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mMPaML与五号井交岔处作业规程,PAML

前 言
本规程执行前必须经有关部门及领导进行会审,执行期间每月进行复审,会审意见和复审意见与本规程一并执行。在执行本规程时,若发现有不完善之处和现场实际发生变化应及时与生产工作部联系,以利完善、补充、修改本规程和编制技安措施。
































 

1概 况

1.1 概 述
1.1巷道名称、位置
本作业规程适用于-200mNPaML作业,位于-200mMPaML与五号井交岔处以北。
1.2掘进巷道用途
掘进用途为形成-200mN采区的开拓系统,满足通风、运输、行人及管线敷设的需要。
1.3巷道设计长度、坡度、工程量及服务年限
巷道设计长度1798m(平距)、坡度以3‰上坡施工至设计位置停掘工程量,服务年限:20年。
1.4预计开、竣工时间
本掘进工作面自2010年2月份开工,预计2011年10月份竣工。

1.2 编写依据

1.2.1天府矿业公司矿井风量计算实施细则。
1.2.2 -200m北采区茅口运输巷掘进地质说明书。
1.2.3《天府矿业公司矿井统一劳动定额手册》1991年版
1.2.4《煤矿安全规程》(2009年版)
1.2.5《矿山压力及控制》(煤炭工业出版社出版)
1.2.6《2009年生产部署》、《煤矿作业规程编制指南》、《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及考核评级办法》
1.2.7 2008年生产若干管理办法的通知(天矿司发〔2008〕81号文件)
1.2.8 关于印发一通三防若干管理规定的通知(天矿司发〔2009〕16号)
1.2.9 经批准的采掘接替计划
 

 

2.3 地质构造

根据-115m水平本区段茅口巷道和煤层巷道揭露的地质资料和11、12、12-1勘探线提供的地质资料推断分析,在-115m水平C7-8对应的-200m区域将有(f01)鹰耳岩斜交断层组出现,在井田边界区域可能出现F21、F22走向断层等地质构造。


2.4 水文地质

据-115m 水平茅口运输巷和邻近煤层巷道已揭露的资料,预计该掘进工作面水文地质比较简单,在掘进过程中无大的涌水或流水现象,但在断层裂隙段有浸水或小滴水现象出现,如出现较大的流水或涌水现象,应立即停止作业,同时向调度室汇报,待采取探放水等技安措施后方能继续掘进,以保安全生产。
最大涌水量:15m3/h
正常涌水量:0.1m3/h
瓦斯:正常情况下瓦斯涌出较小,但在构造或裂隙区域瓦斯可能有增大现象。
地温:28C°
地压:深部掘进地压较大

巷道布置及支护说明

3.1 巷道布置

巷道布置于于二迭系茅口组第四段(P1m4)石灰岩中,巷道西邦距K2煤层底板平距为30m巷道方位NW30º,坡度由南向北做3‰的上坡,北高南低。
附图: -200mNPmML巷道布置图

3.2 巷道断面及形状
3.2.1巷道断面形状
根据该巷道层位及平面位置受压情况选择巷道形状为拱形断面。
3.2.2巷道断面规格
巷道断面为三心拱,断面规格:巷净宽×墙高×拱高=4500×2150×1050,水沟布置于西邦,规格为:净宽×净高=900×800并用混凝土浇灌,坡度由南向北做3‰的上坡,掘进断面积S=14.07m2,净断面积S=13.91m2,
附图:-200mNPmML施工断面图

3.3 支护说明

由于该巷道布置于二迭系茅口组第四段(P1m4)石灰岩中,岩石坚硬性系数f= 8~10; 原则上不支护,裸巷遇岩石比较破碎时,采用锚网或发碹支护,另根据现场情况补充措施。
3.4 管线及轨道敷设
-200mNPmML采用30kg/m铺轨、轨枕采用木料铺设,轨枕间距为0.7m/根。
3.4.1铺轨要求
轨距为600mm,偏差-5~+10mm;两股钢轨应水平,高低差不大于5mm;无锈蚀严重的钢轨;轨枕为混泥土枕,规格(长×宽×厚=1200×200×200)轨枕间距为700mm;轨道接头间隙不超过5mm、内错差不大于2mm、高低差不大于5mm,轨枕、道钉、道夹板、螺栓等构件齐全并紧固有效。
3.4.2水沟
1.在巷道西帮施工水沟距装矸机≤30m。
2.水沟开挖深800mm、宽900mm,水沟净宽700mm,净深800mm。
3.严格按设计坡度位置施工成水沟。

在掘进施工中,所敷设的电缆、供水和排水管路、供风管路、风筒均应按断面中规定的位置吊挂整齐。
3.4.3水管的布置
水管要接口严密,不得出现漏水现象,水管距碛头20m范围内使用DN25的胶管;20m外使用DN25钢管,要随工作面前进及时延长,以备碛头正常用水。筒。
3.4.4管榄线吊挂及固定
1.压风管、水管的吊挂在巷道的西帮,每间隔2.5m施工一个眼子用于吊挂风、水管、监测线,吊挂高度(最下面一根)距巷道底板1m,悬挂间距400mm.且必须采用8#铅丝吊挂。
2.电缆、通讯、照等必须敷设在巷道东帮电缆钩上,电缆钩间距按2.0m/个施工。
3.4.5吊挂要求
动力线和信号线必须一钩一线,通讯线和监测线可一钩多线,放炮线必须单独布线。
3.4.6风筒吊挂
风筒使用¢800mm风筒,风筒口距碛头不大于10m,碛头前20m必须使用防炮崩风风筒吊挂在巷道南帮,必须平、稳、直,且必须环环吊挂,风筒出风口到碛头的距离不超过10m。

