变φ73mm直至终孔,探放Ⅱ7322机巷密闭墙以里Ⅱ7322收作面采空区老空水,集中放水约500m3。

2月21日,Ⅱ8222外段机巷恢复掘进,并开始过DF48断层(落差6m)。3月4日和7日,Ⅱ8222外段机巷依次进入Ⅱ7322收作面收作线和Ⅱ7222收作面收作线下方位置。截至事故发生时,Ⅱ8222外段机巷已施工266m,分别超过Ⅱ7322收作面收作线和Ⅱ7222收作面收作线40m和20m。

二、事故发生、报告和救援经过

(一)事故发生经过。

3月12日中班,负责Ⅱ8222外段机巷掘进施工的综掘一区2队当班出勤16人,主要工作是掘进进尺。14时10分,综掘一区2队全体职工到达作业现场,田广勇、韩伟、纪武林、朱永军等4人在机巷口向工作面迎头运送物料,6人在工作面迎头作业,2人操作皮带运输机,其他4人负责设备维护、洒水降尘和煤仓放煤等工作。15时09分,采后封闭的Ⅱ7322收作面采空区内发生瓦斯爆炸,冲击波冲倒Ⅱ7322运输石门密闭墙,冲击波及被抛掷的石块、水管等杂物将正在密闭墙外为Ⅱ8222外段机巷运送物料的3人(韩伟、田广勇、纪武林)致死、1人(朱永军)致伤。

事故发生时,任楼煤矿带班领导党委书记郜业栋在中六运输大巷掘进工作面迎头;综掘一区跟班人员区长姚家兵在Ⅱ8222外段机巷外口无极绳绞车硐室。

(二)事故报告经过。

15时25分,任楼煤矿调度室接Ⅱ8222外段机巷现场作业人员报告称,Ⅱ7322运输石门密闭墙内有爆炸声,密闭墙被炸开,附近有人受伤,工作面迎头有人未撤出。任楼煤矿调度室立即报告矿总值班、矿长、党委书记等矿领导。15时55分,任楼煤矿矿长向皖北煤电集团调度室汇报,并向安徽煤监局淮北分局报告事故情况。

(三)事故抢救经过。

接事故报告后,皖北煤电集团及任楼煤矿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成立事故救援指挥部,通知撤出事故影响范围内所有人员并清点人数,同时召请皖北煤电集团矿山救护大队任楼中队和任楼煤矿医院进行抢险救援。15时38分,Ⅱ8222外段机巷掘进工作面迎头作业人员从Ⅱ2采区一车场回风联巷经Ⅱ2采区运输上山全部撤出至-720北大巷;伤者朱永军与Ⅱ8222外段机巷掘进工作面迎头作业人员一起于16点26分升井,并被送往医院治疗。16时,经清点确认Ⅱ8222外段机巷作业人员失踪3人。

15时46分,皖北煤电集团矿山救护大队任楼中队到达矿调度室领取任务后即入井救援。16时05分,皖北煤电集团救护大队调集人员赶赴任楼煤矿参加抢险救援。16时20分,救护队员到达Ⅱ2采区二车场,通过第一道风门后发现两道风门间有少量瓦石、碎木条等杂物;随后打开第二道风门,发现反向风门变形严重且堆积瓦石等杂物无法通过,遂改由轨运联巷绕行进入二车场第二道风门内侧,巷道内有被抛掷的瓦石、水管等杂物,在距第二道风门0.5m处发现1名遇难人员田广勇;距3.5m处巷道南侧发现第2名遇难人员韩伟;16时55分,在Ⅱ8222外段机巷煤仓上口发现第3名遇难人员纪武林被侧翻的运料叉车压在车下。经检查确认3人均已死亡。18时30分,遇难人员和救护人员全部升井,受威胁区域中四采区和Ⅱ2采区所有人员已撤至地面,现场救援工作结束。

(四)事故灾区后续情况。

事故发生后,安徽煤监局淮北分局责令任楼煤矿停产整顿,制定科学合理的灾害治理方案,严防次生灾害发生。

事故救援指挥部决定,任楼煤矿全面停产整顿,转入事故灾区治理阶段。在灾情观测期间,3月15日18时28分、20时18分和22时09分,Ⅱ7322收作面采空区内先后发生瓦斯爆炸;当日22时43分,事故救援指挥部决定严禁全矿所有人员入井。根据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相关传感器数据分析,3月17日17时10分,Ⅱ7322收作面采空区内再次发生瓦斯爆炸。

