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合新能源2018全年业绩及非执行董事之变更公布!,二零一八

近日,协合新能源发布《2018全年业绩及非执行董事之变更》。2018年,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14亿元,同比增长36.50%;净利润5.02亿元,同比增长151.16%。发电业务收入分别来自于风力发电厂及太阳能电厂,金额分别为人民币906,206,000元及人民币344,903,000元。 2018年,集团投资持有股权的风电厂加权平均利用小时数显著提升,达到2,148小时,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95小时)。其中,独资风电厂加权平均利用小时数为2,288小时。集团投资持有股权的光伏电厂加权平均利用小时数为1,379小时,同样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115小时),其中,独资光伏电厂加权平均利用小时数为1,356小时。 本年度,受益于全国限电形势大幅好转,及南方不限电地区优质风电项目的增加,集团营运效益显著提升。集团投资持有股权的全部风电厂平均弃风率4.03%,同比上一年度显著下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独资风电厂限电率仅为0.06%。 集团通过湖南、湖北、安徽、西藏4个集控中心的建设、POWER+系统应用及资产管理系统(EAM)的建设,全面推进集控中心及智慧能源管理,智能化检修水平迅速提升,集团投资持有股权的风电厂风电机组可利用率有效提高,达到97.78%,其中,独资风电厂机组可利用率为98.30%。 集团独资风电厂加权平均上网电价人民币0.5948元/千瓦时(含增值税)(2017年同期:人民币0.5830元/千瓦时),独资风电厂加权平均不含补贴电价0.3910元/千瓦时,独资光伏电厂加权平均上网电价人民币0.9073元/千瓦时(含增值税)(2017年同期:人民币0.9357元/千瓦时)。 风电交易电量12,155万千瓦时,占独资风电发电量的6.52%(2017年同期:6,374万千瓦时,占比为8.14%),风电电价比核准的标杆电价平均降幅为人民币0.0145元/千瓦时(2017年同期:降幅0.0275元/千瓦时)。 截至本年末,协合新能源持有74间并网发电之风电及光伏电厂股权,总装机容量3,189MW(2017年同期:2,718MW),权益装机容量2,277MW。其中风电厂55间,装机容量2,857MW(2017年同期:2,387MW),权益装机容量1,963MW;光伏电厂19间,装机容量332MW(2017年同期:331MW),权益装机容量314MW。截至本年末,本集团独资持有43间并网发电之风电及光伏电厂,总装机容量1,611MW。其中风电厂26间,装机容量1,308MW;光伏电厂17间,装机容量303MW。 此外,董事会宣布自2019年2月28日起,吴韶华先生辞任本公司之非执行董事。 原文如下:  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全年业绩公布及非执行董事之变更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表明不会就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ConcordNewEnergyGroupLimited 协合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于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全年业绩公布及非执行董事之变更 ConcordNewEnergyGroupLimited(协合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公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综合全年业绩,连同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比较数字。本公司之审核委员会经已审阅综合全年业绩。*仅供识别


  1.编制基准 本公司之综合财务报表乃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所颁布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其统称包括所有个别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会计准则(「香港会计准 则」)及诠释(「诠释」)编制。综合财务报表乃根据历史成本惯例而编制,除某些金融工具于年 末已按公允价值入帐。 本集团已于本年度首次采纳由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下述新增及修订。
 除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及第15号涉及会计政策变更外,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新增及修订对本 集团本年度及过往年度之财务表现及财务状况报表所载披露并无重大影响。  2.分类资料
 (a)业务分类 管理层已根据本公司执行董事即主要经营决策者所审阅及于作出策略性决定时采用之内部报告作运营分类。 本公司主要经营决策者从产品及服务角度分析业务。本集团按出售产品或提供服务之性质确定业务组织。主要经营决策者分别检查分项业务之经营成果及财务架构,因此,每一个业务单元(包括合营企业及联营公司),被认定为一个经营分类。此类具有类似经济特征及出售类似产品或提供类似服务之运营分类分为下述报告分类: 发电业务分类—运营附属公司之风力及太阳能发电电厂,生产电力出售予外部电网公司,并投资于合营企业及联营公司电厂; 「其他」分类—电厂运行及维护服务,提供设计、技术及咨询服务,承揽电厂项目之电力工程及建设(「设计、采购及施工业务」),提供融资租赁服务及能源互联网服务。 于以往年度,设计、采购及施工业务已作为非核心业务核算,但该分部满足报告分部之量化标准。 而于本年度,该分部不再满足报告分部之量化标准,因此,将该分部分组至「其他」分类中。 运营分类之非经常性收入及开支之影响。 集团分类间销售及转让参考以当时现行市价向独立第三方进行销售所采用之售价进行。 经营分部之会计政策与本集团之会计政策相同。分部收益指在未分配中心管理费用、董事报酬、其他收入、财务收入及财务成本情况下由各分部赚取之收益。 为监控分部履约及分配分部间资源之目的,将所有资产及负债分配给经营分部,归属于总部的资产和负债除外。