施工工艺

4.1 施工方法
4.1.1开工前准备
开工前地测部门必须提前标定巷道开口位置,标定巷道中腰线,施工队严格按线施工。
开口前,必须对各种管路、电缆掩护好。
施工前应提前按设计要求,安设局部通风机、接好风筒。
4.1.2施工方法
采用钻眼爆破法施工,全断面一次起爆。多台气腿式凿岩机打眼,一台激光指向仪定向;组织多工序平行作业线,以提高施工进度,保证工程质量和作业安全。
4.1.3工艺流程
采用风锤打眼,普通钻眼爆破法破岩,耙装机加绞车联合出矸的方法施工。
其工艺流程是:敲帮问顶→打眼→装药→联线→放炮→通风→敲帮问顶→ 出矸→文明生产。
凿岩方式

本规程所施工的巷道均采用爆破的方法破岩。
4.2.1打眼机具
采用2—3部YT—29型风动凿岩机,配直径22mm中空六角钢钎及直径32mm柱齿钻头,风源来自-10m压风机站。
4.2.2装载、运输
施工中采用P-30B装矸机出矸矸。
4.2.3降尘方法
湿式打眼、水泡泥、耙装前洒水、爆破时使用放炮喷雾、爆破后冲洗岩帮。
4.2.4工艺流程
交接班→检查、处理安全→打眼→装药联线→撤人、布岗放炮→通风→处理安全→临时支护→出矸→支护→钉道→文明生产。

爆破作业

掏槽方式为楔形掏槽法
4.3.1爆破器材
使用煤矿许用乳化炸药,药卷规格为直径32mm×220mm,重200g,1~5段毫秒电雷管引爆。
4.3.2装药结构
正向装药,严禁方向装药。
4.3.3起爆方式
使用MFd-100型发爆器全断面大串联一次起爆。
4.3.4炮眼布置图及爆破说明书
附图:炮眼布置图
附图:爆破说明书
附图:爆破警戒布置图
附图:装药结构示意图
4.3.5施工技术要求
1.打眼前必须由班长画好施工中线,并找出巷道周边轮廓标出炮眼位置,严格按炮眼布置图和爆破说明书进行打眼、装药、爆破.
2. 打眼工必须严格按规定眼位、角度、深度进行打眼,且必须坚持画线定位打眼。
3.严格按直巷大于200m,转弯巷道大于150m的原则,在所有可能通往放炮点的地方设置警戒,并按此规定距离在新鲜风流中设拉炮点,
4.警戒设置:5号井以南200m处设拉炮点,警戒点和拉炮点可随巷道的掘进进度进行调整。
5.警戒的设立和撤出由当班班长亲自负责,必须保证放炮时警戒区域内不得有任何人员。

4.4 装载与运输

4.4.1装载运输机具
ZYP-30型耙斗式耙装机装岩1台。
4.4.2装运要求
耙装机尾轮的固定位置应高出岩堆800~1000mm以上,尾轮用钩挂在固定绳套上,固定绳套长度为600~800mm,锚绳套的孔深度不小于800mm。耙装机身后方支设两根斜支撑,机身上方卸料槽上两侧安设挡绳栏,要固定牢固,栏杆应用直径不小于20mm的锚杆焊制,高度高于卸料槽上边缘0.6米。耙装机距碛头最大距离为50m,最小距离为20m。
4.4.3运输方式
用1t矿车装矸,经8t蓄电池机车运至串车斜井,经串车斜井提升至-10m水平,再经竖井提升至+230m水平运出地面。
 


5 生产系统

5.1 掘进通风

采用FBD·NO·50/2×15局部通风机压入式通风,局部通风机安设在-200m五号井与-200mMPmML交岔点以南10m新鲜风流中。
5.1.1掘进工作面风量计算
1.按炸药使用量计算:
Q掘i =(Aj·b)÷(t·c)
式中:
Q掘i—掘进工作面实际需风量,m3/min;
Aj—掘进工作面一次爆破所用的最大炸药用量,kg;
b—每公斤炸药爆破后生成的当量CO的量,根据炸药有毒气体国家标准,取b=0.1 m3/kg;
t—通风时间,这里取t=75min;
c—爆破通风后,允许进入工作面的CO浓度,一般取c=0.02%。
Q掘=(36.4×0.1)÷(75×0.02 % )
= 243 m3/min
2.按瓦斯涌出量计算:
Q1=100×q×k=100×0.5×1.8=90(m3/min)
式中:
Q-掘进工作面实际需风量,m3/min;
100-单位瓦斯涌出量,以回风流瓦斯浓度不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的换算值。
q-掘进工作面平均绝对瓦斯涌出量,m3/min;
k-掘进工作面的瓦斯涌出不均匀的备用风量系数,应根据实际的结果确定,一般可取1.8~2.0。
3.按人数计算:
Q2=4×n=4×20=80(m3/min)
式中:
Q-掘进工作面实际需要风量,m3/min;
4-每人每分钟不低于4 m3/min的配风量;
n-掘进工作面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
3.按局部通风机的实际吸风量(Q掘i)计算掘进工作面实际需要的风量:
岩巷掘进:Q掘= Q局机×I+60×0.15
= 300×1×+60×0.15
= 309 m3/min
式中:Q局机—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的实际需要风量,m3/min
是掘进工作面所需风量与风筒实际漏风量之和,需实测而定,取243 m3/min。
I—掘进工作面同时通风的局部通风机台数,1台。
安设局部通风机巷道中的风量,除了满足局部通风机的吸风量外,还应保证局部通风机吸入口至掘进工作面回风巷口之间的风速不得低于0.15m/s,以防止局部通风机吸循环风和这段距离内风流停滞,造成瓦斯积聚。
5.1.2风量验算
1.以工作面最低风速验算
Q掘≥9×S掘
≥9×16.76
≥150.84 m3/min
2.以工作面最高风速验算
Q掘≤240×16.76
≤4022.4 m3/min
通过以上验算,工作面需风量Q掘=243m3/min符合要求。
5.1.3风机选型
根据工作面计算出的风量,考虑供风距离随工作面掘进而增加,存在风量损失,决定选用FBD·NO·50/2×15局部通风机为该工作面供风。该局部通风机的吸入风量为:250~350m3/min能满足该工作面安全生产要求。

