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矿井灾害预与处理计划,材料为王燃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节 制定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的目的
由于煤矿生产主要是地下作业,地质条件复杂多变,经常受到顶板、瓦斯、水、火、煤尘等自然灾害的威胁,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为了防止事故的发生,并在一旦发生事故时能有效地阻止事故扩大,迅速组织人力、物力抢救人员生命及公共财物,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特制定本计划。
第二节 制定依据及灾害适用范围
制定依据:《煤矿安全规程》。
适用范围:矿井水灾、火灾、瓦斯、煤尘爆炸、放炮事故、农用车运输事故、顶板事故以及机电运输事故等。
第三节 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的实施要求
1、《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经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由矿长负责贯彻实施。各单位行政正职和工程技术人员在组织安全活动时,要有计划、有重点地贯彻本计划。
2、《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贯彻后,各单位必须有计划地组织职工熟悉避灾路线、避灾方法和安全出口。
3、贯彻《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时,各有关单位要将各种灭火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向职工认真讲解,直至掌握。每一入井人员都要学会自救器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一旦发生事故能正确地自救逃生。区队跟班队干部、班组长、安监员都要熟悉井下灭火器材的位置及供电系统,并能正确使用。
4、矿安调中心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十二条的规定,存放能反映当前实际生产情况的各种图纸,生产部必须及时填绘。
5、矿通风队要经常检查主要通风机的运转情况及井下的通风设施,保证矿井的正常通风。当需要反风时,能保证在10分钟内改变巷道的风流方向。
6、机电管理人员要作好主扇电源的切换工作,为实现顺利反风作好准备。

第二章 矿井开采情况简介
第一节 矿井概况
1.井田位置及交通条件
伊旗昊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原伊旗丁家圪堵煤矿)位于伊金霍洛旗新庙镇柳塔村丁家圪堵社境内,我矿工业广场距包府公路约0.8公里。经包府公路向南至陕西省大柳塔镇约29公里;向北至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约55公里,到包头市154公里。距包神铁路巴图塔集装站25公里,故交通运输便利。
2.气候条件
内蒙古鄂尔多斯地区是典型的温带大陆性气候,日照丰富,四季分明,无霜短期,降水少且时空分布极为不均,蒸发量大。平均气温5.3~7.8℃,年降水量为170~350mm,年蒸发量为2000~3000mm,降水重要集中在7~9月份,全年8级以上大风日数40天以上。
3.地形地貌
矿区地形总体为西高东低,最高点位于矿区中部,海拔标高1284米,最低点位于矿区的北部,海拔标高1260米,最大标高差24米,一般相对标高差8米左右,矿区内多形成高原丘陵地形,被第四系沉积的覆盖,植被稀少,属荒漠—半荒漠丘陵地貌特征。
4.水文地质
井田内毕连免沟向东南方向延伸,沟中常年有流水,直接充水含水层为孔隙、裂隙含水层,涌水量小,条件简单,水文地质勘探类型定为第一—二类一型,即以孔隙、裂隙含水层为主,水文地质条件简单-中等的矿床。
5、机构设置。
昊达煤矿在2007年与天隆集团公司合资进行矿井技改,于2008年7月25日开始试生产,现全矿共有工作人员316人,下设有五部一中心(综合部、生产部、机电部、销售部、经营部及安调中心)、五队(综采队、综掘队、机运队、综合队、地面运转队)。
6、矿井开发史及周边小窑情况
昊达煤矿始建于1996年,原设计能力为30万t/a,2007年与天隆集团合资后改扩建为90万t/a。从1996年开始小规模开采3-2煤层,主要开采方式为房柱式开采。
井田周边有4个小煤矿,主采3-2、4-2煤层。根据目前调查情况,其它周边小煤窑不存在对昊达煤矿的越界行为,在开采层位上也不存在与我矿的“楼上楼开采”行为。
第二节 矿井地质构造及煤层赋存情况
1、煤层、煤质特征
现主要开采煤层为3-2煤层,煤层厚度在1.89~4.52m之间,平均厚度3.58m,容重1.25t/ m3 。煤层瓦斯含量甚微;煤尘有爆炸危险,煤层有自燃倾向,自然发火期为3~6个月。
3-2煤层特点:黑色为主,煤质较好,为特低灰、特低硫、特低磷、高中发热量高挥发分长焰煤。普氏硬度系数为2~4。
2010年7月后开采煤层为4-2煤层,煤层厚度在0.67~3.42m之间,平均厚度2.36m,容重1.25t/ m3 。煤层瓦斯含量甚微;煤尘有爆炸危险,煤层有自燃倾向,自然发火期为3~6个月。
4-2煤层特点:为半亮型,属特低灰、特低硫、特低磷、中高发热量煤。普氏硬度系数为2~4。
昊达矿煤层厚度与间距及变化规律见下表。各层特征如下:
昊达矿煤层厚度与间距及变化规律表
层号 煤厚(m)
最小~最大
平均(点数) 间距(m)
最小~最大
平均(点数) 可采情况 对比可靠程度 稳定性
3-2 1.12~4.52
3.23(3) 大部可采 对比可靠 稳定
37.53~40.74
38.74
4-2 0.67~3.42
2.36(3) 全区可采 对比可靠 稳定
33.74~36.18
35.19
5-1 0.21~1.72
1.08(3) 大部可采 对比可靠 稳定
7.59~8.56
8.05
5-2 1.15~1.80
1.52(3) 全区可采 对比可靠 稳定
2、煤层顶、底板特征
3-2煤层顶板岩性细砂岩,砂质泥岩灰色,较致密,发育缓波状层理,据已揭露情况观察,顶板局部有破碎现象,层理较发育。
3-2煤层底板岩性为泥岩,粉砂质泥岩,灰色一深灰色,致密结构,断面较平齐,发育缓波状层理。顶、底板岩石普氏坚固系数为4~6,不会发生底鼓现象。
4-2煤层顶板岩性为中粒砂岩或砂质泥岩,底板为粉砂质泥岩。
3、地质构造
区域大地构造属华北地鄂尔多斯台向斜东胜隆起之南部。