  一、经营环境 2018年,世界经济延续温和增长态势,但动能有所放缓。世界主要经济体增长态势和货币政策分化明显,美国经济表现超出市场预期。在外部环境复杂严峻的情况下,中国经济运行持续保持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8年全年国内生产总值首次突破90万亿元大关,比上年增长6.6%。中国能源行业效益明显提高,进一步巩固发展了稳中向好、稳中提质的良好态势。2018年中国全社会用电量累计68,44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5%,较上年提高1.9个百分点。清洁能源产业稳步壮大,风电和光伏发电装机容量和发电量继续保持稳步增长势头。根据国家能源局统计数据,截至2018年底,全国风电、光伏装机达到3.6亿千瓦,占全部电力装机比例的18.9%。风电、光伏全年发电量5,435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约8%。当年新增风电并网容量2,059万千瓦,到12月底累计并网容量达到1.84亿千瓦,同比增长12%。新增光伏发电装机4,426万千瓦,其中,集中式光伏电站2,330万千瓦,分布式光伏2,096万千瓦;到12月底,全国光伏发电装机达到1.74亿千瓦,同比增长34%。 本年度,中国可再生能源的经营环境存在以下特征: (一)宏观政策变化对可再生能源行业产生深远影响 2018年,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继续深入,可再生能源规划和产业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电力体制改革取得积极进展。各项行业政策相继出台,政府加快了竞价及平价上网的落地进程。其中,518政策(国能发新能〔2018〕47号)的发布,明确对尚未印发2018年度风电建设方案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增集中式陆上风电项目和未确定投资主体的海上风电项目应全部通过竞争方式配置资源和确定上网电价;531政策(发改能源〔2018〕823号)的发布,明确2018年暂不安排普通光伏电站建设规模。另外,电力市场化交易机制继续完善、市场化交易进程加快,同时年底各省清理大量已纳入规划但未建项目,为后续发展腾出空间;年内对配额制三次征求意见,加速推进配额制落地实施;鼓励发展与用户直供的分散式风电和分布式光伏;鼓励发电企业在保障自身发、用电安全的基础上,按照《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等有关规定自主、自愿参与发电权交易。同时,政府亦大力推进海上风电、储能、电网辅助服务市场化机制等,不仅开拓了行业内新的业务增长点,亦制定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大幅提高电网中可再生能源的消纳比例,促进可再生能源领域的全面发展。2018年,可再生能源政策不断完善,政策导向的转变意味著行业发展已经进入到竞价上网及平价上网时代。 (二)风电、光伏限电缓解,清洁能源消纳形势持续向好 2018年3月,中国国家能源局发布《2018年度风电投资监测预警结果的通知》,通知显示,甘肃、新疆(含兵团)、吉林三省区为红色预警区域,内蒙古、黑龙江、宁夏三省区已经移除红色预警。 另外,特高压输变电工程的建设也在保障电力供应、促进清洁能源消纳、改善环境、提升电网安全水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18年9月,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一批输变电重点工程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为加大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发挥重点电网工程在优化投资结构、清洁能源消纳、电力精准扶贫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提出加快推进青海至河南特高压直流等9项重点工程建设,共规划了5条特高压直流输电线路以及7条特高压交流输电线路,利好西北、西南地区清洁能源消纳。 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2018年,全国风电弃风率7%,同比下降5个百分点,继续实现弃风电量与弃风率“双降”;光伏弃光率3%,同比下降2.8个百分点,实现弃光电量与弃光率“双降”。2018年,全国风电平均利用小时数2,095小时,同比增加147小时,全国光伏平均利用小时数1,115小时,同比增加37小时。整体而言,清洁能源消纳形势持续向好。  (三)可再生能源技术进步加快,成本加速下降 本年度,可再生能源技术继续保持快速进步,设备效率持续提升。在风电方面,风机桨叶更长,塔筒更高,风能的转化效率更高,低风速资源可开发性增强,风机质量提升、运行稳定;在太阳能发电方面,电池组件的转化效率不断提高。与此同时,光热发电、储能技术亦在不断进步,使得可开发风光资源增加。受益于技术进步和市场竞争,风机价格、太阳能发电组件价格和电池价格均比上年同期大幅下降。 可再生能源发电技术进步,使度电成本大幅下降,增加了其商业化运营的竞争力,在加速到来的平价上网时代,可再生能源具有明显的的竞争优势。 (四)电力体制改革持续推进 2018年,电力市场建设政策继续完善,鼓励电网企业参与跨省跨区电力交易,推进各类发电企业进入市场,放开符合条件的用户进入市场;电力市场化交易机制进一步完善,市场化交易电量规模和交易比重继续提升。同时,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部门发布的一系列增量配电改革相关政策,基本建立了增量配电改革的政策体系,进一步拓宽了社会资本进入电网领域的渠道,为行业创造出新的商业模式。