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平定汇能煤业有限公司“12·17” 顶板事故调查报告,老顶 2024-02-11 02:08:22 0 0 山西平定汇能煤业有限公司“12·17” 顶板事故调查报告 2018 年 12 月 17 日 21 时 20 分左右,山西平定汇能煤业有 限公司 15207 综采工作面 113#支架至 115#支架处发生一起顶板 事故,死亡 1 人,重伤 1 人,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 138.09 万元。 事故发生后,阳泉市委市政府领导非常重视,作出重要批 示,对事故调查工作提出了提格调查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12 月 18 日,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阳泉监察分局组织阳泉市公安局、阳泉 市煤炭工业局、阳泉市总工会等有关单位成立了事故联合调查组, 同时邀请平定县纪委监委参加。 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 效的基本原则,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技术分析、综合认定, 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 对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以及防范措施。 一、 事故单位基本情况 (一) 煤矿基本情况 1.矿井基本情况 山西平定汇能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能公司)位于阳泉 2 市平定县张庄镇新城村。汇能公司前身为平定煤矿,成立于 1964 年,1983 年划归平定县管辖,2004 年改制成为山西汇能煤业有 限公司,2009 年由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领导组办公室 以晋煤[2009]72 号文核准为兼并重组整合保留矿井,更名为山 西平定汇能煤业有限公司。该矿为中韩合资股份制企业,中方占 51%的股份,韩方占 49%股份。 矿井设计生产能力 180 万吨/年,核定生产能力 180 万吨/ 年。井田位于沁水煤田东北端,井田面积 18.4151k ㎡,井田保 有煤炭资源储量为 12322 万吨,可采储量 7295.3 万吨,矿井设 计服务年限为 28.9 年。该矿于 2007 年开工建设,2013 年 7 月 竣工投产,属生产矿井,经济类型是有限责任公司。矿井安全管 理机构健全,采掘队组为本矿自有,销售为企业自主销售。 该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健全,成立了以董事长、总经理为首 的安全生产委员会,设置有五部两室一中心,分别为安质部、技 术部、通风部、机电运输部、经营部、调度室、地测防治水办公 室、信息监控中心。该矿董事长温兴海,总经理侯传付,生产副 总经理王胜,安全副总经理王金平,总工程师张克兵、机电副总 经理李辉明,通风助理李旭兵。 2.矿井开采自然条件 井田总体构造形态为轴向近东西向的背向斜褶曲构造,中南 部发育次一级近南北向背向斜褶曲构造,井田内主要含煤地层为 3 石炭系上统太原组和二叠系下统山西组,批准开采煤层3#-13#、 15#煤层,煤层倾角一般为 3°—10°,现开采太原组 15#煤。15# 煤为井田稳定可采煤层,位于太原组下段中部。15#煤厚度为 4.40~7.68m,平均 6.14m,一般含 2-4 层夹矸,煤层结构为复 杂。15#煤伪顶为泥岩,平均厚度为 0.2 米;直接顶为泥岩、局 部砂质泥岩、细砂岩,平均厚度 3.4 米;老顶为砂质泥岩、细砂 岩,平均厚度 8.5 米;直接底为泥岩、砂质泥岩,平均厚度为 1.7 米;老底为细砂岩,平均厚度为 4.8 米。截止 2017 年底 15# 煤层保有储量 10199.8 万吨。该矿为高瓦斯矿井,水文地质类型 划分为中等;15#煤层自然倾向性鉴定等级为Ⅲ级,属不易自燃煤 层,煤尘无爆炸危险性。 3.矿井各生产系统情况 (1)开拓开采系统: 矿井采用斜井立井混合开拓,现布置有主斜井、副斜井、中 央回风立井 3 个井筒。井下布置有一个水平,为+574 水平。井 田划分为 4 个采区,现开采一、二采区。 15#煤层现布置 1 个综采工作面(15207 工作面),3 个掘进 工作面(15203 进风顺槽、15203 回风顺槽、15203 高抽巷掘进 工作面)。回采工艺为走向长壁后退式综采放顶煤,采用液压支 架支护,全部跨落法管理顶板。煤巷掘进方式为综掘,岩巷掘进 为炮掘。支护形式为锚杆、锚索、锚网联合支护。 4 (2)通风系统: 矿井通风方式为中央分列式,通风方法为机械抽出式。进风 井为主斜井、副斜井,立井为总回风井。主要通风机为 FBCDZNo.29/2×500 型轴流式风机,一台运行,一台备用。 (3)供电系统: 矿井工业场地内建有 35/10kV 变电所一座,一回 35kV 电源 架空引自陈家庄 110/35kV 变电站 35kV 出线,另一回 35kV 电源 架空引自蚕石 110/35kV 变电站 35kV 出线。