本井田内地质构造简单,基本构造形态为了一向南微倾的单斜构造,地层倾角1°~3°,没有大的褶皱,沿走向和倾向方向多见宽缓的波状起伏, 3-2煤层在沿倾向方向表现较显著,属简单构造类型。昊达井田有4个可采煤层,主要可采层有两层(3-2、4-2),次要可采层2层(5-1、5-2)。
第三节 矿井水文地质
井田内直接充水含水层和间接充水含水层的含水空间以裂隙为主,除为烧岩裂隙潜水含水层富水性较强外,其它各含水岩组富水性均很弱。故井田水文地质类型确实为第二类,第一~二型,即发裂隙充水为主,水文地质条件为简单-中等,矿井正常涌水量约为200 m3 /h 。据已揭露地层,含水层实际与地面水系导通,故涌水量可能增大。
各工作面涌水量预测
一、综采队工作面:
综采煤量213万吨,其中3202综采工作面出煤14万吨,3203综采工作面出煤103万吨,4201综采工作面出煤96万吨;一套综掘工作面:回采3203边采面5000米巷,计10万吨原煤。
(1)3202综采面推采长度951米,可采煤量125.8万吨,2009年末剩余可采煤量14万吨,2010年元月生产14万吨,预计2010年1月20日回撤;
(2)3203综采工作面推采长度814米,可采煤量103万吨,预计2010年2月16日开始回采,平均每月生产25万吨,预计2010年6月25日回撤;
(3)4201综采工作面推采长度1245米,可采煤量112万吨,预计2010年7月21日开始回采,2010年预计采出煤量96万吨;
3-2煤层两个工作面煤层顶、底板岩性多以泥质粉砂岩和细砂岩为主,属于软弱~半坚硬岩石,抗压强度低,稳定性差。埋藏深度最大为 34.42 米,最小埋藏深度为30.7 米,平均为 432.6米。上覆基岩厚度最大为22.4 米,最小 17.23 米,平均为19.8 米。
4—2煤层是全区可采的稳定煤层,厚度0.67m~3.42m,平均2.36m,煤层结构简单,不含夹矸。顶板岩性为中粒砂岩或砂质泥岩,底板为粉砂质泥岩。与上部3—2煤层间距37.53m~40.74m,平均间距38.74m;与下部5—1煤层间距33.74m~36.18m,平均间距35.19m。
根据补勘数据,根据神东地测公司大柳塔地测站2007年7月10日编制的《昊达煤矿矿井涌水量预算》,矿井在开采3-2煤时,正常涌水量为114.4m3/h,最大涌水量为305.8m3/h;矿井在3-2煤采完后,正常涌水量为190.7m3/h,最大涌水量为305.8m3/h;矿井在开采4-2煤时,正常涌水量为198m3/h,最大涌水量为544.6m3/h。
二、各综掘工作面
1、综掘一队
2010年1月~4月30日,掘进4201辅运及主辅运间联巷,计划掘进量1420m,掘进煤量2.76万t。2010年5月~11月20日,掘进4201主运顺槽,计划掘进量2400米,掘进煤量4.68万t。
2、综掘二队
2010年1月~3月20日,掘进4201主运顺槽,计划掘进量1090m,掘进煤量2.46万t。2010年4月~11月30日,掘进4202辅运顺槽及联巷,计划掘进量3135米,掘进煤量5.81万t。
3、综掘三队
2010年1月~5月30日,掘进4201回风顺槽、切眼及辅回撤通道,计划掘进量1244m,掘进煤量2.72万t。
2010年6月~10月30日,掘进4201面主辅回撤通道、切眼及边采面包围巷,计划掘进量1403米,掘进煤量2.76万t。
4、综掘四队
2010年1月~4月30日,掘进4-2煤三条开拓大巷,计划掘进量2108m,掘进煤量4.08万t。
2010年5月~12月30日,掘进4201侧边采面包围巷,计划掘进量900米,掘进煤量1.73万t。
第四节 矿井生产及上半年度安全情况
至2009年11月,共生产商品煤203万吨,提前1个半月完成了全年生产任务。在2009年,未发生轻伤以上人身事故和一般以上机电事故。
第五节 2010年生产布局及采掘接替计划
2010年度,全矿计划生产原煤250万t,商品煤240万t;掘进总进尺13700m。
一、矿井生产布局:一套综采回采;一套综掘回采3203边采面。
二、掘进准备
共计4套综掘机组,从1月份至4月份三套综掘机组接续为4201面三条顺槽、联巷、切眼及辅回撤通道,5月份至11月份,三套综掘接续为4202面二条顺槽、联巷、切眼及主辅回撤通道掘进。另一套机组,从1月份至8月份,专掘4-2煤东侧三条开拓大巷,后9月至12月掘4201边采面包围巷。
具体采掘接续计划见煤炭分公司下发的《2010年生产接续计划》。
第三章 矿井能力核定
第一节 矿井生产系统简介
一、矿井开拓为平硐加斜井开拓,在工业场区并列布置三条井筒。主井坡度为16°,斜长273m;风井为立井,垂深79m,辅运平硐坡度为6°,斜长736m。
现阶段主斜井和辅运平硐作为进风井,风井作为矿井总回风井,安设两台FBCDZ-N024轴流式主通风机,其中一台工作,一台备用,风量为5500m3/min。通风系统为辅运平硐、主斜井进风,风井回风。
二、矿井布置有2个综采面,4个综掘面。综采面落煤经刮板输送机运送到机头侧卸在转载机机尾溜槽内,经破碎机破碎后通过顺槽皮带运送到集中胶运大巷皮带,最后经主井皮带运出地面。
第三章 矿井能力核定
2010年,经对昊达煤矿各生产系统、生产环节的生产能力进行计算并核定,附结果如下表:
生产系统 核定结果(万t/a) 生产系统 核定结果(万t/a)
提升系统 300 供电系统 300
井下运输系统 300 采掘工作面 300
通风系统 300 地面生产系统 250
排水系统 360
最后核定生产能力为250万吨。

第四章 矿井主要灾害分析及其预兆
 第一节 主要灾害分析
2010年,昊达煤矿的工作重点为安全生产经营。主要为一套长壁回采工作面,1套综掘机旺采3-2煤边采面,四套综掘机掘进接续工程。
在2010年度,矿井生产规模为“一综采、五综掘”,同时有多处零星的炮掘开口、抹角、起底和炮掘短巷、炮掘机头巷、挑顶。因矿井作业点多面广,施工地点分散,以及客观上地质构造、临近火烧区及原钻孔布置较少等原因,可能发生的矿井灾害有:水、火、瓦斯、煤尘、顶板、机电运输、辅助运输、放炮、缺氧窒息事故等。以下就各种灾害细述:
一、瓦斯事故:矿井属于低瓦斯矿井,但绝对不是无瓦斯矿井,周边小煤窑封闭多年后检测出瓦斯,因此决不能麻痹大意,矿井存在着瓦斯隐患。如:主要通风机、局部通风机停电、检修等发生长时间停风将有可能引起瓦斯集聚;单巷长距离掘进,工作面风量不足也会引起瓦斯积聚;掘进巷道与盲巷或采空区贯通;与旧井旧巷贯通封闭处;综采工作面回采后密闭不严采空区瓦斯溢出;综采保留巷道管理不善等都有可能出现瓦斯积聚超限,造成窒息或燃烧、爆炸。
二、顶板事故
1、工作面顶板事故:4-2煤层埋藏深度最大为 89.4 米,最小埋藏深度为 20 米,平均为 55 米。上覆基岩厚度最大为 43.5 米,最小3.7 米,平均为 23.6 米。顶板岩性为中粒砂岩或砂质泥岩,底板为粉砂质泥岩。
3-2煤层埋藏深度最大为 53 米,最小埋藏深度为 27 米,平均为 41 米。上覆基岩厚度最大为 52.1 米,最小 16.6 米,平均为 29.9 米。顶、底板岩性多以泥质粉砂岩和细砂岩为主,属于软弱~半坚硬岩石,抗压强度低,稳定性差,局部顶板层理、节理发育,互层间粘接性差,因此各采掘面均有发生顶板事故可能。