三、事故调查及技术分析

(一)事故调查情况。

因事故发生后Ⅱ7322收作面采空区内先后发生数次瓦斯爆炸;加之,灾区治理灌注黄泥浆后Ⅱ7322收作面机巷及相关区域已充满浆液,无法进行现场勘察。事故调查组先后调查询问相关人员61人,共制作调查取证笔录72份;查阅相关作业规程、技术措施、管理台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相关记录等资料和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调度通讯联络系统等记录,分析救护队事故救援报告、伤者抢救记录、遇难人员医学死亡证明等,聘请3名专家对事故直接原因进行分析认定。

(二)事故技术分析。

1.事故时间认定。根据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历史数据,安装在Ⅱ7322运输石门密闭墙外15m的Ⅱ8222外段机巷回风甲烷传感器(T2)自3月12日15时09分起数据中断,系爆炸摧毁甲烷传感器信号线所致。由此认定,事故发生时间为3月12日15时09分。

2.事故类型认定。

(1)根据事故救援报告,事故现场呈现冲击波破坏特征,来自Ⅱ7322收作面采空区内的爆炸冲击波冲倒Ⅱ7322运输石门密闭墙,在原密闭墙外堆积大量被抛掷的瓦石、水管等杂物,Ⅱ7322机巷向里距机巷口90m处巷道中间托棚点柱向外倒约30棚;事故现场有因爆炸造成的一氧化碳气体,在距机巷口120m处和140m处一氧化碳浓度分别达800ppm和900ppm;灾区内未发现煤尘结焦迹象,表明煤尘未参与爆炸。

(2)根据任楼煤矿2013年度瓦斯等级鉴定报告,Ⅱ2采区最大绝对瓦斯涌出量23.04m3/min;正常回采期间,Ⅱ7222工作面和Ⅱ7322工作面最大绝对瓦斯涌出量分别为20.1m3/min和6.14m3/min,表明Ⅱ7322收作面采空区存在瓦斯积聚。

由此认定,本起事故为较大瓦斯爆炸事故。

3.瓦斯积聚原因认定。

(1)Ⅱ2采区72、73、82煤层具有突出危险,煤层赋存大量吸附瓦斯;根据任楼煤矿2013年度瓦斯等级鉴定报告,Ⅱ2采区最大绝对瓦斯涌出量23.04m3/min,采空区有瓦斯来源。

(2)Ⅱ7322收作面采空区集中放出积水约500 m3,放水后采空区瓦斯积聚的空间增大。

(3)根据事故救援报告,3月14日12时30分救护队员现场测得Ⅱ7322机巷瓦斯浓度数据显示,由机巷口向里瓦斯浓度逐渐升高,自距机巷口135m处起瓦斯浓度超过5%,充分表明Ⅱ7322收作面采空区瓦斯浓度达到爆炸界限。

由此认定,采后封闭的Ⅱ7322收作面采空区内瓦斯积聚达到爆炸浓度。

4.事故地点(爆源)和引爆火源认定。

(1)根据事故救援报告,爆炸冲击波自Ⅱ7322收作面采空区由里向外冲倒Ⅱ7322运输石门密闭墙,原密闭墙外堆积大量被抛掷的瓦石、水管等杂物;Ⅱ7322机巷距机巷口90m处巷道中间托棚点柱向外倒约30棚,巷道内瓦斯抽采管路折断且有向外拉扯现象;距机巷口180m处巷道右侧冒落有松软的新鲜堆煤;距机巷口185m处巷道冒实;在已探查的185m巷道内未发现高温点,表明爆源在采后封闭的Ⅱ7322收作面采空区。

(2)根据任楼煤矿煤自燃倾向性鉴定报告,72、73、82煤层属自燃煤层。

(3)因72、73煤层间距小、平均6.99m,Ⅱ7222收作面煤柱及遗煤冒落到Ⅱ7322收作面采空区,加之受矿压叠加影响,Ⅱ7322工作面停采线附近存在破碎煤炭,从而导致Ⅱ7322采空区有破碎煤体。