由地面 35kV 变电站 以双回路 10kV 电压供井下用电。井下+574 水平大巷建有一座中 央变电所。 (4)提升运输系统: 副斜井安装 2JK-3×1.8E 型双滚筒绞车,提升方式为串车提 升,担负矿井矸石、材料、设备等物料提升任务。副斜井安设 RJKY45-30/1800(A)型大坡度可摘挂式抱索器架空乘人装置,担 负矿井人员升降。主斜井安装 DTL120/55/2×500 型带式输送机 机一部,长度 720m,担负矿井原煤提升。井下辅助运输为电机 车和绞车。 (5)主排水系统: 矿井在副斜井井底车场南侧设主排水泵房。中央水泵房安装 3 台 MD280-43×8 型耐磨离心式水泵,一台运行、一台备用、一 台检修。井下中央水仓有主、副水仓各一个。其中主水仓容积 5 1500 m3 ,副水仓容积 1450 m3。矿井现最大涌水量为 84m3 /d,正常 涌水量为 72m3 /d。 (6)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情况: 两个避难硐室(+574水平大巷避难硐室和一采区避难硐室) 均已建设完成,一个设在+574 轨道大巷,另一个设在一采区轨 道上山轨胶联巷处。矿井配有 KJ70X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KJ128 型人员定位系统、 DDK-6 综合业务有线调度系统、KT105(A) 型无线通讯系统和 KTK113 型井下数字语音广播系统。供水施救 系统和压风自救系统均在所有避灾路线配设有管路,安设了三通 和阀门。工作面配有 ZYJ 型矿用压风自救装置和 KGS—2 型矿用 供水装置。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运行正常。 (二) 矿井证照 采矿许可证证号: C1400002009111220045314,有效期 2018 年 8 月 13 日至 2020 年 8 月 13 日;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晋) MK 安许证字[2016]GW027Y1B1,有效期 2016 年 5 月 5 日至 2019 年5月4日;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000110695587U, 有效期 2006 年 7 月 18 日至 2036 年 7 月 14 日。 (三) 事故地点相关情况 事故发生在 15207 综采工作面 113#支架至 115#支架煤壁侧 陷落柱处。15207 综采工作面位于矿井二采区西北部,采用综采 放顶煤工艺,为刀把工作面,顺槽长 887m,可采长度 515m,剩余 6 开采长度 126.7m,进回风顺槽沿煤层底板布置。2018 年 7 月 20 日 15207 综采工作面完成刀把以里工作面推进,刀把外工作面于 8 月 18 日开始生产,截止 12 月 17 日刀把外工作面累计推进 143.3m。 15207 综采工作面回风顺槽推进至里程 346m 时揭露陷落柱 (X-104),截止12月17日该陷落柱工作面方向揭露最宽为22.1m, 顺槽方向揭露长度为 33.9m,发生事故时工作面方向陷落柱揭露 长度 13.5m。此陷落柱填充物由砂岩、泥岩、砂质泥岩、煤、桃 花岩组成。 15207综采工作面共布置124组支架,其中中间架118架,型 号为ZF5400/19/30型;过渡架6架,型号为ZFG6000/19/32型支架, 呈单列式布置覆盖全长工作面管理顶板。15207综采工作面采煤 机型号MG300/700WD型,前后刮板输送机型号SGZ764/630型,两 端头支护采用DZ-2.8型单体液压支柱和4.4m长π型梁支护顶板。 二、 事故发生前安全管理及政府监管情况 (一) 事故单位安全管理情况 山西平定汇能煤业有限公司每月“逢 5”开展井下安全大检 查,其中每月 25 日为总经理组织的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各副总 经理、各生产职能部室正副职参加;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安质部 负责督促落实。 (二) 地方人民政府及安全监管部门履职情况 7 按照监管权限划分,汇能公司属于平定县监管,平定县煤炭 行业管理由平定县煤炭工业局负责。2018 年 1 月至 12 月平定县 煤炭工业局对该矿检查 6 次,查出各类问题 53 条,已全部整改 完毕。包矿五人小组对该矿检查 94 次,查出各类问题 216 条, 已全部整改完毕。 汇能公司属平定县煤炭工业局第一煤矿监管五人小组监管。 第一煤矿监管五人小组主要负责采掘机运通等方面的安全检查 工作。成员有朱志容(组长、负责采煤专业)、葛兵义(负责掘 进专业)、朱玉明(负责机电运输专业)、李德雍(负责通风专业)、 穆润吉(负责防治水专业)。 平定县煤炭工业局派驻在汇能煤业有限公司的驻矿安监员 有三名,分别是孙杨(组长)、冯泽洲、赵国强,分三个班跟班 入井,履行驻矿安全监管职责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 发生经过及应急处置情况 (一) 事故发生经过 12 月 17 日四点班入井人数共 92 人。