分布式“隔墙售电”政策的推进,有望成为电改新亮点,不仅将促进新能源行业的进一步爆发,加速落实零补贴,还将促进电力市场化交易的持续推进,落实“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改革初衷。 (五)可再生能源行业融资偏紧,政府政策支持力度加大 2018年,中国货币政策继续保持稳健中性,金融去杠杆、中美贸易摩擦等因素导致可再生能源融资难度有所加大,融资成本略有上升,但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总体趋稳。央行于年内开展了四次定向降准,并通过增加再贷款和再贴现额度、信贷政策等措施支持金融机构扩大对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和创新型企业的资金投放。 二、业务回顾 集团战略转型成功,成效显著,发电业务收入和利润大幅增加。本集团审时度势,准确把握发展方向和市场机遇,一方面加大不限电地区风电项目的开发建设力度,投资了一批电价高、非限电区域内电厂,并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机型,提升增量资产的收益质量;另一方面运用物联网智慧运营技术,努力降低发电成本,做好存量资产的经营,集团电厂发电量和利润实现大幅增长。同时,能源物联网、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储能及融资租赁等可再生能源产业相关业务均得到有力拓展。 2018年,集团共实现收入人民币1,414,070,000元(2017年:人民币1,035,967,000元),较上一年度同期上升36.50%;集团权益持有人应占溢利人民币502,406,000元(2017年:人民币200,036,000元),较上一年度同期上升151.16%;每股基本盈利为人民币5.88分(2017年:人民币2.33分);每股全面摊薄盈利为人民币5.87分(2017年:人民币2.33分)。 截至本年末,集团资产净值人民币5,546,739,000元(2017年12月31日:人民币5,255,146,000元),每股净资产为人民币0.65元(2017年:人民币0.61元)。  (一)电厂效益高速增长,资产质量大幅提高
 1、电厂业务发展喜人,风电发电量大幅增长 2018年,集团权益发电量大幅增长,较上一年度增长48.55%。其中,集团独资电厂发电量较上一年度大幅增长88.91%。本年度,受益于北方地区限电继续缓解及营运效率改善,集团合联营电厂权益发电量较上一年度增长8.74%。
  2、利用小时数大幅提升,限电比例进一步下降 2018年,集团投资持有股权的风电厂加权平均利用小时数显著提升,达到2,148小时,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95小时)。其中,独资风电厂加权平均利用小时数为2,288小时。集团投资持有股权的光伏电厂加权平均利用小时数为1,379小时,同样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115小时),其中,独资光伏电厂加权平均利用小时数为1,356小时。
 本年度,受益于全国限电形势大幅好转,及南方不限电地区优质风电项目的增加,集团营运效益显著提升。集团投资持有股权的全部风电厂平均弃风率4.03%,同比上一年度显著下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独资风电厂限电率仅为0.06%。集团投资持有股权的光伏电厂平均弃光率12.35%,弃光率的上升主要由于西藏光伏电厂的弃光率增加。
 本年度,集团通过湖南、湖北、安徽、西藏4个集控中心的建设、POWER+系统应用及资产管理系统(EAM)的建设,全面推进集控中心及智慧能源管理,智能化检修水平迅速提升,集团投资持有股权的风电厂风电机组可利用率有效提高,达到97.78%,其中,独资风电厂机组可利用率为98.30%。集团投资持有股权的光伏发电厂可利用率99.18%,其中独资光伏电厂可利用率为99.03%。
  3、风电平均上网电价仍维持较高水平,独资项目交易电量占比下降 2018年,受独资控股电厂装机容量增长及交易电量电价下浮的综合影响,集团投资持有股权的风电厂加权平均上网电价有所回升,为人民币0.5595元/千瓦时(含增值税)(2017年同期:人民币0.5582元/千瓦时),光伏发电加权平均上网电价人民币0.9446元/千瓦时(含增值税)(2017年同期:人民币0.9698元/千瓦时)。其中,集团独资风电厂加权平均上网电价人民币0.5948元/千瓦时(含增值税)(2017年同期:人民币0.5830元/千瓦时),独资风电厂加权平均不含补贴电价0.3910元/千瓦时,独资光伏电厂加权平均上网电价人民币0.9073元/千瓦时(含增值税)(2017年同期:人民币0.9357元/千瓦时)。 本年度,集团独资电厂交易电量为25,621万千瓦时,占比为11.16%(2017年同期:17,129万千瓦时,占比为14.09%)。其中,风电交易电量12,155万千瓦时,占独资风电发电量的6.52%(2017年同期:6,374万千瓦时,占比为8.14%),风电电价比核准的标杆电价平均降幅为人民币0.0145元/千瓦时(2017年同期:降幅0.0275元/千瓦时);光伏交易电量13,466万千瓦时,占独资光伏发电量的31.28%(2017年同期:10,755万千瓦时,占比为24.89%),光伏电价比核准的标杆电价平均降幅为人民币0.0837元/千瓦时(2017年同期:降幅0.0790元/千瓦时)。  4、独资电厂收入及利润大幅增长,合联营电厂效益继续改善 2018年,集团独资电厂共实现收入人民币1,251,109,000元,较上一年度增长74.36%,占集团收入的88.48%(2017年:69.27%)。 本年度,集团独资电厂共实现发电净利润人民币511,276,000元,集团分享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净利润人民币149,619,000元。

