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矿灯管理制度,煤矿矿灯

煤矿矿灯管理制度

一、目的: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11板第四百七十五条规定,及机电设备完好标准,为加强矿灯管理,更好的服务于安全生产,防止隐患事故发生,特制定以下矿灯管理制度:

二、组织机构:

1,组长:机电科科长担任,本机构第一责任人。

2,成员:机电队长,充灯工,负责充灯设备,矿灯完好,维护,发放,登记管理。 三、管理内容

1、充灯工,必须安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充电矿灯设备,必须矿用并带煤安标志,矿灯,必

须带“三证一标。”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3、矿灯必须专人专用,用灯人员名单由综合办出据。新工人经安全培训考试合格,签定师徒合同方可配发矿灯。

4、矿领导及外来人员用灯,统一在专用窗口领用。

5、职工连续1个月不出勤的,取消其用灯资格。如有特殊原因,凭有关部门证明重新办理配灯手续。

6、灯房人员要热情服务,不得随意与领灯人员争吵。一旦发现将严肃处理。

7,入井时,找准自己的灯架号,开锁后逆时针旋转灯头180度,轻拿轻放,最后落锁。

8、上井时,找准自己的灯架号,开锁后关闭矿灯,顺时针旋转灯头180度,灯头到位后落锁。不上锁后果自负。

9,放好灯头、电池后,把灯线盘成“8”字形,再放入灯架(横梁上)。

10、矿灯架上“LED指示灯”为绿色时表示矿灯已充满;红色表示正在充电;红绿交替闪烁表示矿灯过放后正在缓

冲。

11、矿灯开关为循环式旋纽,上部的三个小灯为超节能应急照明灯。

12、用灯人员需要连班时,经机电队值班人员同意,到灯房更换临时矿灯。

13、在每次换班2h内,灯房人员必须把没有还灯人员

的名单报告矿调度室。

14、灯头,灯线,零部件齐全,完整,紧固,闭锁螺栓紧固可靠,蜡封无裂纹,破埙。

15、矿灯灯泡,开关接主良好,不眨眼,不灭灯,灯碗聚光好,亮度足,玻璃不松动,无破埙。

四、奖惩:

1、各队应加强教育,提高职工思想素质。领、交矿灯时不得无理取闹,如有问题与综合机电队值班室联系。发现有辱骂、殴打灯房人员现象,将严肃处理。进入灯房保持安静,严禁赤臂露腿进入灯房,严禁大声喧哗、说脏话;严禁打闹追逐,以防滑倒触架伤人。如有违反,每次罚款10-50元,情节严重者一律按“三违”处理。

2、用灯人员要按照指定大门进出,严禁逆行。严禁随地吐痰、严禁抽烟,违者罚款20元。

3、严禁携带长物、重物进入灯房,以防损坏充电架、地板等公共设施。违者罚款20元。

4、出入灯房必须是上下井人员(除工作、检查人员外)。其他任何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违者罚款50元。

5、未换工作服擅自拿灯者,罚款50元。

6、用灯人员要主动清理矿灯上浮尘、泥浆,凡矿灯不洁者罚款30元。

7、矿灯架上“LED指示灯”为绿色时表示矿灯已充满;红色表示正在充电;红绿交替闪烁表示矿灯过放后正在缓

冲。

8、用灯人员需要连班时,经机电队值班人员同意,到

灯房更换临时矿灯。

9、为保证矿灯使用寿命,请勿长期大于10小时的放电时间,若有意外情况,有任何疑问或使用中出现问题,请咨询当日值班员。

10、严禁旋拧其他人员矿灯头,违者记“三违”一次,并罚款100元。

11、严禁使用人员在任何地点私自打开灯盖、灯头、严禁私自更换配件,严禁私自更换灯锁,违者罚款100元。

12、严禁水洗灯头及灯体,否则造成的矿灯损坏照价赔偿。

13、凡因个人使用不当出现的丢失、损坏,均由责任人负责。恶意破坏者将追究当事人责任,并记“三违”一次。

14、矿灯使用寿命为2年,凡因使用不当造成矿灯的寿命减短者,由使用人照价赔偿。超过使用2年以上矿灯者,奖使用者300元。

15、赔偿标准:整个矿灯损赔300元,灯头损坏50元,灯线损坏20元,电池损坏160元,挂锁损坏10元。

16、钥匙丢失、锁损坏由使用者交纳10元,机一队统一更换。为了便于维护,严禁私自换锁,必须有灯房统一配锁。违者罚款100元。

17、所有矿灯罚款均有机一队出据,受罚人员凭条到综合办交纳罚金,并将罚款收据交灯房一份,方可重新使用矿

灯。

18、机一队每月持收据到财务科对帐,综合办要建立专

门帐户,作为矿灯管理费用的开支。机电科根据矿灯管理情况、罚款收据,对机一队进行适当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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