5.1.4通风系统
1.新风:-10~-200m串车井(-10~-200m吊挂井)→200mMPaML→局部通风机→工作面。
2.污风:工作面→-200m~-115m(五号井)→-115mMPaML→-115mNPaML至边界回风斜井。

压风

压风风源来自-10m移动压风机,经-10~-200m串车井-200mMPaML,用DN125铁管和DN25胶管送到工作面。压风机风压为0.6MPa,工作面风压不小于0.4MPa。
压风系统:
-10m移动压风机→-10~-200m串车井→-200m井底车场→-200mMPaML→工作面

瓦斯抽放

根据提供的地质资料,该巷道在掘进中没有高瓦斯区域和瓦斯异常情况,施工过程中只需要施工安装K2煤层瓦斯抽放管道的壁桩眼。

5.4 综合防尘

1.防尘水源来自+230m静压水仓。经静压管路送入工作面。
2.工作面采用湿式打眼、使用水炮泥、爆破喷雾、装岩洒水、冲刷岩壁等综合防尘措施。
3.施工过程中,每阁50m设一个三通阀门供喷雾降尘,高度不得低于1.8m。
4.爆破前必须对工作面20m范围内的巷道内进行冲洗,装矸前必须洒水将尘。
5.施工人员必须配戴防尘工具。
6.喷雾齐全,并正常使用,距工作面20~25m安1个放炮喷雾设施,放炮时开启。

5.5 防灭火

施工过程中要预防电器设备短路发火,机电区每周检查一次。
巷内浮尘(煤)定期冲洗,使用的棉纱布头、润滑油、纸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由专人当班运出。
电气着火,首先切断电源,然后进行处理,控制火势,并向矿调汇报。
在施工碛头后方每隔50m设置洒水支管和阀门。
掘进巷道的电器设备实现“三无”,杜绝“失爆”。


5.6 运 输

5.6.1装岩方式
出方式:采用耙装机出矸。
5.6.2运输线路
用1t矿车装矸,经8t蓄电池机车运至串车斜井,经串车斜井提升至-10m水平,再经竖井提升至+230m水平运出地面。
工作面→5号井→-115~10m串车斜井→坚井→+230m主平硐→矸石山。

5.7 供 电

5.7.1供电系统
1.碛头掘进施工中,电源来自-10 m中央变电所,供电方式为集中供电,经DW80-350开关橡胶电缆接至DW80-200开关,再用不同平方电缆,经过综合保护开关,供碛头各机械设备用,电缆要吊挂整齐,电缆钩每1.5米一个,挂钩最低点离腰线高不低于0.6m,电缆的垂度不大于50mm。配电点设置在距碛头100m以外的安全地点,必须采用风电闭锁检漏继电器等设备。备用电源来自-115m中央变电所。
附图:-200mN茅口大巷供电系统图。



5.8 排 水

根据地质说明书的有关资料,该面仅在断层处含裂隙水,掘进过程中有淋水出现,随揭露范围增加而逐渐疏干。
排水系统:工作面→-200mMPaML→-200m临时水仓→-115m水仓→-10m水仓→+230平硐→地面。

5.9 安全监控

5.9.1监控设施管理措施
1.甲烷传感器悬挂在规定位置,距棚顶不大于300mm,距巷道侧壁不小于200mm。
2.甲烷传感器必安设在坚固的支护处,防止冒顶及其他损环。
3.甲烷传感器只有专职监测工有权标校,每10d用标准气样校一次,日常若有故障,必须及时处理。
4.掘进工作面巷道内及回风流中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都必须用甲烷传感器实现瓦斯电闭锁。
5.因瓦斯超限断电的电气设备,都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规定值以下时方可人工复电。
6.掘进工作面T1传感器由施工队当班班长负责随碛头迁移吊挂,严禁将传感器放在风筒出风口或破口处直吹。
7.洒水防尘时,严禁将水洒到甲烷传感器和接线盒上,以免造成甲烷传感器损坏和影响传感器的灵敏度。
8.每次甲烷传感器出现故障时,必须切断甲烷传感器控制区域内的电源,即监控系统具有的故障闭锁功能。

5.9.2携式警仪的配备和使用
1.队长、技术员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报警仪,对其分管范围内的甲烷进行不间断的监测,如有报警现象(甲烷报警点为1%)必须进行处理。
2.爆破工下井担任爆破工作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报警仪,在爆破地点每次爆破时进行“一炮三检”工作,并做好记录,上井后由发放人员填制“一炮三检”报表。
3.当班的班组长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报警仪,并把常开的报警仪悬挂在掘进工作面5m范围内无风筒一侧,当报警时,停止工作,进行处理。
4.机电流动电钳工下井担负机电维修工作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报警仪,在检修工作地点20m范围内检查甲烷气体浓度,有报警现象时,不得通电或检修。