其中带班领导是安全 副总经理王金平,综采队 20 人,准备队 13 人,掘进队 29 人, 机运队 12 人,通风队 10 人,安质部 4 人,信息中心 2 人,驻矿 安监员 1 人,班后自行出井 90 人。 12月 17日 14时 40 分左右综采队四点班跟班队长王永洞(综 采队副队长)组织综采队当班人员召开班前会。参会人员共 21 8 人,其中跟班队长 1 人,班长 1 人,副班长 1 人,支架工 5 人, 端头工 3 人,机组工 2 人,清煤工 2 人,刮板输送机司机 3 人, 电工 1 人,皮带工 1 人,另有 1 人为送饭工。班前会上王永洞强 调了安全注意事项,要求打炮眼作业时班长必须现场监督。班长 闫小平分配了具体工作,安排支架工张克慰、采煤机司机郭海峰 为一组,支架工郝开明、端头工李素强为一组,在处理陷落柱时 分两组打炮眼。 15 时 40 分左右,王永洞与闫小平到达 15207 综采工作面, 对工作面安全情况进行巡查,未发现明显安全隐患。16 时工人 陆续到达了工作面,16 时 10 分安全确认完毕,16 时 20 分左右 当班开始作业。21 时左右割煤一刀半,割煤任务完成,机组停 在约 60#支架处,全部支架护帮板均打开,前溜闭锁,准备在陷 落柱处打眼。张克慰、郭海峰一组(张克慰负责打眼、郭海峰负 责协助打眼、观察周围环境),郝开明、李素强一组,共两个小 组在工作面煤壁打眼作业,班长闫小平负责监督。打眼工作的具 体安排是:张克慰、郭海峰从 113#支架处开始往机尾方向打眼, 郝开明、李素强从 121#支架处开始往机头方向打眼。开始作业 前,班长闫小平对打眼地段进行顶板检查和敲帮问顶,经检查后 未发现煤壁和顶板有安全隐患,然后安排四人打眼。张克慰、郭 海峰先把 114#支架护帮板收起,在此处打了上眼,紧接着在煤 壁中部打第二个眼。21 时 20 分左右,闫小平与郝开明、李素强 9 一组在 118#支架处检修完钻机后,闫小平去机尾开启风管阀门 开始试钻,突然听到张克慰大声呼救。闫小平等人跑到 114#支 架处,发现 113#支架至 115#支架间的煤壁侧片邦,郭海峰胸部 以下被矸石压住,张克慰被矸石砸伤并压住腿部。郭海峰当场昏 迷,张克慰双腿受伤。 (二)事故应急处置情况 1.应急预案启动情况 听到呼救的闫小平用工作面语音喇叭呼叫当班工作人员参 加抢救。闫小平组织工人将郭海峰、张克慰救出。王永洞于 21 时 30 分向矿调度室电话汇报了事故情况,现场人员制作简易担 架将郭海峰、张克慰护送上井。22 时 8 分,值班调度员王建周 给平定县人民医院打电话叫了救护车。22 时 19 分,郭海峰升井, 被紧急送往平定县人民医院,22 时 35 分左右在东锁簧村附近遇 到医院救护车,经医护人员现场诊断确认死亡。23 时 4 分,张 克慰升井,被送往平定县人民医院进行救治。 2.事故报告情况 2018 年 12 月 17 日 22 时 16 分,山西平定汇能煤业有限公 司值班调度员王建周向平定县煤炭工业局电话汇报事故情况。平 定县煤炭工业局指示山西平定汇能煤业有限公司启动应急预案, 全力抢救受伤人员并及时汇报救治进展情况。22 时 50 分山西平 定汇能煤业有限公司调度值班员王建周向平定县煤炭工业局电 10 话汇报,称郭海峰经平定县人民医院 120 急救车医务人员诊断死 亡。平定县煤炭工业局调度值班员 23 时 50 分向山西煤矿安全监 察局阳泉监察分局电话汇报事故情况。 四、 事故现场勘察及技术分析 (一) 事故现场勘察 2018年12月19日,按照事故调查组的安排,事故调查技术组 会同矿方现场作业人员及记录人员入井对15207综采工作面事故 现场进行了勘察。勘察情况如下: 1.勘察路线 副斜井→+574水平轨道大巷→二采区辅助轨道巷→15207综 采工作面回风顺槽→15207综采工作面→事故现场→原路返回 2.勘察情况 15207综采工作面采高2.6m,布置有124组支架,其中113# 支架至121#支架为现揭露的陷落柱段,长度13.5m。片帮段在113# 支架至115#支架之间,片帮长度4.8m、高度1.6m、厚度0.6m。片 帮煤壁距刮板输送机上齿轨边2.4m,距刮板输送机的煤壁侧边缘 1.7m。电缆槽高度0.7m,114#支架对应煤壁中部和上侧有排距为 0.8m的两个炮眼。15207综采工作面支架前梁全部伸出,并有效 接顶;除114#支架护帮板未及时支护到位外,其余支架护帮板全 部支护到位。护帮板规格为1.5m×0.6m。113#支架至115#支架的 护帮板处煤壁岩体为硕岩,与护帮板下方岩体分离,护帮板下方 11 煤壁呈光滑面。煤壁岩体片帮后形成三块大石和碎石,石块大体 规格石块1:1.52m×0.93m×0.55m,石块2:1.07m×0.43m×0.5m, 石块3:0.58m×0.4m×0.3m。YT-28型钻机被压在114#架处石块下, 钻杆被埋入冒落的矸石中。15207综采工作面进回风端头各布置1 部通讯电话,回风侧电话距工作面煤壁13m,进风侧电话布置在 刮板输送机机头。15207综采工作面每隔3架安装一盏矿用照明灯, 113#架有支架照明灯。 (二) 事故技术分析 1.根据证人证言、人员定位系统记录及调度台帐记录汇报时 间推断,确定本次事故发生时间为2018年12月17日21时20分。 2.据调查现场相关人员结合现场勘查确定事故发生地点为 15207 综采工作面 113#支架至 115#支架煤壁侧陷落柱处。 