2、采空区大面积顶板事故
在预防采空区大面积冒落而对生产和人员、设备造成危害上,我矿主要是旧井房柱式采空区,顶板基本未冒落,大部分悬顶。
在2010年,准备对3203西侧公路处实行综掘边采面旺采法采煤,因此需要对该区进行地面观察、统计。
三、火灾事故:井田内各煤层埋藏均较浅,变质程度低,主要为低变质的不粘煤及长焰煤,煤中水分含量较低,挥发份产率较高,化学活性好。根据煤层自燃发火趋势样的测试结果,并结合相应样点的化学分析,现开采煤层均属于易自燃的煤层,可能发生煤炭自燃。
四、机电运输事故:主运输系统全部由胶带机运输系统构成,在生产过程中主运输系统可能会发生胶带断带伤人事故,员工不遵守劳动纪律在胶带运行过程中用胶带机运人、运料造成的胶带机事故,以及胶带由于保护失去作用后产生的打滑、纵撕、横撕、磨擦起火、跑偏、堆煤等事故。
农用车、装载机及搬移大型设备时的多功能运输车辆等行走设备、综采移变列车在移动过程中如果管理不到位将发生机电运输事故。
五、水灾事故:本井田水文地质条件简单,井田内直接充水含水层和间接充水含水层的含水空间以裂隙为主,除火烧岩裂隙潜水含水层富水性较强外,其它各含水岩组富水性均很弱。结合邻近矿井的涌水量数据,可推测矿井正常涌水量约为75 m3 /h,最大涌水量为200 m3 /h 。
正如上面所述,本矿在开采过程中,局部冒落裂隙带勾通火烧岩裂隙水,存在突水危险,应密切观测矿井涌水情况,。
六、煤尘事故:各煤层爆炸指数在37~46%之间,远大于10%的界限指标,属于易爆炸煤层。
井下放炮作业及综采、综掘、皮带运输、胶轮车运输、转载点均产生煤尘。风速过大会使沉积的煤尘二次飞扬,干燥的煤尘遇高温火源可能发生煤尘燃烧、爆炸事故。
七、爆破事故:2010年, 各工作面顺槽联巷、倒车硐及三处机头巷、风桥挑顶等矿务工程均须用炮掘,如果管理不善就会发生爆破事故。
八、辅助运输事故:我矿辅助运输设备为无轨胶轮车,车辆多,巷道窄,平硐淋水冬季结冰,车辆超速违章行驶等,均可能造成车辆运输事故。
九、缺氧窒息事故:由于昊达煤矿的煤层的特殊性,低温易氧化,氧化需要消耗氧气,容易出现因煤炭氧化引起的缺氧地点,如采空区、综采回风隅角及留有浮煤的微风巷道,稍管理不慎,人员误入,将引发缺氧窒息事故。
综上所述,瓦斯、水、火、顶板、辅助运输事故是我矿2010年防范的重点。
第二节 主要灾害预兆
1、透水预兆
1)、煤层发潮发暗,如果挖去表层还是如此,说明附近有积水。
2)、巷壁或煤壁挂汗。
3)、顶板淋水加大,犹如落雨状。
4)、顶板突然涌水。
5)、工作面温度下降,空气变冷,产生雾气。
6)、煤层或岩层里有吱吱水叫声。
7)、出现压力水流,这是离水源较近的征兆。
8)、工作面有害气体增加。
9)、巷道挂红,水酸度大,味发涩,有臭鸡蛋味。
10)、老窑水一般属于“死水”,酸度大,水味发涩,含铁离子等杂质多,煤岩上有挂红现象。
11)、打眼时,炮眼或锚杆眼中涌水不断,煤岩变性。
12)、顶板压力增大伴随工作面涌水突然增大。
2、火灾征兆
1)、在煤层自燃期的初期阶段:
(1)煤温有所升高,但在临界温度以下。
(2)空气中氧气浓度降低。
(3)空气中相对湿度增大。
(4)出现CO2、CO,人体有不舒适感,如头痛、蹩气、闷热、精神疲乏、四肢无力等。
2)、在煤层自燃期的后期阶段:
(1)火源点附近空气温度升高,出现雾气,煤壁挂水珠。
(2)出现煤炭氧化和干馏的产物CO、CO2、CH4、CH5、C2H4等,人体不舒适感加剧。
(3)煤温、水温、空气温度升高,出现异味,烟雾等。芳香族化合物发出的煤油味是井下自燃发火最可靠的征兆。
3、瓦斯涌出的征兆
煤尘增大、瓦斯忽大忽小,气温、气味异常,煤层变软湿润,在炮眼或裂隙处发出吱吱的气流声,在有水的巷道中,可以看到在帮脚及底板上有冒泡现象。
4、冒顶及片帮的预兆
1)、局部冒顶预兆
(1)工作面遇到小型地质构造,顶板破碎。
(2)顶板裂隙张开,裂隙增多,“敲帮问顶”时发出的声音不清脆。
(3)顶板裂隙内有活矸,并有掉渣掉矸现象,煤层与顶板接触面上,极薄的矸石不断脱落,层理张大,顶板下沉严重。
(4)顶板压力显现明显,托盘有受压变形或铁托板有被压入木托盘的现象。
(5)空顶面积大,支护不及时,有离层现象。
(6)顶板中水分较大或顶板淋水不断。
(7)顶板中发出沉闷的响声。
2)、片帮预兆
(1)煤壁裂隙张开。
(2)煤壁压酥跨落。
(3)煤柱有响声。
5、大面积冒顶预兆
工作面发生大面积冒顶时,发生各种预兆:
(1)顶板发生断裂,发出闷雷声和“哒哒”的机枪声。
(2)使用液压支架的工作面,液压支架的安全阀自动开启泄液。
(3)煤壁变松软,煤壁片帮的次数和范围增加。
(4)顶板下沉量增大,顶板沿煤壁出现裂隙,甚至发生台阶下沉。
(5)煤柱四周底板受压底臌,煤柱出现类似扭转现象。
(6)顶板出现掉碴、掉片现象。
(7)木支柱压裂,发出声音,伴随着插底现象。
(8)顶板出现淋水,工作面变冷变潮。
(9)瓦斯涌出量增大。
 (10)在冒顶瞬间,空气发出颤动声、旋风声,随着产生强大的冲击压力,破坏性较大。
6、机电运输事故
事故发生前大都是机电设备管理混乱,设备胡乱摆放,不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设备甩掉保护,各种电缆接头及接线柱不符合规定,设备失爆,设备漏电,非专职人员擅自操作电器设备,人员仍在设备危险区域时强行启动设备,入井柴油车辆不完好,未按规定路线行驶,违章乘人,人车同行等。
7、煤尘事故发生前巷道积尘严重,煤尘干燥,采掘、运输、运转过程中不按规定进行降尘、除尘,煤尘严重超限等。
8、爆破事故:爆破作业混乱,人员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爆破器材,打眼与装药平行作业,非专职放炮人员进行装药、连线和放炮工作,炮孔封泥不足,矿井杂散电流严重,不按作业规程的规定设置放炮警戒等均有可能发生事故。
第五章 矿井主要灾害的预防
第一节 水灾事故的预防
一、一般预防措施
(一)及时收集、调查和核对相邻煤矿和废弃的旧井和旧巷情况,及时在井上、下工程对照图上标出其准确位置、范围、存在时间、积水情况等。
(二)针对3203工作面临近旧井采空区及火烧区,在巷道设计及布置上已充分考虑留设一定的距离的隔水煤柱、回撤通道隔水煤柱(注:按照岩层塌陷角、松散层角,以及上覆基岩和松散层的厚度确定),并加强探顶工作,确保掘进工作面安全顺利掘进。
(三)在3-2煤设置水仓和管网,将副平硐火烧区涌水集中抽排。这样即消除了水灾隐患,又做到了涌水复用。
(四)中央水泵房出入口处设立防水闸门,并保证完好,使用正常,在主排水泵房设置三台主排水泵,一台工作两台备用,排水能力在20小时内排出矿井24小时最大涌水量。
(五)井下各主要巷道的水沟要安排定期清理,并于每年雨季来临前将所有水仓清理干净,保证排水畅通。
(六)井下各临时水仓、临时排水点的水泵保证完好,运转正常,水泵及管路的排水能力须满足该处最大涌水量的需要,并备有余量。