5.9.3甲烷传感器配备和使用
在距碛头不大于10m的巷道内和污风与新鲜分流交汇10~15m处安设甲烷传感器,在五号井上落平点处安设甲烷传感器,污风与新鲜分流交汇10~15m处安设一氧化碳传感器,数据小于24PPm式,才能进入碛头。

5.9.4断、复电瓦斯浓度及断电范围
1.断电值:T1≥1.0%CH4,T2≥1.0%CH4。
2.断电范围:T1、T2——本掘进工作面巷道内及回风流中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3.复电值:T1<1.0%CH4,T2<1.0%CH4。
4.报警值:T1≥1.0%CH4,T2≥1.0%CH4。
附图:通风、监测系统图。


5.10 通信、照明
5.10.1通讯
由机电区在五号井与茅口交叉处安装一部电话,以后随工作面的向前推进而增加安装电话。该电话能直通矿调度室、通风调度室及地面各科室、并能和井下各地点电话直接通话。
5.10.2照明
该工作面耙装机必须安装照明设备。

劳动组织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6.1 劳动组织

掘进队组织施工,实行“三、八作业制”循环方式。
人员配备:打眼工:4人,扒碴司机:1人,领药工、信号工、推车工计4人,总计共8人。

7  安全技术措施

 7.1  施工准备
 1.施工前,由区(队)长负责组织学习该掘进作业规程。进行考试、签字,成绩合格方可下井作业。不合格的人员必须补考,补考合格后再下井作业。轮休或请假的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学习,并考试合格。
 2.施工前,地测科必须提前给出碛头位置,标定好中腰线,施工单位严格按线施工。
 3.掘进前,应提前按设计要求,安设局部通风机接好风筒。
 
   7.2   一通三防
 
7.2.1通风管理
  1. 局部通风机入井前,必须经机电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入井。局部通风机应定期进行检修和更换,凡在井下运行累计时间达半年以上的必须出井检查。
 2.局部通风机安设距轨道安全间隙大于50cm,离地高度大于30cm,局部通风机开关距局部通风机吸风口不得小于2m,开关必须有接地;局部通风机周围要清理干净,无杂物堆积。
 3.安设局部通风机的巷道中风量,除了满足局部通风机的吸入风量外,还应保证局部通风机吸入口至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之间的风速岩巷不小于0.15m/s,以防止局部通风机吸入循环风和这段距离内风流停滞,造成瓦斯积聚。
 3.所有局部通风机必须采用“三专”(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供电。
 4.实行“两闭锁”(瓦斯电闭锁、风电闭锁)安全保障,保证停风和瓦斯超限后自动切断停风区内和瓦斯超限范围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
 5.采用“双风机、双电源”供风方式,确保运行风机和备用风机自动切换,保证持续稳定供风。两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一个掘进工作面供风,必须同时与工作面所有电源联锁,当任何一台发生故障停止运转时,必须立即切断工作面电源。
 6.局部通风通风机的设备必须齐全,吸风口有风罩和整流器,高压部位(包括电缆接线盒)有衬垫(不漏风)。
 
7.2.2局部通风机的管理
 1. 局部通风机必须指定专人进行管理,并实行挂牌管理。管理牌中必须有安装地点、安装日期、风机型号、功率、三专两闭锁,吸入风量、出口风量、风筒长度、专管人员等。
 2.由机电副矿长负责,局部通风机及各种开关防爆性能专项检查每周进行1次。“三专两闭锁”和“双风机双电源”的试验倒换,必须每10天试验 1次。
 3.局部通风机必须安装开停传感器,局部通风机开停传感器安装在靠近局部通风机进线盒的电缆上。
 4. 局部通风机每入井6个月后必须运地面进行检修1次。
 
7.2.3风筒管理
 1. 风筒吊挂在水沟侧,且无破口。
 2.每节风筒必须从风机出风口开始连续编号。
 3.风筒末端到掘进工作面的距离不大于10m,风筒末端20m范围内必须使用防炮崩风筒。
 4.风筒接头严密不漏风(手距接头0.1m处感到不漏风),无破口(末端20m除外),无反接头,软质风筒接头要反压边,硬质风筒接头要加垫,上紧螺钉。
 5.风筒吊挂平直,逢环必挂,铁风筒每节至少吊挂两点。
 6风筒拐弯处必须设弯头或缓慢拐弯,严禁拐死弯。异径风筒相接接头要用过渡节,先大后小,不准花接。
 7. 区域责任单位必须落实人员班班检查风筒质量,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8. 处理风筒过程中严禁停止局部通风机。如不得不停局部通风机,必须制定专门措施,报矿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7.2.4局部通风机的使用管理
 1.使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掘进工作面,不得停风。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
 2.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只有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
 3.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向矿调度室报告。停工区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0%或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条的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h内封闭完毕。
 
7.2.5综合防尘
 1.采用湿式凿岩,打眼工佩带防尘口罩。放炮必须使用水炮泥,放炮前后和扒装出矸时洒水降尘。
 2.手动净化水幕距碛头不超过50m,并能正常使用。每隔50m设一个防尘三通,并配备20m高压水管。         

7.2.6防火管理
 掘进时采用风动凿岩机打眼,爆破喷雾尘,防火的重点是防设备、缆线和人为火灾。
 1.电气设备、缆线着火时,首先切断电源,用沙子、岩粉灭火。
 2.因机械摩擦生热、油脂、纱布或其它引发火灾,可利用身边物件,水管直接灭火。
 3.应用控风技术进行风流调节控制火势蔓延。
 4.防灭火措施:
 a.杜绝使用不合格的爆破材料,正规操作,防止炸药出现爆燃现象。
 b.井下供电做到“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不准超负荷运转,不准带电外移设备,电器设备不运输时,切断电源,所有机电设备杜绝失爆。