3.据调查现场相关人员,调取人员定位系统记录认定该起事 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 4.本次事故原因分析:(1)陷落柱在形成过程中受力挤压, 形成一个岩体滑裂面,现场作业人员在陷落柱和煤体结合处打眼, 打眼产生震动,诱发岩体滑面松裂;同时114#支架护帮板收起, 未及时支护煤壁,且在打眼处未设置临时戗帮柱支护煤壁。(2) 根据垮落岩层的长度、高度、厚度分析,在使用风动凿岩机第一 次打眼前,对其进行敲帮问顶难以判断是否有空帮现象,但风动 凿岩机打眼时震动较大,存在诱发片邦风险。 12 (三)事故类型 经事故调查组分析认定,本起事故为顶板事故。 五、 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本起事故共造成 1 人死亡,1 人重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人民币壹佰叁拾捌万零玖佰元整(¥ 1,380,900 元)。 六、 事故原因和性质 (一) 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综采工作面遇到陷落柱后,岩体存在隐蔽滑面,现场作业人 员在未采取有效措施的情况下冒险作业,打钻诱发滑面松裂,拔 钻过程中岩体突然垮落,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间接原因 (1)现场管理不力,安全监护不到位。冒险作业未得到有 效制止,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2)技术管理工作不到位。15207综采作业规程和过陷落柱 安全技术措施对过陷落柱期间打钻措施不具体,针对性不强,是 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3)汇能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落到实处。安全管理薄弱, 安全生产制度落实不力,是事故发生的又一重要原因。 (4)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规程措施贯彻不力,现场作业 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安全意识淡薄,思想麻痹,存在侥幸心理, 13 是造成事故的又一重要原因。 (二)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本次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 七、 责任划分与处理建议 针对这起事故,事故调查组建议党纪处分 1 人,政纪处分 8 人,行政罚款 5 人,事故单位罚款人民币 40 万元。 八、 防范措施和整改建议 (一)汇能公司要认真汲取本起事故教训,强化煤矿生产技 术管理。采掘工作面必须结合实际编制作业规程,在过地质构造 带、破碎带、应力集中区时必须有针对性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施 工过程中严格按照规程措施进行施工。 (二)汇能公司要加大安全投入,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切实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安全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作 业现场的隐患排查工作,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 (三)汇能公司要加强职工安全培训工作,依照规定对井 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或者教育和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下井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 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杜绝顶替上岗、人证不符现象。 (四)平定县人民政府及其煤炭行业监管部门要深刻汲取 本次事故教训,加大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力度,加强对驻矿安检员 及五人包矿巡查组的管理,切实发挥驻矿安监员及五人包矿巡查 14 组的监管作用;督促煤矿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 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严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收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