(七)井口附近挖排洪沟,定期清理,适当位置存放沙袋。储备足够数量的防洪物资和工具,以防井口被淹,导致水灾事故的发生。各队成立抗洪突击队,矿里成立防汛指挥部,建立值班制度,发现灾情及时组织抢险救灾。
(八)采掘工作面或其它地点发现有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渗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突水预兆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立即报告矿安调中心,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
(九)做好水情,水害分析预报,按照“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采取探放水措施,回采、掘进至地质钻孔及周边小窑附近,或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溶洞和导水陷落柱,以及接近其它可能出水地区时必须进行探放水。经探水确认无突水危险后,方可前进。
(十)每年雨季前必须对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制定雨季防治水措施,组织抢险队伍,并储备足够的防洪抢险物资。
(十一)每次降大到暴雨时和降雨后,必须派专人检查矿区及其附近地面有无裂隙、老窑陷落和岩溶塌陷等现象,发现漏水情况,必须及时处理;同时应及时观测井下水文变化情况,并向矿安调中心报告。
二、综采工作面初采期间,突然来水防治措施
为了预防在老顶初次来压垮落期间,上覆基岩和采空区大量涌水造成对工作面、矿井水灾危险,在工作面、两顺槽设置足够排水能力的设备和管网来进行强排。
(一) 强排水系统流程
正常涌水时,工作面水泵——顺槽排水管道——运输大巷排水管道——4-2煤主水仓——地面调节水池(污水处理池) ——地面场地排洪沟。
初采期间突然来水时,启动强排系统,工作面的水通过水泵——顺槽排水管道——运输大巷排水管道——4-2煤主水仓——地面场地排洪沟。
(二) 强排水系统
根据综采工作面的正常涌水量及最大涌水量,在主运顺槽及辅运顺槽各敷设DN108排水管路一趟,在回风顺槽敷设DN159排水管一趟。
工作面水泵配备:
55KW潜水泵(Q=100m3/h,H=100m)一台
37KW潜水泵(Q=80m3/h,H=70m)二台
15KW、4KW水泵若干
(三) 强排水技术措施:
1、在涌水量小于150m3/h时,工作面用4KW水泵或37KW水泵将水通过管路排往中央水仓。
2、当涌水量超过150m3/h时,开启55KW水泵将水排至中央水仓。
3、工作面在试生产前,所有排水设施必须安装到位、完好,由机运队负责。
4、工作面推进开始后,机运队每班安排足够人员做好排水准备。
5、综采队要时刻关注工作面涌水情况,发现涌水变大,要及时开泵,并向安调中心汇报。
6、相关管理人员,在接到安调中心通知后,立即到现场查看险情,作出相应指挥,机运队排水人员立即到位,根据命令启动相应的水泵。
7、强排水时机运队查看沿线强排管路,发现异常立即汇报,立即组织抢修。
8、财务部必须安排保管员24小时值班,保证供应不得有误。
9、根据工作面推进情况,机运队负责强排水泵、电缆和开关移设,不得影响综采工作面的正常生产,当工作面初次放顶过后,经相关领导同意后,方可部分回撤。
三、防洪、防汛措施
(一)矿成立雨季“三防”组织机构,成立抢险突击队,要落实人员、明确责任,矿领导和基层单位要坚持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要及时收听和记录气象部门的天气预报情况。
(二)各单位要对责任范围内的防洪工程、险要地段、重点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各自的情况确定“三防”工作重点及具体工作安排。机电管理部门要对全矿避雷设施进行逐项检查,及时安排检修。
(三)财务部要对“三防”工作所需物资提前做好准备,确保汛期物资供应充足,做到有备无患。
(四)抢险突击队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发现险情时,要冲锋在前,积极抢险,力争使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五)生产及机电部门在预计汛期来临前一个月,对井下排水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安排将井下所有水仓全部清理。
(六)各采掘队做好工作面的排水工作,并配备一定数量的排水泵和排水管路。
(七)综合办负责解决地面广场及下水道的疏通工作,并对我矿场区及公路等设施进行维护。
(八)安调中心负责安排排洪道的清理工作,调度值班员要及时了解汛情。
(九)抢险突击队做好日常准备工作,汛期安排车辆值班。
(十)在井口设排水沟。
第二节 火灾事故的预防措施
一、外因火灾预防措施
(一)加强火源管理,严格用火制度
严禁携带烟草、点火物品入井;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井下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工作,如果确需焊接,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矿长批准,执行一焊一批制度。电气焊作业时严格执行措施的规定,配齐灭火器材。井口房、扇风机房周围20m范围以内禁止有明火;矿灯应完好,出现电池漏液、亮度不够、电线破损、灯锁不良、灯头密闭不严、灯头圈松动、玻璃破裂等情况不得发放;井下严禁拆开、敲打、撞击矿灯。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首先应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并迅速报告安调中心。
(二)使用不燃材料
各井筒(平硐、主斜井)及主要大巷(辅运大巷、胶运大巷、回风大巷)、井下变电所都要进行喷浆支护。
在井下和井口房,严禁用可燃材料搭设临时操作间、休息间。
井下变电所、配电室、材料库要使用不燃材料砌筑或支护。
(三)加强消防水池及消防管路管理
消防水池必须保持不少于200m3储水量(现设在3-2煤清水仓)。井下胶带输送机巷每隔50m,其它巷道每隔100m设三通支管(拔稍)和阀门供消防洒水使用。
(四)加强易燃物品管理