                    7.3  顶板管理

7.3.1开工前规定
 1.必须按照由外向里、先顶后帮、先上帮后下帮的顺序进行找顶。找顶人员必须站在安全地点进行,找顶处及矸石滚落下方不得有人。对大面积离层岩块或大岩块的找顶,必须制定专门措施进行处理。巷道掘进打眼、装药、出矸等过程中,必须明确专人观察顶板,发现问题立即停止作业,先进行敲帮问顶,清除帮顶悬矸。必须派专人定期巡查找顶,防掉矸伤人。
 2.在地质破碎带、必须采取临时支护、减少装药量、缩小循环进尺、加强永久支护等措施。
 在断层带,动压影响等地点,必须使用锚网加强支护,锚网排距0.8米,间距0.8米。
 3.必须经常对掘进工作面后的所有巷道进行检查,视顶板压力显现情况,必要时采取加固支护措施,保证支护完好有效,巷道畅通无阻,发现不安全因素,必须修复合格后,方可进入碛头作业。
 
7.3.2施工队在现场必须备齐顶板管理所需的工具及材料
 1.撬棍:2根不低于2.5m,直径不低于20 mm。
 2. 备用支护材料存放地点:距碛头不大于20m,距轨边不小于500mm
 3.掘进工作面至少配备二锤1把、开刀1把。
 
 
                     7.4  爆破管理
7.4.1掘进爆破管理
 1.所有爆破人员,包括爆破、送药、装药人员,必须熟悉爆破材料性能及《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条文的规定;按规定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能上岗;并每年复训一次,爆破工复训时间不少于六天,其他人员不少于五天,复训后要进行考试考核,考核成绩记入合格证。
 2.爆破作业必须按照《煤矿技术操作规程》执行。井下爆破工作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担任。爆破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有2年以上采掘工龄的人员担任,并持有爆破合格证。爆破必须执行“一炮三检”、“ 三人联锁”、“请示汇报”制度。爆破工必须依照爆破说明书进行爆破。
 3.装配引药数量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按规定在安全地点进行装配,装配引药必须由爆破工进行,不得由他人代替,装配好的引药雷管脚线必须扭结。引药装配以后,必须清点数目,放在专用炮破箱内。
 4.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闭锁式爆破器,安监员保管闭锁钥匙,定炮后要用闭锁式爆破器进行网路导通检查,否则不允许爆破。
 5.装药的炮眼必须当班放完。在特殊情况下,如果当班留下未起爆的装药炮眼,当班的队长、爆破工、安监员必须在现场和下一班的队长、爆破工、安监员进行交接,填写交接报告单,并同时向调度室汇报。  
 6.爆破时出现拒爆、残爆必须由当班的队长、爆破工、安监员处理完毕后,方可离开现场。
 7.严禁在掘进工作面及其他爆破地点进行充放电和母线导通试验。
 8.在掘进工作面,一次装药必须一次全部起爆,严禁一次装药分次起爆。
 9.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和“请示汇报”制度。“一炮三检”即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必须检查放炮地点附近20米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若瓦斯浓度超过1%时,严禁装药放炮。“三人联锁”即放炮前放炮员将警戒牌交给班组长,班组长派人警戒并将命令牌交给瓦检员,瓦检员检查瓦斯浓度合格后将放炮牌交给放炮员,放炮员放炮后三牌物归原主。“请示汇报”即放炮前向矿调度室汇报,征得同意后方可起爆。
 10.炮眼深度、角度、位置等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时。
 11.放炮时,必须采用正向爆破,严禁反向爆破。
 12.光面爆破时,周边光爆眼应用炮泥封实,且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3米。
 13.工作面有两个或两个自由面时,在岩层中的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5米,浅眼装药爆破大岩块时,最小抵抗线和封泥长度都不得小于0.3米 。
 
7.4.2爆破工职责、权限
a.爆破工职责:
 1.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上级有关规定。
 2.必须严格执行炸药、雷管领退、存放、制做引药、定炮、联线、爆破和处理瞎炮等有关规定。
b.爆破工权限:
 1.有权拒领失效的炸药和未经电阻检查、编号的雷管。
 2.有权抵制任何人的违章指挥。
 3.有权制止“三违”,在不具备爆破条件时(如瓦斯粉尘超限、不检查瓦斯、通风不好、防尘措施不落实等)有权拒绝装药、爆破。
 4.爆破工因履行职责而受到拒绝时,有权越级上告。
 
7.4.3炸药、雷管领退
 1.雷管发放前必须逐个进行编号和全电阻检查,并将脚线逐发扭结。
 2.爆破工必须持爆破工证、领料单和领退记录本到药库领取炸药、雷管、水炮泥,并签字齐全。领退记录本要分别注明雷管、炸药的种类、数量及水炮泥数量。
 3.当班剩余的雷管由班组长清点核实,并在领退记录本上签字,退回药库,严禁交给下班使用。剩余乳化炸药由班组长清点核实,在领退记录本上签字,可存放在当班使用的炸药箱内,严禁乱丢乱放,下班后交回库房,严格执行领退制度。
 4.库管员必须认真清点核实爆破工退回的雷管,如果退库数与剩余数不符,要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否则追究库管员责任。
 5.严禁领取脚线不扭接,不编号及编号不属于自己的电雷管。
 
