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侵占国有资产腐败行为表现及治理对策,侵占国有资产

浅议侵占国有资产腐败行为表现及治理对策

党的十八大以来,鹤煤九矿党委、纪委履行“两个责任”,紧紧抓住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了违纪违法的问题,为企业的改革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2013年至2020年立案审查 36 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6人次。从查处的问题可以看到,一些党员干部利用职权谋取私利,违反法律法规和企业管理制度,侵占国有资产,收到了应有的惩罚。

一、腐败行为的表现

(一)薪酬分配领域:基层区队队长、办事员等岗位,利用工资奖金分配、造工作台账的“微权力”,易发生套取工资、贪污侵占、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分配不均、优亲厚友以及私设“小金库”等问题。因套取工资问题,有9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刑事处罚的9人中,5人是区队负责人。

(二)物资采购领域:采购管理负责人、计划员、采购员、材料员等岗位,易发生购进质次价高、假冒伪劣、明显高于市场价的物资以及超计划采购等谋取私利问题。供应科的原科长因收受供货商的现金受到刑事处罚。

(三)其他关键岗位:仓库管理员、设备管理员等关键岗位易发生内外勾结、营私舞弊等侵害企业利益的问题,房产管理员、“三金”管理员等关键岗位易发生吃拿卡要等侵害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

二、发生腐败行为的原因

(一)理想信念动摇。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扭曲是触犯党纪国法的主要根源。违纪违法者以工作多、工作忙为由,放松了自身学习,放松了思想改造,人生观错位,价值观扭曲,理想信念动摇,忘记初心使命,缺乏自我约束能力,抵挡不住金钱诱惑,最终丧失了原则和底线,以身试法,自毁前程。

(二)个人私欲膨胀。一些党员干部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思想观念出现了深刻变化,对人生的态度也出现了变化,特别是受社会上各种不正之风的影响,个人利益在头脑中逐渐占了上风,经受不住权利、金钱的考验,把党纪国法抛之脑后,个人私欲膨胀,唯利是图,贪赃枉法,侵害职工群众利益,触犯了党纪法律红线,理应受到惩处。

(三)管理制度形同虚设。企业制定的薪酬管理、工程项目管理、采购管理等制度,在事前、事中、事后等每个环节都有防止不廉洁行为的预防措施。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暴露出管理制度执行的不严格、不到位,有的甚至不执行,管理制度形同虚设。

(四)权利缺乏有效监督。个别单位虽然也建立了一些监督管理制约制度,但是个别党员干部怕招惹麻烦,不愿接受组织监督,不愿接受职工群众监督,该报告的不报告,该请示的不请示,该公开的不公开,该告知的不告知,甚至弄虚作假,不如实报告,不如实公开,欺上瞒下。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正是因为失去了组织和群众的有效监督,才导致违纪违法者胆大妄为,最终被党纪国法的高压线碰得头破血流。

三、治理对策

(一)高举执纪“利剑”。坚决对违纪问题“零容忍”,坚持抓早抓小,早抓早管,露头就打,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用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以强有力的执纪问责,助推企业的改革发展。紧盯管钱管物管人的关键岗位,突出抓住腐败问题多发易发领域,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坚持纠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纵容。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着力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以纪为尺、动真碰硬、防微杜渐,时刻让党员干部感受到组织的关心、监督的存在、纪律的严明,做到在监督上有力度、执纪问责上有震慑,打造不敢腐的“惩戒机制”。

(二)深化廉洁从业教育。切实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强化党性修养,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筑牢信仰之基,把稳思想之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牢固树立“忠党报国,奉献河南”的企业信念,做信念上的守护者、政治上的明白人、改革发展的实干家。切实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正确对待名利、地位、权力,战胜形形色色的错误思想,引导党员干部珍惜工作岗位和个人前程。切实加强法律法规教育,增强法纪观念、规矩意识,重点抓好警示教育,剖析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力求触及灵魂、震撼心灵,形成不想腐的“教育机制”。

(三)加强廉政风险防控。针对典型案件暴露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案件的共性特点,围绕廉政风险高的关键岗位和环节,查找岗位廉政风险点,列出廉政风险清单,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提高预防腐败的精准度。坚持“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坚持党务公开、矿务公开、队务公开制度,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权力运行,有效管住权力,强化监督制约,增强制度约束力,提高制度执行力,真正做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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