对于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放在盖严的铁桶内。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也必须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由专人定期送到地面处理,不得乱放乱仍。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巷道或硐室内。
(五)消除电气及摩擦火花。
1、入井电器设备必须符合防爆规定,入井前必须经过有防爆资格证的防爆人员检查,合格后发防爆检验合格证方可入井。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运电器设备。电缆末端的两相短路必须满足保护设备动作灵敏速断要求。
2、井下防爆电器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工作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矿机电部门要定期组织对井下电器设备、电缆进行检查。井下供电要做到《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
3、避免矿井杂散电流引起的火花,及引起雷管等火工品提前爆炸。
4、在检查电气设备及缆线前必须先测试井下工作地点的瓦斯浓度,防止在验电、放电、与绝缘测试时电火花引起的危害。
5、入井人员严禁穿化纤衣服,严禁戴电子表。
(六)胶带输送机的火灾预防措施
1、使用阻燃胶带。带式输送机托辊的非金属材料零部件和包胶滚筒的胶料,其阻燃性和抗静电性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2、胶带机的托滚运转良好,防止摩擦过热着火。胶带保护必须齐全、可靠。托棍损坏,必须及时更换。
3、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装设防滑保护、烟雾保护、温度保护和堆煤保护装置。
4、液力偶合器不准使用可燃性传动介质。
5、采掘队、机运队每班要及时清理皮带巷浮煤,尤其是底皮带下浮煤,不得有浮煤堆积,防止皮带与浮煤摩擦生热着火。皮带巷每隔50m必须设置消防三通,三通在非行人侧需用胶管引至行人侧。
6、凡皮带机巷、机电设备较集中的地点及工作面附近,必须配齐灭火器材。所有井下工作人员都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及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放置位置。
7、在机头、机尾硐室等地点安设温度、烟雾传感器,实时监控输送机是否存在发火状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七)井下电缆的火灾预防措施
1、必须选用经检验合格的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阻燃电缆。
2、电缆不应悬挂在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电缆与水管在巷道同一侧敷设时,必须敷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0.3m以上的距离。
3、盘圈或盘“8”字形的电缆不得带电,给采、掘机组供电的电缆不受此限,但盘圈层数不得超过10层,长度不得超过200m。
4、电缆在入井前必须经过测试,合格后方可入井。
5、电缆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电缆与电气设备的连接,必须用与电气设备性能相符的接线盒。电缆线芯必须使用齿形压线板(卡爪)或线鼻子与电气设备进行连接。
不同型电缆之间严禁直接连接,必须经过符合要求的接线盒、连接器或母线盒进行连接。
同型电缆之间直接连接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橡套电缆的修补连接(包括绝缘、护套已损坏的橡套电缆的修补)必须采用阻燃材料进行硫化热补或与热补有同等效能的冷补。在地面热补或冷补后的橡套电缆,必须经浸水耐压试验,合格后方可下井使用。在井下冷补的电缆必须定期升井试验。
b.塑料电缆连接处的机械强度以及电气、防潮密封、老化等性能,应符合该型矿用电缆的技术标准。
(八)井下电气设备的火灾预防措施
1、井下电力网的短路电流不得超过其控制用的断路器在井下使用的开断能力,并应校验电缆的热稳定性。
2、井上、下必须装设防雷电装置,通信线路必须在入井处装设熔断器和防雷电装置。
3、带油的电气设备必须设在机电设备硐室内,严禁设集油坑。带油的电气设备溢油或漏油时,必须立即处理。
4、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遭受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严禁继续使用。
5、严防爆破火源。见爆破事故的预防措施。
(九)防雷电。主井、平硐和回风井口等所有入井的导电体必须有良好的防雷电系统。雨季到来前,要对避雷系统进行认真检查,保证完善可靠。防止雷击起火。
(十)入井车辆严格执行矿有关规定。防止车辆自燃起火。
(十一)在井口安设防火铁门,防止地面火焰进入井下;井下各主要机电硐室进回风侧安设防火铁门,防止火灾蔓延。
(十二)机电硐室及机头机尾灭火器材配备符合要求。
附表: 井下各硐室灭火器材数量表
序号 硐室名称 8kg干粉灭火器(台) 灭火砂(m3) 绝缘手套(副) 绝缘靴
(双)
1 井下配电点 2 0.4
2 采区变电所 4 0.6 1 1
3 水泵房 2 0.4
4 机头、机尾 2 0.4
(十三)保证井口及井下消防材料库材料储备
井口消防材料库位于工业广场内,井下材料库设在主、辅运大巷的第2个联巷内。消防材料库内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见附表,并由通风队每旬检查和更换。材料工具非因处理事故不得使用,因处理事故所消耗的必须及时补齐。防火材料、器材和设施必须严格管理,保证需要时能发挥作用。矿每季度由矿长组织矿内各部门分别对井上、下消防系统、防火系统、消防材料库和消防器材的设置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附表: 井下消防材料库储存设备、器材明细表
序号 设备器材名称 规 格 单位 数量 序号 器材名称 规 格 型 号 单位 数量
1 清水泵 台 2 13 8kg干粉灭火器 台 10
2 消火水龙头带 米 100 14 喷雾喷嘴 个 4
3 普通消火水枪 支 2 15 风筒布 10m×2.5m 块 10
4 喷雾消火水枪 支 2 16 钢管 φ50mm,φ25mm 米 100
5 变径管节 个 10 17 胶管 φ50mm,φ25mm 米 50
6 喷嘴 个 2 18 砖 块 500