7.4.4炸药、雷管运送、存放
 1.每次装配引药数量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按规定在安全的地点进行装配,不得由他人代替,并有专人(班组长、安监员)负责监督,装配好的引药雷管脚线必须扭结。引药装配以后,必须清点数目,放在专用炮头箱内,以防散失。
 2.电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监护下由熟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的人员运送。炸药、雷管运送时必须分装在药包和雷管盒内。
 3.爆破材料必须装在具有耐压和抗冲击、防震、防静电的非金属容器内,电雷管和炸药不应装在同一容器内。严禁将爆破材料装在衣袋内。领到爆破材料后,应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
 4.携带爆破材料上下井时,在罐笼内搭乘的携带爆破材料的人员不得超过4人,其他人员不得同车罐上下。
 5.携带爆破材料人员不得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集中的时间段,沿井筒上下。
 6.到达工作地点后,必须把炸药、雷管分别放在合格的炸药箱、雷管盒内,并上锁,掘进工作面必须放在火药硐室内,其他地点放在警戒线以外的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机械电气设备的安全地点。   
 
7.4.5爆破器具管理
 1.对爆破器实行编号管理,每次升井后及时进行维修。
 2.爆破器升井后,必须用爆破器参数测定仪进行性能检查,严禁发放不合格的爆破器。
 3.掘进工作面爆破母线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铜芯线缆并保证长度。

7.4.6装配起爆药卷要求
1.装配起爆药卷必须由爆破工进行,不得由他人代替。
2.严禁坐在爆炸材料箱上装配起爆药卷。装配起爆药卷的数量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并以当时当地需要数量为限。
3.装配起爆药卷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冲击,防止折断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
4.电雷管必须由药卷的顶部插入,严禁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
5.电雷管插入药卷后,必须用脚线将药卷缠住,并将电雷管脚线扭结成短路。
6.起爆药卷装配以后,必须清点数目。
 7.爆破地点20米以内,有未清除和撤出的矸、矿车及机电设备或其它物体阻塞巷道三分之一以上时;
8.装药地点20米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
9.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炮眼出现塌陷、裂缝,有压力水、瓦斯突增等
10.装药地点有片帮、冒顶危险时。
11. 炮眼深度小于0.6米时,不准装药放炮。特殊情况确需浅眼爆破时,要制订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12. 炮眼深度为0.6—1.0米时, 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二分之一。

7.4.7铺设爆破母线
 1.放炮母线必须使用符合规定要求的专用放炮线缆,禁止用钢轨、金属管、电缆等导体当作回路或母线使用。
 2.放炮母线与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别悬挂在巷道两侧,并保持0.3米以上的间距。
 3.掘进工作面放炮母线必须由里向外敷设,其两端头在与脚线,放炮器连接前必须扭接短路。
 4.放炮母线的铺设长度不小于放炮安全距离。
 5.放炮母线前50m必须随用随挂,以免发生误接。
 6.电雷管脚线和连接脚线之间的接头,都必须悬空,不得同任何物体相接触。
 7.联线方式与接线
 各炮眼电雷管脚线的联线方式必须按照作业规程爆破说明书规定进行联线,电雷管脚线与母线联线必须由爆破工操作。
 8.母线与脚线连接后,爆破工必须最后退出工作面,并沿途检查爆破母线是否符合要求。
 9.爆破作业前,爆破工必须做电爆网路全电阻检查。严禁用发爆器打火放电检测电爆网络是否导通。
 10.爆破工撤至发爆地点后,随即发出第一次爆破信号。
 11.爆破工接到班组长的爆破命令后,将母线与发爆器相接,并将发爆器钥匙插入发爆器,转至充电位置。
 12.第二次发出爆破信号,再等5秒,发爆器指示灯亮稳定后,将发爆器手把转至放电位置,电雷管起爆。
 13.电雷管起爆后,拔出钥匙将母线从发爆器接线柱上摘下,并扭接成短路;拔出放炮器钥匙。
 14.放炮母线不得有明接头。
 15.爆破时使用爆破喷雾,爆破前后对爆破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洒水降尘。
 16.通电以后拒报爆时,爆破工必须先取下把手或钥匙,并将爆破母线从电源上摘下,扭结成短路,再等一定时间(使用瞬发电雷管时,至少等5min;使用延期电雷管时,至少等15min),才可沿线路检查,找出拒爆的原因。放炮员必须最后离开放炮地点,到警戒线以外放炮。
 
7.4.7安设警戒要求
  1.放炮前,班组长必须点清人数,确认无误后,方准下达放炮命令,放炮员接到班组长的放炮命令后,必须先发出放炮警号,至少再过5秒钟方可放炮,放炮后,放炮员、瓦检员和班组长必须巡视放炮地点,检查通风、瓦斯、岩尘、顶板、瞎炮、残炮等情况,如果有危险情况必须立即处理。只有在工作面的炮烟被吹散、警戒人员由布置警戒的班组长亲自撤回后,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工作。
 2.放炮安全距离为在与放炮地点相连通的巷道直线200米外,拐弯150米外。
 
7.4.8处理瞎炮残爆
爆破时出现拒爆、残爆必须由当班的班组长、爆破工、安监员处理完毕后,方可离开现场。处理拒爆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炮,可重新连线起爆。
 2.在距瞎炮眼至少0.3米以外打与拒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
 3.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不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向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拒爆(残爆)炮眼。
 4.处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矸石,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5.在拒爆处理完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
 
                     7.5   防治水
7.5.1探掘
 掘进工作面有异常时,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先采用物探仪超前50m探测。之后采取钻孔探掘措施,探眼布置3个, 3#探眼布置在巷道腰线上1m的中线上,探眼倾角0°;1#、2#探眼布置在腰线位置,中线两边各1m,探眼倾角25°,探眼方位与巷道走向一致。
7.5.2有透水征兆
 出现雾气、挂红、挂汗、空气变冷、水叫、顶板淋水加大、水色发浑有臭味等异状时,必须停止作业,报矿调度室,若情况危急,必须立即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
掘进时,若淋水量大时,应报矿调度室,经确认无危险时,方可正常工作。
 