  (二)电厂投资与建设 2018年,集团项目建设稳步推进,所投资风电厂全部为南方不限电区域的优质风电厂,集团装机容量持续增长。本年度,为了降低度电成本,提高发电效率,集团积极推广使用新技术、应用新机型,同时通过优化设计、加强建设项目进度管理等措施,有效降低了工程整体造价,大幅提高了发电量,度电成本降低明显,极大地提高了电厂的竞争能力。  1、电厂装机容量持续增长,独资电厂占比逐年提升 本年度,集团投资电厂的总建设装机容量1,068MW(2017年同期:1,006MW),全部为独资项目。其中,续建项目6个,装机容量340MW;新开工建设项目15个,装机容量728MW。 本年度,集团共新增投产10间电厂,总装机容量471MW(2017年同期:439MW),全部为独资电厂。其中,风电厂9间,装机容量470MW,分布式光伏电厂1间,装机容量1MW。 截至本年末,本集团持有74间并网发电之风电及光伏电厂股权,总装机容量3,189MW(2017年同期:2,718MW),权益装机容量2,277MW。其中风电厂55间,装机容量2,857MW(2017年同期:2,387MW),权益装机容量1,963MW;光伏电厂19间,装机容量332MW(2017年同期:331MW),权益装机容量314MW。截至本年末,本集团独资持有43间并网发电之风电及光伏电厂,总装机容量1,611MW。其中风电厂26间,装机容量1,308MW;光伏电厂17间,装机容量303MW。
  2、调整全国开发布局,开拓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和储能业务 本年度,在各省能源局印发的“2018年风电开发建设方案”中,本集团共有5个风电项目(共计400MW)列入年度开发建设方案名单,这些项目全部位于电网接入条件较好、非限电区域。2018年,本集团新增核准4个风电项目(共计349MW),备案4个光伏项目(共计55.4MW)。 目前,集团在建但未投产风电项目规模833MW,已核准未开工项目598MW。本年度,集团共新签约风资源4,078MW,新签署光伏资源137MW。集团紧密跟踪可再生能源技术发展,利用高测风塔、镭射测风仪等先进设备,对所持有风资源进行持续跟踪和评估,在现有技术和造价水平下优先选择经济效益最好的风光资源参与竞价和平价发电项目的开发与建设。 本年度,集团加大分散式风电和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开发力度,并在西藏投产了国内首个发电侧高原梯次电池储能项目,也积极在发电侧和用户侧开发储能项目。  (三)其他业务 本集团专注核心发电业务的同时,以可再生能源产业投资为依托,围绕发电主业开展可再生能源产业链的相关业务。2018年,集团在能源物联网业务、智慧运维、电厂设计服务、融资租赁业务、储能及增量配电网等领域,取得了一定成绩。 1、能源物联网技术研发 2018年,集团加大能源物联网业务研发投入,积极开展POWER+3.0、智慧巡检系统(易巡)、资产管理系统(EAM)开发并投入试运营,加强大数据功能应用,打造集团“智慧运维”平台。基于区域化运营管 理,以POWER+系统作为线上平台,采取“POWER+”+“易巡”+“集控中心”+“EAM”模式,实现对电厂的远程集中监控、大数据分析和预警、远程智能故障诊断、智能工单系统、无人值班、少人值守,全面实行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使电厂运营指标显著提高,有效降低存量电厂度电成本。 本年度,本集团所属北京动力协合科技有限公司(「动力协合」)大力拓展外部新能源市场,中标正泰新能源光伏智能运维平台项目,中标湘电风电场智能化远程监控中心平台项目。截至本年末,POWER+系统已累计帮助客户管理超过5GW的可再生能源电站,其中光伏电厂装机容量2.9GW,风电厂装机容量2.1GW。2、电厂运行维护 2018年,本集团所属北京协合运维风电技术有限公司(「协合运维」)荣获“2018风电产业50强十佳优秀企业”称号,并成功继续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本年度,协合运维依托集团“POWER+”产品,逐步实施线上“集中监控、大数据分析、智能诊断预警、智能工单”和线下“安全专业标准化运营管理、区域集中检修、专业点检试验、场站无人值班、少人值守”相结合的新能源运营模式。 本年度,协合运维共承担91间风电及光伏电厂(共计5GW)的整体运行维护业务及定检服务合同;并签订了预防性试验、技改大修、备件销售等服务合同13个。 3、工程咨询、设计业务 2018年,本集团所属之聚合电力工程设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设计公司」),积极拓展业务领域,增加储能电站、分布式电站等设计服务,并获得了电力行业(火电、水电、核电、新能源)咨询乙级资信评级。 本年度,设计公司完成风(光)资源评估和技术咨询报告228项,可行性研究报告42项,微观选址报告26项,初步设计12项,施工图设计15项,竣工图设计11项。  4、融资租赁业务 2018年,本集团所属天津国银新源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租赁公司」)强化能力建设,引进了租赁专业人才,组织机构逐渐健全。本年度,租赁公司积极开展新能源领域融资租赁业务,已成功投放了5个外部业务的融资租赁,租赁业务已经开始起步。同时,租赁公司自身融资能力进一步提升,与多家银行及金融机构建立起良好的合作关系。  5、储能、增量配电网业务 2018年,集团围绕可再生能源产业链积极开拓储能业务,在发电侧和用户侧建设储能示范项目,其中集团在西藏投产的国内首个发电侧高原梯次电池储能项目已投入运行。同时,集团在美国与AlfaLaval集团 (「AlfaLaval」),以及BreakthroughEnergyVentures(「BEV」)在内的多名投资人共同投资了GoogleX实验室孵化的Malta储能技术研发项目,该技术可广泛适用于各类储能市场,如电网移峰填谷、辅助服务、分布式能源、工商业园区等。为本集团在储能业务领域建立先发优势,未来快速切入储能产业提供了技术支持。 集团积极建设储能团队,培养储能业务人才,增强自身能力建设,并积极参与行业标准的制定和行业会议交流;同时发电侧储能项目的建设与投产,用户侧储能项目的开拓与推进,集团智慧能源云平台的使用,为集团掌握储能系统组成、储能技术以及运营模式,探索围绕储能的能源服务商业模式,开拓和发展储能业务奠定了基础和优势。 本年度,集团成功中标哈尔滨综合保税区增量配电网项目,该项目是国家第三批电力体制改革示范项目,同时兰州新区科技创新城倂网型微电网示范项目也纳入了甘肃省倂网型微电网试点建设计划。该两项项目是集团在综合能源服务业务领域的重大拓展,并将在后期项目建设运营中,最大限度地利用集团在物联网智慧运维、新能源应用方面的优势资源,将项目打造成集团综合能源服务和智慧运维的典范工程。 