(4)事故前,在Ⅱ7322机巷施工531个钻孔对Ⅱ8222外段机巷进行瓦斯抽采并于2014年2月19日停止抽采;在Ⅱ8222外段机巷施工2个放水孔探放Ⅱ7322收作面采空区积水;Ⅱ7322机巷、Ⅱ8222外段机巷均遇DF48断层(落差6m),73煤和82煤间距平均13.2m,断层破碎带在采动影响后成为漏风通道;又根据事故救援报告,事故后Ⅱ7322机巷瓦斯、一氧化碳和氧气浓度大小不均,距机巷口180m处氧气浓度18%,表明Ⅱ7322机巷和Ⅱ7322收作面采空区存在漏风。

(5)Ⅱ8222外段机巷放水孔探放Ⅱ7322收作面采空区积水约500 m3,增大了采空区瓦斯积聚空间,且采空区遗煤经积水浸泡并在积水疏干后加速自燃进程。

(6)灾情观测期间,3月15日18时28分、20时18分、22时09分和3月17日17时10分,Ⅱ7322收作面采空区多次发生瓦斯爆炸,表明Ⅱ7322收作面采空区遗煤自燃。

(7)Ⅱ7322收作面采空区无其他火源。

由此认定,事故发生地点位于采后封闭的Ⅱ7322收作面采空区;引起瓦斯爆炸的火源是因Ⅱ7322收作面机巷瓦斯抽采钻孔、Ⅱ8222外段机巷放水孔、DF48断层漏风等因素造成Ⅱ7322收作面采空区遗煤自燃。

四、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经调查核实,本起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898.5255万元。

五、事故原因和性质

(一)直接原因。

采后封闭的Ⅱ7322收作面采空区内瓦斯积聚达到爆炸界限;DF48断层、Ⅱ7322收作面密闭墙、Ⅱ8222外段机巷放水孔、Ⅱ7322收作面机巷瓦斯抽采钻孔等漏风,造成Ⅱ7322收作面采空区遗煤自燃;氧气达到瓦斯爆炸所需浓度,引起Ⅱ7322收作面采空区内瓦斯爆炸。

(二)间接原因。

1.任楼煤矿对近距离煤层组联合开采可能影响防火工作的认知存在差距。

(1)对近距离煤层组开采控制漏风技术认知不足。72、73、82煤近距离煤层组联合布置从上而下逐层开采,受采动压力、地质构造和DF48断层影响,对可能存在的漏风通道认知不足,未能采取积极措施控制向Ⅱ7322收作面采空区漏风。

(2)未能统筹处理好瓦斯抽采、水害防治与防治煤层自燃之间的关系。对Ⅱ8222外段机巷瓦斯治理和水害防治专项工程及措施可能影响Ⅱ7322收作面防火工作的认知不足,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及时严密封堵停止抽采的瓦斯抽采钻孔、探放水钻孔和DF48断层等向Ⅱ7322收作面采空区漏风的通道。

(3)对Ⅱ7322工作面采空区自然发火防治工作认识不到位。主观认为Ⅱ7322收作面已封闭10个月超过煤层自然发火期,采空区不会自燃;未综合考虑Ⅱ8222外段机巷施工等条件变化带来的影响,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加强Ⅱ7322收作面采空区自然发火防治工作。

2.任楼煤矿瓦斯治理和防火技术管理工作存在差距。

(1)采空区内气体检测技术手段和方法不可靠。Ⅱ7322收作面机巷和风巷各有2道密闭墙,仅采用一氧化碳和氧气便携式检测仪在最外面密闭墙检查孔口检测密闭墙内一氧化碳和氧气浓度,很难真实反映Ⅱ7322收作面采空区气体情况,不能及时为分析采空区是否存在发火征兆提供有效支撑。

(2)相关设计和措施不完善、操作性不强。Ⅱ8222外段机巷施工后,未能综合考虑瓦斯治理和水害防治专项工程及措施对Ⅱ7322收作面采空区防火的影响,未根据Ⅱ7322收作面现场条件、施工环境变化和Ⅱ7322机巷、风巷外段巷道保留等实际情况,补充完善Ⅱ7322收作面防火措施。《Ⅱ8322外段机巷探查验证Ⅱ7322老塘残余水及煤层赋存情况钻孔设计》及《钻孔施工措施》中对如何封孔未作详细规定。