 7.6  机电管理
7.6.1供电
 1.每台掘进用动力变压器的供电范围,不得超过3个掘进工作面,装备可靠的选择性漏电保护时可不受限制。
 2.掘进工作面必须配备双风机双电源,两个电源来自不同的动力变压器(移动变电站),其工作风机的电源必须引自专供掘进用动力变压器,备用风机的电源可引自其它负荷的动力变压器。
 3.掘进工作面装备的双风机双电源风机,必须能双向自动切换,其工作风机与备用风机必须有明显标志。只有主风机运转时,掘进巷道才能送电。
 4.掘进工作面必须有风电闭锁装置,当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时应立即自动切断迎头电源,严禁从掘进工作面以外的供电系统引入动力、照明、信号等电源。

7.6.2安全保护试验及维修
 1.检漏继电器每天试验一次,负责试验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试验时间内进行。试验期间,各掘进工作面必须有一名专(兼)职局部通风机司机负责监视局部通风机运行情况,送电后及时开启局部通风机。检漏继电器每月进行一次最远点接地跳闸试验。
 2.双风机双电源每天做一次倒机试验,风电闭锁、照明信号确保每班试验一次,试验不合格必须停止运行汇报处理。
 3.高压和低压防爆开关在井下使用超过6个月时,应对其过流保护装置进行一次检验和调整。每6个月对主要电气设备绝缘情况进行一次摇测。
 4.运行中的电气设备的保护装置,由机电维修工负责每5天检查一次,发现有疑问时,及时汇报相关人员,由值班人员安排技术人员或通知机电科电管组根据实际情况作必要的改动,其他人员不得随意变更。
 5.每月检查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防爆性能;摇测一次移动式电气设备的橡套电缆。
 6.开关的标志牌应注明开关型号、容量、整定值、用途、编号、维修人,整定值与实际相符。各类检查试验留有记录,存档备查。
 7.掘进设备装卸时,指定专人指挥。起吊设备、工具、绳索、钩环等要做详细检查。大型物件起吊时,要掌握好重心,避免碰、撞、摆、滑。工作人员应戴安全帽,严禁将手脚、头部伸入物件下面,并撤离危险区。
 8.大型物件下井前,必须指定专人按所运物件的外形尺寸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对要经过的巷道进行认真测量检查,并用模拟车进行检验。
 9.提运大型物件绞车的提升能力、制动系统以及钢丝绳、绳卡、钩环、销轴等要进行验算,并做到班班检查,确实符合有关安全规定时,方可使用。
 10.设备在搬家、运输 、安装、拆除过程中通讯信号系统必须齐全清晰。严禁用晃灯、口喊、敲打物件等方法代替。
 11.在工作面运送设备时,上下两端都要有人警戒,运输设备的下方和车辆两侧不准有人,并要躲开钢丝绳的波动范围,避免伤人。
 12.工作面安装、拆除支架所用的绳套、链环、滑轮等要班班检查,确认无问题后,方可使用。
 13.耙装机下井时,按下列顺序运输:耙斗、卸料槽、台车部分,以免在井下重复调动。
 14.电气设备安装后,若行人侧间隙小于0.7m时,应另开壁龛,将电气设备安装壁龛内,壁龛深度0.7~1m,长度根据设备台数确定。壁龛内的设备要上台上架,两件以上小型电器要集中上板。
 15.掘进设备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和操作规程,其它无证人员不准操作进掘机械。当班工作结束时,必须将控制开关手把扳到停电位置,拧紧闭锁螺栓。
 16.掘进设备司机必须熟悉本岗位设备的性能、基本原理及操作要求,掌握一般维修保养、故障处理的知识。
 7.7 运输管理
7.7.1耙装机使用
 1.在拐弯巷道装岩时,必须使用可靠的双向辅助导向轮,并有专人指挥和信号联系,操作人员站在巷道的外侧;耙装机的刹车装置必须完整可靠,有良好照明;牵引钢丝绳不允许破股、接头、系扣。
 2.耙装机在装岩前,必须将机身和尾轮固定牢靠。平巷耙装时,必须用四副卡轨器将机器固定在轨道上,耙斗0.3m3以上的耙装机卸料槽必须支设撑腿。
 3.耙装机作业时距掘进工作面的最大距离不宜超过30m,为了避免放炮时机械受损,耙装机离工作面不少于20m。
 4.耙装作业开始前,甲烷断电仪的传感器,必须悬挂在扒斗作业段的上方。
 5.在装岩前必须将机身和尾轮固定牢靠,严禁在扒斗运行范围内进行其他工作和行人。
 6.耙装机必须固定牢固,上齐卡轨器、底地锚、腿子、斜撑点柱、护绳栏杆及护身点柱。必须将耙装机用钢丝绳或链子固定于顶帮的锚杆上。
 7.导向轮钩挂在固定楔上,固定楔长度为600-800mm以上,固定楔的孔深度不小于800mm。
 
7.7.2耙装机司机操作程
 1.当一个滚筒挂上离合器时,另一个滚筒必须松开离合器,严禁两个滚筒同时挂上离合器,以防止出现空中飞斗和断线事故。
 2.耙装机在扒装过程中,耙斗运行范围内严禁有人逗留和工作。
 3.耙装机严禁超负荷运作,对大块矸石不准硬性扒装,应停机将岩石破碎后再扒装。
 4.装车不宜过满,以不超过矿车沿为准。
 5.正常停机,应将耙斗拉出迎头一定距离,打开离合器,然后停车并切断电源。
 6.每班扒装完毕后,司机必须切断电源,将开关闭锁,并搞好设备卫生,交好班方准离开岗位。
 7.平巷内平行作业时,回头轮滑子距迎头不小于7米。
 
