仕净科技拟投资不超112亿在宁国建设高效光伏电池片生产项目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宁国经开管委会”)为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谋发展的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就公司在宁国投资建设高效太阳能电池片生产项目的相关事宜,签订了《高效太阳能电池片生产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预计项目总投资最高不超过112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90亿元,建设年产24GW高效N型单晶TOPCon太阳能电池项目,项目分两期建设。

 主要内容

 甲方: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高效太阳能电池片生产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1.2项目选址: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沥园区兴盛路以南区域。

 1.3投资总额:项目计划总投资最高不超过112亿元(人民币,下同),其中固定资产投资90亿元。目前尚未明确双方具体出资金额,后续以双方签订的合同和实际投资金额为准。

 1.4用地面积:规划用地面积约770亩。

 1.5建设内容:年产24GW高效N型单晶TOPCon太阳能电池项目。

 1.6项目建设进度:项目分二期建设,一期计划总投资75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63亿元,规划用地面积约518亩(面积以实测为准),总建筑面积约30万平方米,建设年产18GW高效N型单晶TOPCon太阳能电池项目,于2023年4月开工建设,2023年11月全部建成投产,项目全面达产后,预计实现年销售收入约200亿元,税收6亿元以上。二期年产6GW高效N型单晶TOPCon太阳能电池项目待一期全部建成达产后适时建设。此为目前协议约定,可能会根据实际建设进度进行调整,不构成公司业绩承诺。

 2、合作运营模式

 2.1基本合作模式

 2.1.1乙方需在甲方行政区域内设立独立核算的项目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

 2.1.2甲方委托其下属国有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下属公司”)负责对项目的土地、建筑物及基础配套设施进行投资建设。

 2.1.3项目公司按本合同的约定内容回购甲方下属公司负责投资建设的含土地、建筑物及基础配套设施在内的全部固定资产。

 2.2项目建设

 项目公司负责提供项目建设用地内所有构筑物及附属工程的勘察、施工图设计及图纸审等相关工作。甲方下属公司履行业主职能,按照相关程序,乙方项目公司全程主导所有代建工程的预算编制与审核、招标采购、项目施工管理、验收及决算、机电设备的采购安装及验收等工作。

 2.3项目运营及回购

 2.3.1项目公司自竣工验收并交付之日起至发起回购之日内按照回购总价款的百分之六向代建方支付租金,交付后第七年开始回购土地、厂房及机电设施,分四年完成回购,每年回购不低于回购总价款的25%,同时在支付第一笔回购款之日起向代建方按比例递减支付租金。

 2.3.1.1回购进度。项目公司自本项目按程序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第七年的首月对项目发起回购并支付首期回购款,四年内完成回购,第二、三、四期回购款应于上一回购年度【标注:顺延年】届满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项目公司每年回购款支付不低于项目建设总费用的25%,同时在支付每一笔回购款之日起向代建方按比例递减支付租金。

 2.3.1.2项目交割。自项目公司支付至回购价款的百分之五十之日起三个月内代建方将厂区内部分地面建筑物不动产权变更登记至乙方名下;自项目公司支付完毕回购价款之日起三个月内代建方将厂区内剩余的地面建筑物不动产权及厂区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至项目公司名下,本项目中所涉及的动产及不动产的所有权及风险自产权变更时由代建方转移至项目公司,项目公司需配合代建方完成相关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租赁期内项目公司可提前向代建方申请发起回购。

 2.4资金支持

 鉴于乙方项目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要求,为支持项目建设,甲方同意按照“一事一议”则给予项目公司优惠政策及补贴。相关资金支持为新建项目奖励、租金补助、设备补助、电费补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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