3.任楼煤矿安全管理工作存在差距。

(1)气体检测分析不及时。2014年3月初,Ⅱ8322外段机巷掘进至Ⅱ7322收作面采空区下方后,未将Ⅱ7322工作面风巷密闭墙内气体列入取样分析计划,仅在3月1日临时安排取样;该气样经色谱分析后,对色谱分析结果和人工检测结果未认真进行比对分析。

(2)密闭墙质量不能满足安全需要。Ⅱ7322运输石门密闭墙和Ⅱ7322收作面机巷、风巷密闭墙的设计、施工未充分考虑防火要求,不能满足安全需要。

(3)隐患排查分析存在差距。对Ⅱ7322收作面采空区内火灾隐蔽致灾因素排查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采空区内火灾隐患。

4.任楼煤矿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存在差距。未按要求对主要技术工种作业人员进行不少于72学时的脱产培训;对职工复训采取职工升井后再到培训机构接受培训的方式进行;实操培训学时比例偏低,达不到矿要求的不少于8学时的规定。瓦斯检查工检查密闭墙内气体的实际操作不规范。

5.恒源煤电公司对任楼煤矿防火工作检查指导存在差距。恒源煤电公司对任楼煤矿近距离煤层组联合开采可能影响防火工作的认知不够,未督促任楼煤矿针对近距离煤层组开采实际,健全瓦斯治理、水害防治、煤柱留设等关联因素影响下的防火管理规定。

(三)事故性质。

事故调查组认定,这是一起较大责任事故。

六、对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对责任人处理建议。

1.杨森,中共党员,任楼煤矿通防部副部长,分管通防技术管理工作。对防火设计和措施审查不严,对Ⅱ7322工作面风巷密闭墙内气体检测分析不及时,对事故的发生负重要责任。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建议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并处6000元罚款。

2.郑家志,中共党员,任楼煤矿通防部党支部书记,分管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和瓦斯检查等工作。对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不够,对Ⅱ7322工作面风巷密闭墙内气体检测分析不及时,对事故的发生负重要责任。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三条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建议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处6000元罚款。

3.李定鹏,中共党员,任楼煤矿生产技术部部长,负责矿井地质测量、防治水工作。组织Ⅱ8322外段机巷探查验证Ⅱ7322老塘残余水及煤层赋存情况钻孔设计和施工措施审查不严,对施工措施的落实监督检查不够,对事故的发生负重要责任。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建议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并处6000元罚款。

4.童世杰,中共党员,任楼煤矿地测副总工程师,负责矿井防治水及地质测量技术管理工作。未严格审查Ⅱ8322外段机巷探查验证Ⅱ7322老塘残余水及煤层赋存情况钻孔设计及钻孔施工措施,对钻孔设计、施工措施操作性不强及施工措施的落实监督不够,对事故的发生负重要责任。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建议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处9000元罚款。

5.王丛书,中共党员,任楼煤矿安全副总工程师,负责矿井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监督检查工作。对瓦斯治理和防火技术管理、安全管理工作存在差距监督检查不够,对事故的发生负重要责任。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建议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处9000元罚款。

6.华海洋,中共党员,任楼煤矿通风副总工程师兼通防部部长,负责矿井“一通三防”管理工作。对近距离煤层组联合开采可能影响防火工作的认知、瓦斯治理和防火技术管理工作存在差距,未能及时组织对Ⅱ7322工作面风巷密闭墙内气体进行检测分析,对事故的发生负重要责任。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建议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并处9000元罚款。

7.刘宜平,中共党员,任楼煤矿总工程师,负责矿井技术管理和“一通三防”、防治水工作。对近距离煤层组联合开采可能影响防火工作的认知、瓦斯治理和防火技术管理工作存在差距,对事故的发生负重要责任。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建议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并处9000元罚款。

8.侯明亮,中共党员,任楼煤矿安全副矿长,负责矿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对瓦斯治理和防火技术管理、安全管理工作存在差距监督检查不够,对事故的发生负领导责任。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建议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并处9000元罚款。

9.郜业栋,中共党员,任楼煤矿党委书记,负责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存在差距,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建议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处10万元罚款。