7 管钳 把 2 19 砂子 米3 2
8 撬棍 根 2 20 黄土 米3 2
9 刀锯 把 2 21 板料 4m×0.3m×0.02m 米3 2
10 平板锹 把 5 22 道木 米3 1
11 泡沫灭火器 台 4 23 救生绳 10m/根 米 50
12 二氧化碳灭火器 台 4 24 伸缩梯 5m 副 1

附表: 地面消防材料库消防器材明细表
序号 备 品 名 称 单位 数量 序号 备 品 名 称 单位 数量
1 ф100mm消火水龙带 m 200 22 钢绳梯 m 200
2 ф52mm普通消火水枪 支 3 23 ф12mm镀锌钢丝绳 m 400
3 阀门 个 4 24 潜水泵 台 2
4 潜水泵 台 2 25 砖 m3 10
5 管钳子(12"、8") 把 8 26 料石 m3 10
6 撬棍 根 4 27 木板 m3 5
7 平板锹 把 各4 28 清水泵 台 2
8 麻袋或编织袋 条 100 29 泥浆泵 台 2
9 方木 m3 3 30 电力开关 台 3
10 铁钉(2"、3"、4") kg 各50 31 风镐 台 2
11 白蜡杆 根 30 32 担架 副 4
12 水泥 t 2 33 ф100mm钢管 m 100
13 木锯 把 2 34 ф150mm钢管 m 50
14 伸缩梯 副 1 35 ф75mm胶管 m 100
15 组装梯 副 1 36 电缆 m 200
16 消防专用工具(勾、斧、桶、沙箱等) 套 2 37 安全带 条 5
17 10L泡沫灭火器 个 10
18 CO2灭火器 个 8
19 8kg干粉灭火器 个 10
20 手推式灭火器(30公斤) 个 2
二、煤炭自燃火灾预防
(一)综采采空区煤炭自燃预防措施
1、坚持正常的回采顺序,工作面采用后退式回采。工作面按设计采高回采,少留顶煤、浮煤,加快回采速度,减少煤炭自燃机率。
2、每半月派专人对工作面上方地表情况进行实地勘察,发现地表塌陷、裂缝及时安排充填,减少地表漏风。
3、在综采工作面进风隅角设挡风设施,减少采空区漏风。
4、及时封闭采空区,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必须在30天内予以永久封闭。密闭必须按“一通三防”管理实施细则施工,保证封闭严密不漏风。
通风队指定人员定期测定密闭墙内外温度及CO、CO2、CH4、O2指标等,同时加强对密闭墙体的观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掘进工作面煤炭自燃预防措施
掘进时,调车硐内不得存煤,能清理出地面的尽可能清理出地面。不能清理到地面的,排到井下专门设置的排矸硐或采空区,煤碴存满后及时封闭硐口,防止煤炭氧化自燃。
(三)加强煤炭自燃发火的预测预报工作
在采空区封闭位置设置自燃发火观测站,对采空区有害气体情况进行检测,发现异常采取措施处理,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保证通风系统合理
1、每一工作面都要布置单独的回风巷,回风直接引入集中回风大巷。
2、井下设置的调节风窗、风门和挡风墙应设置在围岩坚固、地压稳定的地点,避免因采空区附近煤体裂隙引起漏风量的增大。
三、防止矿井进风巷火灾事故扩大措施
如果矿井进风巷中(如主斜井、平硐、煤层胶运大巷、辅运大巷)发生火灾事故,又不能及时将火灾消灭在初起阶段,已经威胁到人员的人身安全时,必须进行矿井反风。反风分全矿井反风和局部区域反风,可视火灾发生部位决定采取何种反风方式。
四、地面厂区火灾预防措施
(一)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和防火检查
1、矿成立防火组织机构。以矿下发的“三防”领导小组为准。
2、定期对地面各地点的防火安全状况进行检查,查出的火险隐患及时整改。
3、井口和扇风机房附近20m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二)电工、焊工和从事操作、保管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有关人员必须经过消防专业知识培训,经有关主管部门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从事操作、管理。
(三)化学危险物品应分类存放,堆、垛之间的主要通道要有安全距离,不得超量储存,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在露天、潮湿和低洼积水处存放。
(四)防止电气设备、线路过载短路和导线接触不良、断裂时的火花和电弧。合理设计、安装电气设备,加强维护。防止雷电和静电形成的火源。
(五)井口附近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层数和占地面积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
(六)地面广场的木料场距进风井口的距离不得小于 80 m。
(七)地面所有办公楼、住宿楼、车间、库房等建筑物,均要按规定配备水管、沙箱及灭火器等消防器材,确保发生火灾时能及时灭火。
(八)严禁用电炉子取暖做饭。
第三节 瓦斯事故的预防措施
除采空区外,井下空气中氧气浓度都在12%以上,所以预防措施只有从防止瓦斯积聚、防止高温火源产生及防止瓦斯事故扩大入手。以完善通风系统,强化局部通风管理和人工检查、监测监控、机载探头、便携式报警仪“四道防线” 为防治瓦斯超限的重点。严格井下明火作业、杜绝电气失爆及加强放炮、运输管理等以防止高温火源产生。
一、防止瓦斯积聚措施
(一)规范采掘设计
1、巷道布置,断面必须满足通风、行人、运输和安全设施及设备安装、检修、施工的需要。采面掘进必须首先形成通风系统。
2、采掘工作面开工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情况发生变化时,必须及时修改作业规程或补充安全措施。
(二)加强通风系统管理
1、加强盲巷管理,及时封闭采空区。不用的巷道及时封闭,顺槽间联巷采用单道密闭封闭,保持独头巷道长度不超过6m。对采空区按《规程》规定及时进行封闭,防止瓦斯溢出。矿井所有通风构筑物必须按照要求进行建造,维护和管理,保证完好。
2、加强供电系统管理,减少主扇、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矿机电部门要重点抓好供电质量,减少计划外停电、停风。主扇因检修等原因需停电、停风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审批。主扇每月至少由机电部门检查一次,反风设施每季度至少由矿长组织检查1次,防爆门每半年至少由通风部门检查一次,严禁主扇“带病”运行。
3、优化通风系统,简化通风网路,确保通风系统稳定、可靠。每月按计划合理分配风量。未构成全风压的工作地点必须使用局扇通风,不能出现死角。