本年度,本集团其他业务板块为集团贡献收入人民币162,961,000元(2017年:人民币318,419,000元)。三、环境保护、合规及社会责任 除财务表现外,本集团相信高标准的企业社会责任对于建立良好企业和社会关系,激励员工,为集团创造可持续发展和回报都有著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环境保护 本集团致力于为集团、环境及社群的可持续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坚定不移的发展清洁能源,践行节能减排,守护绿水青山。 本集团所从事的风电和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注重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的投资和管理,在电厂全生命周期管理中,通过加大投入、优化设计、改进技术、智慧运营等措施,努力做到环境与人类的可持续健康发展,为改善能源结构、降低空气污染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减少雾霾作出积极贡献。集团亦坚持践行绿色办公理念,减少自身办公运营活动的排放,提高资源和能源的使用效率。 集团除在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管理过程中注重环境保护,亦通过自身努力宣传和践行环保理念。 2018年,集团联合专业的公益机构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了“环保&公益,旧衣零抛弃”的主题公益捐赠活动。共计308人次进行了捐赠,累计捐赠衣物1,971公斤。这些衣物的再次利用相当于降低二氧化碳排放量7,097千克,节约用水11,828吨,减少使用农药394千克,减少使用化肥591千克。另外,在北京国际风能展上,集团为前来参观的一百多名小学生带来了一场生动有趣的风力发电科普小讲座,使同学们在学习风电知识的同时,增强环保理念,并认识到清洁能源对保护环境的重要性。 本年度,集团投资的风力及光伏发电厂所发电量与传统电厂相比,相当于减少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以及节约标煤和用水。污染物的减排为减少PM10、PM2.5,减少雾霾做出了贡献。

  (二)合规 本年度,本集团在业务、管理、劳工规范上,严格遵守相关准则、法律及法规。  (三)社区责任 本集团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专注于清洁能源事业发展的同时,投身社会公益事业,不忘以各种方式回馈社会。 1、扶贫 集团积极在电厂投资地区开展扶贫工作,结合项目扶贫等措施,通过多种途径协助当地扶贫减困和发展经济。2018年,集团在湖南通道、河北海兴、山东德州等地开展爱心捐赠公益活动,为当地学生和留守儿童送去关爱与帮助;参加荆门市健康扶贫补充医疗救助基金现场募捐活动,向该扶贫基金捐款20万元,成为该基金的首批捐助企业;同时,作为扶贫光伏项目,海兴光伏项目帮扶海兴县地区贫困户,每年扶贫资金199.8万元。  2、教育 集团积极开展校企合作,在促进地方经济、文化、环境发展的同时,促进国家可再生能源教育事业的发展。 2018年,集团与华北电力大学教育基金会续签捐赠协议,设立奖学金,提高资助标准,继续奖励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奖励在科技创新、发明制造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奖励优秀的教师和管理人员、激励优秀的本科生继续深造。2018年资助67名学生,累计资助学生1,177人。2018年集团运维公司与多家高校开展校企合作培养模式,10月份,与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举行了首届2018级“协合运维风电班”开班仪式;与乌兰察布职业学院开展“校企合作订单班”培训。 (四)客户及供应商关系 本年度,本集团与客户及供应商维持良好关系,并无重大争议。 本年度,本集团五大客户之销售额占本年度之总销售额64%,其中最大客户占19%。最大客户为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 本年度,本集团五大供应商之采购额占本年度之总采购额89%,其中最大供应商占36%。最大供应商为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为本集团投资风电项目供应风电主机设备。  四、人力资源
 (一)企业员工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集团拥有1,493名全职雇员(2017年12月31日:1,312名),其中集团总部人员158人,项目开发、管理407人,运行维护782人,能源物联网应用66人,设计、租赁等业务80人。  (二)员工发展 集团始终秉承“以人为本、创造价值、著眼未来、追求卓越”的核心价值观。人力资源是本集团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我们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持续发展的理念。我们尊重并感恩每一位员工在新能源事业中的辛勤耕耘,并努力为其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广阔的发展平台,激发正能量,增强凝聚力,建设幸福企业,从而实现员工与企业的共同发展。 集团关注员工的成长和发展,针对不同的岗位和个人能力,提供不同的职业发展路径和晋升通道;员工可选择管理类、技术类及专业类发展通道。同时,集团亦通过人才盘点,精准做好人力资源规划,优化人才梯队培养,为员工提供更有效的职业发展道路,持续提升集团组织能力建设。  (三)员工培训 集团致力于建设学习型组织,建立了完整的培训体系,通过线上、线下培训渠道,针对管理层、中层管理人员、后备管理干部、新员工设计不同的课程体系,每年依据年度培训计划开展多样化培训课程,不断学习创造、提升自我,实现员工和企业的共同成长。此外,集团注重搭建内部兼职讲师队伍,自主开发培训课件,为员工提供自觉的便利条件。 