10.王健,中共党员,任楼煤矿矿长,矿井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近距离煤层组联合开采可能影响防火工作的认知存在差距,对矿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存在差距,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一条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建议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处10万元罚款,并撤销其矿长资格证。

11.陈爱和,中共党员,恒源煤电公司通防地测部部长。对任楼煤矿近距离煤层组联合开采可能影响防火工作的认知存在差距,未督促任楼煤矿结合实际健全防火管理规定,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建议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并处9000元罚款。

(二)对责任单位处理建议。

任楼煤矿瓦斯防治和防火技术管理、安全管理工作存在差距,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建议处49万元罚款。

七、防范措施

(一)加强任楼煤矿停产整顿期间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吸取“3·12”较大瓦斯爆炸事故教训,制定并落实强化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和措施,严格落实“3·12”较大瓦斯爆炸事故灾区治理方案,认真全面排查治理隐患,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二)加强近距离煤层组联合开采技术研究。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和水害严重矿井的自燃和易自燃煤层,对瓦斯、水、火等灾害要系统分析、综合治理,科学处理瓦斯抽采、水害防治与防火之间的关系;严防瓦斯抽采钻孔和探放水钻孔形成对采空区的供氧通道;制定专项措施加强对断层带、采空区密闭墙等漏风的控制。要根据煤层倾角、矿山压力、断层带分布和通风、自然发火等情况,在作业规程中合理确定相邻采煤工作面错距、煤柱留设及停采线位置,防止下煤层开采对上煤层的防火设施产生破坏。

(三)加强防火基础工作。开采自燃或容易自燃煤层,回采期间不得留设设计以外的煤柱和顶煤,采到停采线时必须采取措施使顶板冒落严实或充填封堵严实,收作后要及时永久封闭采空区,并采取预防性灌浆、喷洒阻化剂等措施。及时回收或充填不用的巷道,及时封堵不用的瓦斯抽采钻孔和探放水钻孔。注重分析密闭墙取样反映采空区自燃状况的真实性,取样管应全部穿透多重密闭墙以抽取来自采空区的气样,或采取通向采空区的钻孔取样,每周观测一次并建立台账,确保能够真实反映采空区实际情况;同时,建立气体人工检测和气样色谱分析结果比对制度,发现差异及时分析处置。确定煤层自然发火预警指标气体及预警限值,建立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制度,并纳入日常安全生产管理;运用先进手段及时检测、分析井下巷道和采空区内指标气体浓度,发现异常变化或达到、超过临界值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自然发火隐患。瓦斯抽采管路中加设一氧化碳传感器,实时检测抽采管路中的一氧化碳浓度,及时发现因瓦斯抽采造成的自然发火征兆。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增加实操培训课时,提高培训质量与效果,增强瓦斯检查工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操作技能。

(四)加强密闭墙设计、施工、验收和管理。正确选择密闭墙的位置、结构和施工方法,尽可能缩小封闭范围,减少密闭墙数量,提高密闭墙质量,控制密闭墙漏风。对自燃和易自燃煤层,采空区密闭墙按照防爆密闭墙的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加大墙体厚度,提高墙体强度,增强抗爆能力;回风侧密闭墙外安设甲烷和一氧化碳传感器,连续监测有害气体浓度。健全密闭墙统一管理台账,逐一编号、逐一检查、逐个分析,加强对采空区密闭墙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密闭墙的动态有效性。

(五)加强技术管理基础工作。结合矿井实际,按照《关于加强煤矿企业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煤装〔2011〕51号)要求,完善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强化瓦斯、水害、火灾等隐蔽致灾因素的分析和排查治理,做好瓦斯抽采、探放水和防火等工程设计,统筹好采掘布局、生产接替、瓦斯治理、水害防治、防火等之间的关系。加强作业规程和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落实及监督工作。注重运用先进技术手段,全面调查、收集和分析地质、水文、瓦斯赋存、火灾等基础数据资料,为灾害治理和技术管理奠定基础。

(六)皖北煤电集团及恒源煤电公司进一步加强对所属矿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检查指导。加强复杂条件下开采技术的研究,编制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技术规范;督促煤矿完善符合煤层赋存条件和开采实际的灾害治理规划、措施和手段,强化技术管理,合理规划采掘布局,科学组织生产。同时,派驻任楼煤矿督导组,加强任楼煤矿停产整顿期间安全工作全过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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