4、各采掘工作面、机电硐室必须实现独立通风系统。消除不符合《规程》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老塘通风。各用风地点风量要符合规定。特殊情况下确需串联通风时,必须符合《规程》规定,并制订安全措施。
5、按质量标准化和煤炭分公司“一通三防”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施工通风设施,尽量避免临时通风设施。井下各生产单位负责管理好本区域内的通风设施,严禁破坏或随意拆迁设施,确需改动时,必须写出书面申请,报矿总工程师、通风部门批准。
6、巷道贯通前,综掘巷道距贯通点50m,炮掘距贯通点20m,地测部门必须向矿总工程师汇报,并书面通知安调、生产、通风部门和施工单位,由施工单位按照《规程》规定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审批。贯通后,通风队立即按措施调整通风系统。因调整通风系统受到影响的区域,必须停电撤人,待通风系统稳定后,方可恢复生产。
7、机电部门和通风部门要经常检查主要通风机及其附属装置和井下反向风门,保证风机正常运转,通风设施完好。
(三)加强局部通风管理
1、掘进工作面风机、风筒安装及使用符合《规程》规定。局部通风机必须上齐风电闭锁和瓦斯电闭锁装置且灵敏可靠,电气设备保护齐全。局部通风机供电电源应直接引自变压器,局部通风必须按规定实现“三专两闭锁”,该供电线路不得分接任何负荷,以保证局部通风机的供电质量,杜绝无计划停电停风次数。
2、所有掘进巷道都要采用局扇通风,临时停工地点不准停风,长期停风的独头巷道,要在24小时内予以封闭。发生停风时,由班组长、瓦检员立即撤出人员,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一切人员和车辆入内,并及时向矿安调中心汇报。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当停风区最高瓦斯浓度≤1.0%,二氧化碳浓度≤1.5%,且局扇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0.5%时,方可人工开动局扇,恢复通风。
一台局扇不得同时向两个作业的工作面供风;巷道拐弯时,不得留下长度超过6m的盲巷。
3、掘进作业时,要密切注意通风设施、设备状况,发现损坏要立即停止作业,进行处理。
4、建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生产、通风、机电、安调参加的四位一体管理体系,建立“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电、停风追查处理制度”,严格控制和减少风机无计划停风次数。
5、风筒由施工区队负责使用、管理,通风部门负责监督检查。风筒吊挂要靠帮、靠顶、平直,拐弯处要设弯头,不准拐死弯;异径风筒设过渡节,先大后小,不准花接。风筒破口及时缝补,接头双反边,保证严密不漏风。
6、安设局部通风机地点的全风压风量应大于风机吸风量,瓦检员每班至少检查1次局部通风机附近的通风、瓦斯情况,杜绝风机发生循环风。
7、因检修、搬迁等原因需停运风机时,必须提前办理报批手续,并制定相应的停电、停风、排放瓦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四)加强瓦斯管理
1、井下设专、兼职瓦检员,严格瓦斯检查制度。采掘工作面的瓦斯由区队兼职瓦检员负责检查两次,专职瓦检员复查一次。系统,工作面回风及各硐室由专职瓦检员负责检查。瓦斯涌出异常地点随时检查,其它测点每班至少检查1次。专兼职瓦检员必须携带光学甲烷检测仪,禁止用便携式瓦检仪代替光学瓦检仪检查瓦斯。
2、瓦检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瓦斯巡回检查制度、请示报告制度和“一炮三检”及“三人连锁”放炮制度,每次检查后将结果及时填入瓦检手册和记录牌板上,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做到井下记录牌、瓦检手册、瓦斯台帐(日报表)“三对口”。
强化专兼职瓦检人员教育培训工作,严禁脱岗、睡岗、空班、漏检、假检及虚报瓦斯。发现按管理制度处罚。
3、通风队每天必须审阅通风、瓦斯日报,每天报总工程师、矿长审批,发现瓦斯有升高趋势,提前采取防范措施。
4、矿长、矿技术人员、放炮员、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组长、流动电钳工、安全监测工下井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对于不定时、定点焊接作业,现场负责人要佩带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作业前首先检查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的瓦斯浓度,只有瓦斯浓度符合规程规定,方可作业,严禁瓦斯超限作业。否则,按事故追查处理。
5、加强员工教育,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观念。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附近20m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1.5%,或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1.0%,或综采工作面尾巷瓦斯浓度>2.5%,或回风隅角瓦斯浓度≥1.5%,或上述地点CO2浓度≥1.5%时,或瓦斯局部积聚地点附近20m内,必须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查明原因,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1.0% 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1.0% 时,严禁爆破。
6、严格执行“三级瓦斯排放制度”,主要通风机、局部通风机因故障出现停电停风后,在恢复通风前首先检查瓦斯,停风区中瓦斯浓度>1.0% 或CO2浓度≥1.5% ,但最高浓度≤3.0% 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控制风流排放瓦斯。停风区中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3.0% 时,必须制定安全排放瓦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在救护队的参与下进行排放。