2018年,集团组织了中层管理人员培训、后备人才培训、新员工入职培训、业务部门培训等,参训人员450余人,培训内容涉及企业现代管理知识、职业素养、面试技巧、领导力、沟通能力、执行能力、创新管理、团队建设等。同时,根据实际需求,集团业务部门还组织了各类专业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政策、财务、工程、生产、配售电、储能、融资租赁、档案管理等多类培训项目,以满足员工对业务及发展的需求。  (四)安全与健康 集团始终坚持关注和保障员工的安全与职业健康,并不断完善安全与职业健康管理体系,为员工安全与健康提供制度保障、组织保障。 集团不断夯实安全管理基础,通过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建立了集团、分(子)公司、项目公司三级全统筹管理体系、三级“安全质量环保信息联络员”体系、安全生产目标四级控制体系;实行月度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管理工作,召开月度安全工作会议;定期开展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消防安全培训等,并通过安全园地建设等措施,强化安全意识、筑牢安全防线、遏制事故发生、提升本质安全,建立“人人管安全、人人要安全”的管理理念。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各级安全责任主体,做到安全工作与各项生产经营工作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考核,切实保障员工健康与安全。 集团努力为员工提供安全、健康、舒适的工作环境,对北京管理中心办公区域进行改造,改善办公环境;组织体育及兴趣俱乐部,为员工修建健身及运动场所,开展健步走活动、自行车挑战赛、运动会等,在提高员工身体素质的同时,促进员工交流,提升凝聚力。  五、财务资源与承担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集团持有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约为人民币1,366,305,000元(2017年12月31日:人民币1,110,803,000元);集团净资产为人民币5,546,739,000元(2017年12月31日:人民币5,255,146,000元);集团之银行借款及融资租赁余额为人民币7,061,877,000元(2017年12月31日:人民币5,497,520,000元);资产负债率为69.88%(2017年12月31日:64.51%)。  资产抵押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集团以房屋及机器设备抵押获得贷款余额人民币3,503,839,000元(2017年12月31日:人民币2,054,524,000元)。  或然负债 于2018年12月31日,本集团已抵押其所占二连浩特长风协合风能开发有限公司(「二连」)之49%权益,注册资本总值约为人民币37,240,000元(2017年12月31日:人民币37,240,000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二连未偿还银行贷款余额为人民币31,519,000元(2017年12月31日:人民币42,918,000元)。除上述提及内容外,于2018年12月31日,本集团并无任何重大或然负债。 承担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集团有资本承担人民币1,283,819,000元(2017年12月31日:人民币1,960,602,000元)并未计入财务报表。已签订合同但未拨付予合联营公司之权益资本金总额为人民币61,050,000元(2017年12月31日:人民币105,050,000元),及附属公司已签订了设备采购合同未付款部分人民币1,222,769,000元(2017年12月31日:人民币1,855,552,000元)。  六、风险因素及风险管理 政策风险 风电和光伏发电企业的利润受国家、行业政策变化的影响较大。近年来,新建可再生能源电价执行退坡机制,平价上网进程加快。同时,交易电量规模不断扩大,存量电厂电价亦有下降风险。可再生能源补贴由国家财政部统一按批次下发,未来各批次下发的时间具有不确定性,已列入补贴目录的项目可能面临欠款金额持续增长问题。另外,绿证交易推进后,补贴方式可能会由政府固定模式向市场化转变,价格存在不确定性,目前相关政策、实施细则尚未出台。本集团紧跟政策导向,加强对政策的研判,并前瞻性的估计可能存在的不利因素,制定降低风险的各项应对措施,将政策因素变化带来的风险降到最低。  气候风险 风电和光伏发电行业面临的主要气候风险是发电量随著风、光资源的年际变化而相应波动。另外,如遇台风、凝冻、强沙尘暴、雾霾、雷击等极端天气气候,将会给风电和光伏发电企业带来安全风险。 目前本集团已经在17个省(市、自治区)拥有投产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为应对气候年际变化带来的风险,未来将继续优化布局,进一步平衡气候风险所带来的影响。同时,公司将在机组选型、线路方案等方面加大科研力度、提高设计标准,充分评估和应对气候因素带来的电厂安全及效益影响。  限电风险 本年度,限电形势进一步缓解,并将延续向好的趋势,但由于部分地区工业用电量少、电网网架结构不合理以及电网线路建设晚于预期等因素,弃风弃光现象短时期内不可能彻底消除。本集团将不断优化项目布局,加大不限电地区的开发建设力度,准确判断政策变化趋势,利用好国家政策,全力应对限电问题。  资金风险 本集团主要从事中国境内风电、光伏电站投资,对借贷资金需求较高,资金成本和金额都将对本集团的业务产生直接影响。本集团业绩和资信情况良好,负债结构稳健,融资渠道多元化,融资利率一向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同时,本集团将持续关注融资市场、拓展融资渠道、创新融资产品、优化资本结构,确保资金供应。 汇率风险 本集团业务主要集中于中国内地,绝大部分收入、支出以人民币计价。本年度,集团发行了2亿美元债券,人民币汇率的变动会对本集团外币业务产生汇兑损失或者收益。本集团将积极关注汇率变化,有效开展汇率保护措施。  