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那些工业电价是如何计算出来的?,工业电价

导语:电力行业总会涉及到一些电价的问题,比如工业电价、居民电价、基本电费等等,那么站在专业角度你知道这些电价的原理是什么吗?他们又是怎样计算出来的呢?

2016年1月4日江苏省物价局印发了《江苏省物价局关于调整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要求适当降低燃煤机组上网电价和适当降低销售电价水平,调整后我省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降低为每千瓦时0.378元(含脱硫、脱硝和除尘电价),我省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价格每千瓦时降低3.12分。居民生活、农业生产、大工业用电价格本次不调整。

调整后的具体电价如下:

315kVA及以上的大工业在7、8月还有尖峰电价:

居民家用电费分为两种计量方式:(单一分阶计价和分时计价)

工业用电电费算法及规定

一是对变压器容量在315KVA以下的,执行"单一电价",即用一度电、交一度电的电费;

二是对变压器容量在315KVA及以上的,执行"二部制电价",除用一度电、交一度电的电费外,还要按照变压器的容量交纳"基本电费(像电话的底费);

对100KW及以上的用户,还要执行力率调整电费,对力率(功率因数)达不到国家标准的,进行奖惩。

大工业电价的组成

大工业用电实行两部制电价,两制电价由基本电价、电度电价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三部分构成。基本电价是指按用户受电变压器(千伏安)或最大需量(千瓦)计算的电价;电度电价是指按用户实用电量(千瓦)计算的电价;功率因数调整电费是指根据用户月加权平均功率因数调整减收或增收的电费。

大工业电价的实施范围及对象

凡以电为原动力,或以电冶炼、烘焙、熔焊、电解、电化的一切工业生产,受电变压器总容量在315千伏安(KVA)及以上的大工业用户。

以及符合上述容量规定的下列用电:

机关、部队、学校及学术研究、试验等单位的附属工厂(凡以学生参加劳动实习为主的校办工厂除外)有产品生产纳入国家计划,或对外承受生产及修理业务的用电。

铁道(包括地下铁道)、航运、电车、电讯、下水道、建筑部门及部队等单位所属修理工厂的用电。

自来水厂用电。工业试验用电。照相制版工业水银用电

大工业电价的电费计算方法

计算公式:电费金额=基本电费+电度电费+功率因数调整电费+还贷基金+重大水利+能源附加+扶持基金+峰谷电费

基本电费:①按变压器容量=计费容量×基本电价

②按需量=需量示数×乘率×基本电价

电度电费=抄见电量×电价

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基本电费+电度电费)×(±)功率因数调整电费月增减率%(功率因数高于标准值减收,低于标准值增收电费)

用电标准

按照我国《供电营业规则》第五十四条的规定:

在电力系统正常状况下,供电企业供到用户受电端的供电电压允许偏差为:

1、35千伏及以上电压供电的,电压正、负偏差的绝对值之和不超过额定值的10%;

2、10千伏及以下三相供电的,为额定值的±7%;

3、220伏单相供电的,为额定值的+7%,-10%。

在电力系统非正常状况下,用户受电端的电压最大允许偏差不应超过额定值的±10%。

用户用电功率因数达不到本规则第四十一条规定的,其受电端的电压偏差不受此限制。

可见,380V属于"10千伏及以下三相供电的,为额定值的±7%";即380V供电系统电压,应在380(1-7%)V~380(1+7%)V,也就是353.4V~406.6V之间。

部分高耗能行业淘汰类限制类企(项目)目录

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办发〔2005〕4号)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国家发改委令第40号)

一、钢铁行业

(一)淘汰类

1、生产低条钢、钢锭或连铸坯的工频炉和中频炉感应炉。

2、20吨及以下电炉(不含机械铸造电炉和10吨以上高合金钢电炉)。

3、300立方米及以下的高炉(不含100立方米以上铁合金高炉及200立方米以上专业铸铁管厂高炉)。

4、20吨及以下转炉(不含铁合金转炉)。

(二)限制类

1、2005年8月以后建设的公称容量70吨以下的电炉项目、1000立方米以下高炉和120吨以下转炉项目。

2、2005年8月以后建设的公称容量70吨及以上、未同步配套烟尘回收装置,能源消耗、新水耗量等达不到标准的电炉项目。

二、铁合金(含工业硅)行业

(一)淘汰类

1、3000千伏安以下半封闭直流还原电炉、3000千伏安以下精炼电炉(硅钙合金、电炉金属锰、硅铝合金、硅钙钡铝、钨铁、钒铁等特殊品种的电炉除外)

2、5000千伏安以下的铁合金(含工业硅)矿热电炉。

导语:电力行业总会涉及到一些电价的问题,比如工业电价、居民电价、基本电费等等,那么站在专业角度你知道这些电价的原理是什么吗?他们又是怎样计算出来的呢?

