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三防”责任制度,一通三防

 一、各级领导责任制

 1、矿长是“一通三防”工作的第一责任者,负责建立健全矿“一通三防”机构,配足“一通三防”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等。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一通三防”例会,及时研究、解决“一通三防”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保证“一通三防”工作所需的人、财、物。

 2、安全副矿长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各级政府颁发的防突安全生产法令,监督“五同时”原则的贯彻执行。

 3、总工程师负责“一通三防”技术业务管理工作,对防止“一通三防”事故负技术管理责任。总工程师负责“一通三防”业务管理工作。

 4、矿值班领导对当天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发现“一通三防”隐患立即采取措施处理。

 5、矿分管安全、生产、机电、经营等工作的领导负责各自分管业务范围内“一通三防”工作,对分管业务范围内防止“一通三防”事故负责。

 6、矿通风科的负责人负责“一通三防”业务管理工作,对防止“一通三防”事故负业务管理责任。

 7、矿安全科的负责人负责“一通三防”技术和管理措施的监督检查,对防止“一通三防”事故负监督责任。

 8、矿其它职能科室的负责人负责本职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对各自管辖范围内防止“一通三防”事故负责。

 9、矿各队组对责任范围的“一通三防”工作负责。

 二、矿各业务科室责任制

 各业务科室在部门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对本科室搞好“一通三防”业务保安工作负责。

 1、通风科负责“一通三防”业务管理及现场管理。

 2、队组负责钻孔施工、封孔连抽,瓦斯管的安设和日常管理工作。

 3、队组必须认真做好自己分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严格现场管理,及时排除隐患,杜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4、机运科负责矿安全供电及“一通三防”主要设备管理工作,确保供电系统稳定、可靠,保证主扇、瓦斯泵等主要设备正常运行。

 5、生产技术科负责矿采掘设计、现场技术管理、提供地质、测量相关预报等技术管理,防止误揭煤层、断层、老巷及采空区以及现场失控等。

 6、各分管副总工程师负责对规程措施严格把关并监督实施。

 7、安全科负责现场监督管理工作,积极组织隐患排查,并督促整改。

 8、矿调度负责协调指挥工作,及时向相关队组传达安全、生产指令、信息,确保信息准确,传达及时、传达到位。

 9、加强诚信和职业道德教育,强化监督检查工作,防范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凡查实出现弄虚作假的,取消责任队组当月所有“一通三防”奖励。

 三、责任分析和认定

 瓦斯超限分析由总工程师组织分析,瓦斯超限主要责任的分析和认定可参照附表1进行。瓦斯传感器误报的主要责任分析和认定可参照附表2进行。主要责任者是指直接原因产生的队组;次要责任队组是指重要的间接原因产生的队组,如因工作不细、配合不力、处置不当、拖延时间等,最终结果由矿组织分析后界定。

 附表1:瓦斯超限主要责任队组参照表

序号号超限原因主要责任队组
1地质资料分析不清,误揭构造或煤层。副总、生产技术科
2未及时提供地质预报,造成误揭误穿。生产技术科
3预报签发后,未下达针对性的指令。副总
4措施提报不及时。施工队长
5已审批下发的措施无针对性、规定性和可操作性。副总
6设计图有缺陷,不全或不准确生产技术科
7探放水资料分析不清。生产技术科
8防瓦斯、防突情况分析报告不准确。副总、通风科
9打钻见煤矸等情况汇报或记录不清楚、不准确。队组
10打钻喷孔队组
11钻孔未及时封孔联网抽放。队组
12钻孔施工不到位。队组
13瓦斯管安设不到位。队组
14瓦斯管路积水。队组
15瓦斯管路改造。队组
16瓦斯管路非人为损坏导致的断裂、漏气。队组
17探放水孔封闭不及时。队组
18瓦斯管路受到人为损坏。据事故原因确定
19瓦斯抽放阀门调整不当。通风科
20井下通风设施不完好或构筑位置不合理。通风科
21调整通风系统不当。通风科
22风筒安设不到位或连接不可靠。通风科
23非系统原因造成的局扇循环风。通风科
24抽放系统调整不及时。通风科
25未及时封闭老巷或采空区。根据情况定
26局部瓦斯超限。根据情况定

 附表2:瓦斯传感器误报主要责任单参照表

序号超限原因主要责任队长
1瓦斯泵检修不力造成停运。通风科
2井下通风设施被人为损坏。据事故原因确定
3风筒受挤压,非人为原因导致供风中断。队组
4井下煤、岩层变化未及时汇报。队组
5漏顶、冒顶导致通风系统混乱或通风中断。队组
6回采工作面片帮、滑帮、移帮、漏顶或冒顶队组
7掘进工作面片帮、漏顶或冒顶。队组
8采掘工作面断面严重不符合规定。队组
9采面上隅角充填不及时、充填不严或充填翻倒。队组
10局扇不能正常运转。队组
11局扇不能试跳或切换不当。队组
12支护或施工不当造成工作地点大面积冒顶。队组
13巷道积水造成通风中断。据事故原因确定
14主扇停运造成井下无风。机运科
1535千伏及以下主供系统停电。机运科
16主供电线路非人为损坏。机运科
17停、送电或供电系统改造。据事故原因确定
18主供电线路人为损坏。据事故原因确定
19未严格执行措施或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据事故原因确定
20调度指挥失误。矿调度

 附表2:瓦斯传感器误报主要责任单参照表

序号超限原因主要责任队组
1扛运材料碰撞瓦斯监测系统施工队组
2运送超长、超高设备(材料)碰撞瓦斯监测系统施工队组
3替棚造成瓦斯监测系统误报施工队组
4其它原因造成传感器误报通风科

相关推荐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