七、前景展望 2018年,中国可再生能源行业政策频出,集中式风电项目竞价配置、平价上网、补贴退坡等政策的实施,促进了可再生能源行业的发展从规模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可再生能源技术进步加快,发电成本持续下降。特高压输变电工程的建设、火电去产能促进清洁能源消纳;限电形势缓解,清洁能源消纳形势持续向好。同时,随著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电力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机制继续完善,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不断扩大,增量配网业务、分散(布)式项目隔墙售电、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化、储能等业务将与可再生能源发电业务紧密结合,进一步促进行业商业模式的不断创新。在能源消费转型的必然趋势下,可再生能源发电市场将继续保持强劲的竞争力。 目前,可再生能源电厂成本已低于火电成本,在竞价、平价上网时代,可再生能源完全可以与火电竞争;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促进开发建设成本不断降低,项目的经济性稳步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纳状况持续好转,北方地区限电形势缓解,分散(布)式项目发展潜力巨大;国家对平价上网项目给予各项政策支持措施,保障项目的长期受稳定收益,可再生能源发展机会和空间依然广阔。 近年来,在正确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策略的指导下,集团优化资产质量、转变经营模式、调整投资策略,集团实力提升,成功应对了外界经营环境的各种变化。未来,集团仍然坚持以可再生能源领域投资者和服务提供者的身份,围绕可再生能源产业链研究业务发展,专注实业、精耕细作,将集团发展成为行业领先、国际一流的企业,持续为股东、为社会创造优异的回报。 2019年,本集团为应对竞价、平价上网,将继续贯彻稳健发展的原则,重点围绕安全生产、降低度电成本、强化前期开发、加快能源物联网和智慧运维建设、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质量、围绕产业相关领域不断创新的策略,重点做好以下几点:  1、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建立保障安全的长效机制 集团将不断完善安全管理体系,狠抓安全管理工作。通过安全监督检查,安全教育培训,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托科技创新等措施,加快安全管理各项配套措施的建设;夯实集团安全管理基础,建立保障安全的长效机制,做到对员工的生命健康负责、对企业的资产安全负责、对社会的整体安全负责。  2、专注发电主业,提升资产质量 发电业务已经成为集团的支柱业务。目前,集团仍储备了一批电价高、效益好的项目,可满足集团未来三年的投产目标要求。集团将继续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实现权益装机容量稳步增长。同时,强化精细化管理,提高电厂资产经营质量,通过能源物联网和集控中心的应用、技术改造等措施,提高设备可利用率,不断提升发电量,提高电厂运营效益。  3、追求度电成本最低,增强竞价、平价上网竞争力 坚定不移地贯彻“度电成本最低”原则,稳步降低集团电厂度电成本,增强集团在竞价、平价上网时代的核心竞争力。集团将通过优化设计、应用新机型及新技术、降低采购成本、加快项目建设等措施,有效控制新建电厂造价,致力降低新建项目直接度电成本;依托能源物联网的使用和技术改造,提升电厂精细化管理和运维水平,降低存量电厂的度电成本;同时,多措并举,精细管理,全面、全方位降低度电成本。  4、顺应形势,调整开发布局和节奏 面对复杂多变的经营环境,集团将认真开展新政研究,研判政策和市场变化形势;调整投资策略,优化开发布局,积极顺应政策导向和市场趋势。集团将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大力度抢占资源,按照无补贴电价测算项目收益,根据项目收益情况进行梯次开发,保持储备一批、开发一批、建设一批的可持续健康发展节奏。在北方地区红色预警解除的前提下,集团将加大北方风电基地项目的开发力度,积极开发分散式风电项目。  5、继续发展能源物联网业务,推进智慧能源管理 集团组建了一支能源物联网的精英团队,在其带领下,集团将加大能源物联网产品的开发力度,继续推进POWER+系统的研发与应用。利用POWER+系统的“智慧大脑”,通过能源物联网、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手段对电厂设备进行主动监测分析和电厂群的区域集中监控,实现电厂无人值班、少人值守的运维模式,降低电厂运行成本。此外,集团POWER+系统将拓展分布式光伏电站、扶贫电站和用户侧储能领域的应用,向用户提供能源供应服务、能源管理服务及其他衍生服务等。 6、探索发展新业务,开发利润新增长点 2019年,集团将继续做好分散式风电和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前期开发和项目储备工作,建设一批优质的电厂。 本年度,集团将进一步拓宽开发途径,聚集储能业务人才,积累储能业务经验,建立储能技术团队,继续储备一批储能项目。同时以能源智慧微网为基础,探索综合能源服务的商业模式。 在融资租赁业务上,将继续提升能力建设和融资能力,拓宽业务领域,除传统风电、光伏项目外,将拓展储能、调频等项目的融资租赁。同时,租赁公司将积极带动集团储能、运维、能源物联网业务的发展。  7、加强资产经营管理,优化资产结构和负债结构 集团将不断提升自身持续经营能力和风险应对能力,加强资产经营管理,完善投融资机制,强化全面预算和资金管理,提升财务风险预警,优化资产结构和负债结构,确保集团资产负债率保持在合理水平。 2019年,集团上下将齐心协力,开拓创新,为集团的提质增效努力拼搏,将集团打造成国际一流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为社会提供更多的清洁能源,为股东和投资者创造更大的价值。  