2016年1月4日江苏省物价局印发了《江苏省物价局关于调整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要求适当降低燃煤机组上网电价和适当降低销售电价水平,调整后我省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降低为每千瓦时0.378元(含脱硫、脱硝和除尘电价),我省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价格每千瓦时降低3.12分。居民生活、农业生产、大工业用电价格本次不调整。

调整后的具体电价如下:

315kVA及以上的大工业在7、8月还有尖峰电价:

居民家用电费分为两种计量方式:(单一分阶计价和分时计价)

工业用电电费算法及规定

一是对变压器容量在315KVA以下的,执行"单一电价",即用一度电、交一度电的电费;

二是对变压器容量在315KVA及以上的,执行"二部制电价",除用一度电、交一度电的电费外,还要按照变压器的容量交纳"基本电费(像电话的底费);

对100KW及以上的用户,还要执行力率调整电费,对力率(功率因数)达不到国家标准的,进行奖惩。

大工业电价的组成

大工业用电实行两部制电价,两制电价由基本电价、电度电价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三部分构成。基本电价是指按用户受电变压器(千伏安)或最大需量(千瓦)计算的电价;电度电价是指按用户实用电量(千瓦)计算的电价;功率因数调整电费是指根据用户月加权平均功率因数调整减收或增收的电费。

大工业电价的实施范围及对象

凡以电为原动力,或以电冶炼、烘焙、熔焊、电解、电化的一切工业生产,受电变压器总容量在315千伏安(KVA)及以上的大工业用户。

以及符合上述容量规定的下列用电:

机关、部队、学校及学术研究、试验等单位的附属工厂(凡以学生参加劳动实习为主的校办工厂除外)有产品生产纳入国家计划,或对外承受生产及修理业务的用电。

铁道(包括地下铁道)、航运、电车、电讯、下水道、建筑部门及部队等单位所属修理工厂的用电。

自来水厂用电。工业试验用电。照相制版工业水银用电

大工业电价的电费计算方法

计算公式:电费金额=基本电费+电度电费+功率因数调整电费+还贷基金+重大水利+能源附加+扶持基金+峰谷电费

基本电费:①按变压器容量=计费容量×基本电价

②按需量=需量示数×乘率×基本电价

电度电费=抄见电量×电价

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基本电费+电度电费)×(±)功率因数调整电费月增减率%(功率因数高于标准值减收,低于标准值增收电费)

用电标准

按照我国《供电营业规则》第五十四条的规定:

在电力系统正常状况下,供电企业供到用户受电端的供电电压允许偏差为:

1、35千伏及以上电压供电的,电压正、负偏差的绝对值之和不超过额定值的10%;

2、10千伏及以下三相供电的,为额定值的±7%;

3、220伏单相供电的,为额定值的+7%,-10%。

在电力系统非正常状况下,用户受电端的电压最大允许偏差不应超过额定值的±10%。

用户用电功率因数达不到本规则第四十一条规定的,其受电端的电压偏差不受此限制。

可见,380V属于"10千伏及以下三相供电的,为额定值的±7%";即380V供电系统电压,应在380(1-7%)V~380(1+7%)V,也就是353.4V~406.6V之间。

部分高耗能行业淘汰类限制类企(项目)目录

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办发〔2005〕4号)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国家发改委令第40号)

一、钢铁行业

(一)淘汰类

1、生产低条钢、钢锭或连铸坯的工频炉和中频炉感应炉。

2、20吨及以下电炉(不含机械铸造电炉和10吨以上高合金钢电炉)。

3、300立方米及以下的高炉(不含100立方米以上铁合金高炉及200立方米以上专业铸铁管厂高炉)。

4、20吨及以下转炉(不含铁合金转炉)。

(二)限制类

1、2005年8月以后建设的公称容量70吨以下的电炉项目、1000立方米以下高炉和120吨以下转炉项目。

2、2005年8月以后建设的公称容量70吨及以上、未同步配套烟尘回收装置,能源消耗、新水耗量等达不到标准的电炉项目。

二、铁合金(含工业硅)行业

(一)淘汰类

1、3000千伏安以下半封闭直流还原电炉、3000千伏安以下精炼电炉(硅钙合金、电炉金属锰、硅铝合金、硅钙钡铝、钨铁、钒铁等特殊品种的电炉除外)

2、5000千伏安以下的铁合金(含工业硅)矿热电炉。

3、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的铁合金(含工业硅)企业(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

(二)限制类

2005年1月1日以后建设的2.5万千伏安以下,2.5万千伏安及以上环保、能耗等达不到准入要求的铁合金(含工业硅)矿热炉项目(对中西部具有独立运行的小水电及矿产资源优势的国家确定的重点贫困地区的新建铁合金矿热点炉按不小于1.25万千伏安执行)。

三、电解铝行业

(一)淘汰类

铝自焙电解槽。

(二)限制类

2004年5月1日以后建设的电解铝项目(淘汰自焙槽生产能力置换项目及环保改造项目除外)。

四、锌冶炼行业

限制类

2004年5月1日以后建设的单系列10万吨/年规模以下锌冶炼项目。

五、电石行业

(一)淘汰类

1、5000千伏安以下(1万吨/年以下)电石炉及开放式电石炉。

2、排放不达标的电石炉。

(二)限制类

2005年1月1日以后建设的2.5万千伏安以下(能力小于4.5万吨)和2.5万千伏安以上环保、能耗等达不到准入要求的电石矿热炉项目。

六、烧碱行业

(一)淘汰类

1、汞法烧碱。

2、石墨阳极隔膜法烧碱。

(二)限制类

2006年1月1日以后建设的15万吨/年以下烧碱装置(用离子膜技术淘汰老装置的搬迁企业除外)。

七、黄磷行业

淘汰类

1000吨/年以下黄磷生产线。

八、水泥行业

(一)淘汰类

1、窑径2.2米及以下水泥机械化立窑生产线。

2、窑径2.5米及以下水泥干法中空窑(生产特种水泥除外)。

3、直径1.83米以下水泥粉磨设备。

4、水泥土(蛋)窑、普通立窑。

(二)限制类

2004年5月1日后建设的水泥机立窑、干法中空窑、立波尔窑、湿法窑、日产5000吨及以下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

延伸阅读:

统计局:从前三季全社会用电量看电力消费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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