7.7.3耙装机规定
 解除耙装机卡轨器;利用原扒装时的回头轮,将耙斗绞车其中一根钢丝绳固定,然后开动耙斗绞车,即可移机;耙装机移动到指定位置后,再进行固定。
 
 7.7.4丝绳管理
 1.在1个捻距内断丝断面积与钢丝绳总断面积之比达到10%时,必须换新绳;
 2.以钢丝绳标称直径为准计算的直径减小量达到10%时,必须更换新绳。
 3.滑头插接时插接长度不少于3圈。严禁使用绳卡子做滑头。
 4.使用花车运送设备材料时应使用三环或多环链,也可以使用安全系数符合
 要求的专用钢丝绳套连接。
 
7.7.5人力推车安全措施
 1.一人1次只准推1辆车。严禁在矿车两侧推车。同向推车的间距不得小于10m。
 2.推车时必须时刻注意前方。在开始推车、停车、掉道,发现前方有人或障碍物,接近道岔、弯道、巷道口、风门时,推车人都必须及时发出警号。
 3.严禁放飞车。

7.7.6其它
1.巷道内无杂物,无淤泥、无积水(淤泥、积水长度不超过5m,深度不超过0.1m)。浮矸不超过轨枕上平面。材料工具码放要整齐。
2.作业场所悬挂施工断面图(并标明风筒、管线吊挂位置),炮眼布置图、避灾路线图、巷道布置图和爆破说明书。

7.7.7使用凿岩机打眼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打眼前首先检查迎头围岩情况,残留炮眼及瞎炮情况,严格按章作业。
 2.打眼工必须熟悉作业规程中的爆破说明书,熟悉碛头炮眼布置,角度、方向、深度及炮眼个数,各炮眼的装药量。
 3.严禁打眼与装药平行作业和在残眼内打眼。、
 4.必须坚持湿式打眼。
 5.打眼时钻杆不得上下左右摆动,钻杆下方不得有人。
 6.碛头多台风动凿岩机打眼,要定钻、定人、定位,不准上下重叠布置风动凿岩机,且风动凿岩机下方不准站人。
 7.打眼工要躲开眼口的方向,站在风动凿岩机侧面,两腿前后错开,脚蹬实地,禁止踩空或骑在气腿上打眼。
 8.禁止在风动凿岩机前方及钻杆下站人。
 9.打眼时,风动凿岩机与打眼方向要保持一致,推力要均匀适当,气腿升级要稳,以防折断钻杆或夹钻杆。
 10.打眼工要站稳,切忌左右晃动,不准多人顶推钻进。
 11.点眼或打眼过程中,不准用手直接扶、托钻杆或用手掏眼口的岩粉。
 12.用风动凿岩机式风煤钻打眼时,各联接部位要联接牢固,以防脱扣或断钎打人。
                             7.8  其它
7.8.1工作面交接班制
 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交接班两班长必须现场交接,将上班遗留的问题及安全隐患向下班交代清楚后方可离开。
7.8.2工程质量验收制
 严格执行工程质量中间验收、竣工验收和班组自检互检制度。对当班出现的质量问题立即整改。
7.8.3巷道维护修理制
 严格执行巷道维修制度,巷道受条件影响而变形应及时进行维护。
7.8.4掘进机电维修保养制
严格执行设备维修保养制度,设备要求天天进行日常维修检查,保证设备完好率达100%。
7.8.5瓦斯和粉尘管理制
 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装药前、放炮前检查放炮地点的瓦斯浓度,在瓦斯浓度低于1%时,方可装药放炮,放炮前开起防尘喷雾。
7.8.6通风安全监测仪表使用维护制
 严格执行通风安全监测仪表使用维修保养制度,监测仪表要求班班进行日常使用维修检查,保证设备完好率达100%。
7.8.7敲帮问顶制度
 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进入碛头工作前,必须摘除危岩悬矸,确认无片帮、掉顶等危险后方可开始工作。
7.8.8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
 严格执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岗位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8  灾害预防及避灾路线
 8.1  灾害预防
8.1.1防治瓦斯的措施
 1.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瓦斯检查员每班至少3次到工作在检查瓦斯,并及时了解工作面有害气体状况,爆破工要做到“一炮三检”并做好记录,班组长利用便携式甲烷检测仪检查瓦斯浓度,坚决做到瓦斯超限不作业。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悬挂在工作面外5m处。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悬挂在碛头回风侧5m范围内。
 2.掘进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听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爆破。掘进工作面内,体积大于0.5m3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3.严格格执行炮眼布置、装药量、炮眼装填的规定。
 4.对发生高冒地点,要及时采取充填或导风措施,防止有害气体积聚,并将处理结果记入专用记录中备查。
 5.掘进工作面供电设备要使用风电闭锁装置。
 8.2  避 灾 路 线
 施工过程中,后方的安全退路随时保持畅通无阻;若工作面发生水、火、瓦斯、煤尘等火灾时,施工人员如下路线进行撤离。
若工作面发生火和瓦斯、煤尘灾害时,施工人员应按如下路线进行撤离:
 工作面→-200mMPaML→-200m~-10m人车吊挂斜井→-10m~+230m竖井→+230m主平硐出地面,
若工作面发生水灾时,施工人员应按如下路线进行撤离:
 工作面→-200m~-115m专用回风斜井→-115m~-10m人车吊挂斜井→-10m~+230m竖井→+230m主平硐出地面,
 附图:避灾路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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