独立核数师之工作范围 有关本集团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业绩之初步公布之数字,已获本集团独立核数师德勤 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同意与本集团本年度之综合财务报表所载金额相符。德勤 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就此执行之相关工作并不构成按香港会计师公会所颁布之《香港审计准则》、《香港审阅业务准则》、《香港鉴证业务准则》所规定的鉴证业务,因此德勤 关黄陈方会计师行未就业绩公布发表任何鉴证意见。 股息 董事建议派付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每股普通股0.02港元(2017:0.01港元),此建议须经本公司股东在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通过。依据批准发布此综合财务信息日已发行普通股股数,建议派付末期股息金额为170,254,300港元(相当于人民币149,176,817元)。末期股息预期将于2019年6月底之前派付。本公司将就暂停办理股份过户日期刊发进一步公告。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上市证券 于截至2018 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51,160,000 港元(相当于人民币约45,250,000元)之总价购回合共164,080,000股本公司普通股。所有购回股份已随后注销,令本公司已发行股本之面值相应减少。  遵守企业管治守则 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董事会已审阅本集团之企业管治常规,并信纳本公司一直遵守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之企业管治守则(「企业管治守则」)之守则条文。  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之上市公司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经本公司作出查询后,本公司全体董事均已确认彼等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一直遵守标准守则所载之规定标准。审核委员会 审核委员会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叶发旋先生,黄简女士及张忠先生组成,叶发旋先生为审核委员会之主席。审核委员会已采纳与企业管治守则一致之职权范围。审核委员会已审阅本集团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综合财务报表。  变更非执行董事 董事会宣布自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八日起,吴韶华先生辞任本公司之非执行董事。 吴先生因彼之其它公务提出辞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吴先生已确认彼等与董事会无意见分歧,亦无有关彼等辞任而须本公司股东或相关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垂注之事宜。 董事会衷心感谢吴先生于任期内对本集团做出之贡献。 董事会宣布自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八日起,王峰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之非执行董事。 王峰先生,49岁,持有华北电力大学的硕士学位,现为华电福新股份有限公司(「华电福新」)计划投资部主任。 王先生将与本公司订立出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之委任聘书,为期一年。王先生(作为董事)须根据本公司公司细则于本公司之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值告退及膺选连任。王先生将有权收取每月18,000港元薪酬,有关酬金乃参考彼于本公司之职务及责任以及现行市况而厘定,并须由本公司薪酬委员会及董事会不时检讨。 除上文所披露外,王先生(i)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层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系;(ii)并无拥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指之任何本公司股份权益;及(iii)于过往三年并无于任何公众上市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务。 除上文所披露外,并无根据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条第(h)至(v)段需予披露之其他资料,亦无其他有关王先生之委任而须本公司股东垂注之事宜。 董事会借此机会欢迎王先生加入董事会。 致谢 董事会谨此向本集团员工对本集团之贡献及忠诚致以谢意,并感谢各位股东、客户及业务伙伴一直以来之支持。 代表 ConcordNewEnergyGroupLimited 协合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 刘顺兴 香港,2019年2月28日 于本公布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刘顺兴先生(主席)、刘建红女士(副主席)、余维洲先生(行政总裁)、牛文辉先生、桂凯先生及尚笠博士(以上为执行董事),王峰先生(为非执行董事),以及叶发旋先生、方之熙博士、黄简女士及张忠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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