7、工作面出现停电、停风时,各类运行车辆必须立即就地熄火。未经瓦检员允许,不准启动车辆。
8、掘进工作面严格按《规程》规定配风,风筒出口距工作面的距离不得大于作业规程规定值,保证工作面的风量、风速符合要求,瓦斯不集聚超限。
9、加强安全仪器仪表维护保养,每半年至少将风表、瓦检仪等安全仪器仪表送地方煤炭管理部门指定地点进行一次计量鉴定,不得使用不完好、未经鉴定或超过鉴定周期的仪器仪表。
10、巷道贯通前,综掘巷道距贯通点50m,炮掘距贯通点20m,地测部门必须向矿总工程师汇报,并书面通知安监、生产、通风部门和施工单位,由施工单位按照《规程》规定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审批。贯通后,通风队立即调整通风系统。因调整通风系统受到影响的区域,必须停电撤人,待通风系统稳定后,方可恢复生产。
11、启封巷道、排放瓦斯要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批准后严格执行。
(五)加强安全监测系统管理
一、安全监测措施
1、通风队负责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及维护。
2、各施工单位的采掘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对安全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断电控制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
3、新安装综采工作面及掘进工作面的监测监控系统由通风队负责安装到位,与工作面验收时一并交由使用单位管理。
4、安全监控设备的维护,应遵守下列规定:
(1)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调试、校正,每月1次,设备调试、校正包括零点、灵敏度、报警点、断电点、复电点、指示值、控制逻辑等。设备安装前必须先进行联机调试、校正。通风队按照标准建立监测监控台帐及各种记录。
(2)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设备,每10天必须使用标准气样和空气样按产品说明书调校1次(包括安装在采煤机和掘进机上的瓦斯传感器);采用其它检测元件的甲烷检测设备,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按产品使用说明书要求进行调校。其它传感器必须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要求定期调校。
(3)每10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
(4)监控装置在井下连续运行12个月,需将井下部分全部运到井上进行全面检修。
(5)监测人员必须实行24小时待命,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处理,一般应在4小时内处理完毕。在故障处理期间,必须有安全措施。并由安全监控系统主管人员向通风队、安调中心及施工单位汇报。
(6)监测人员应每天检查安全监控设备及电缆是否正常,并要有巡检记录。
(7)瓦斯检查员每班检查瓦斯时,必须使用光学瓦斯检定器与甲烷传感器进行校对,并将记录和检查结果报矿调度室值班人员,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安装在采煤机和掘进机上的机载式断电仪,由司机负责监护,并经常检查清扫煤尘。每天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与甲烷传感器校对,发现问题及时通知通风队监测人员进行处理。
(9)对需要经常移动的传感器、电缆、断电器等安全监控设备,必须由采掘班组长组织人员按规定移动,严禁擅自停用。
(10)分站、传感器、断电器、电缆等安全监控设备,必须由采掘工作面的队长、班组长负责保管和使用。如有损坏应及时向通风队汇报,及时进行处理。
5、矿安调中心值班人员必须熟悉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有关知识,会调用各种数据和页面,能分清故障类别,出现异常知道应向哪一部门汇报处理。调度值班人员必须认真监视设在安调中心的监测终端显示的各种信息,详细记录系统运行情况,发现监测异常报警信息后应立即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6、矿井通风安全监控系统的监测日报表必须报矿长、总工程师和通风队审阅签字。
7、采煤机、掘进机必须设置机载式甲烷断电仪,否则必须在适当位置吊挂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当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作业,切断采煤机(掘进机)电源,进行处理。
二、预防高温火源措施
详见矿井火灾预防措施。
三、防止瓦斯窒息、燃烧、爆炸事故扩大措施
若井下局部地区一旦发生瓦斯窒息、燃烧、爆炸事故时,要采取措施尽可能控制事故扩大,以降低其危害程度。具体应采取如下措施:
1、发生有害气体窒息事故时,立即汇报矿安调中心,由救护队人员佩戴氧气呼吸器,按照《煤矿救护规程》有关规定进入灾区进行施救。严禁人员不佩戴防护仪器或佩戴过滤式自救器进入灾区。
2、作业地点发生瓦斯燃烧事故时,立即汇报矿安调中心,由救护队人员按照《煤矿救护规程》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不得随意改变通风设施原有状态,特别在掘进工作面,不得随意停开局扇。
3、在采掘巷道必须设置辅助隔爆设施,盘区和主要通风巷道应设置主要隔爆设施,一旦发生瓦斯爆炸时能有效阻隔爆炸蔓延,防止其继续传播发展,尽量减少危害。
4、矿井发生瓦斯事故时,矿长、矿总工程师及救灾指挥部其他成员必须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抢救,矿长负责指挥处理事故。
5、如果矿井主要进风巷中(如主斜井、平硐、辅运大巷、胶运大巷、工作面进风巷)发生火灾、瓦斯煤尘事故,又不能及时将灾害消灭在初起阶段,严重威胁井下人员人身安全时,要进行矿井反风。反风分全矿井反风和区域反风,具体视事故发生地点决定采取何种反风方式。
6、若现场无法将瓦斯事故消灭在初起阶段,应立即组织人员撤离事故地点,并及时对事故区域进行封闭。
7、应特别注意预防发生瓦斯连续爆炸。如果发生连续爆炸,应利用爆炸间隙进行事故抢救和其它工作。
第四节 煤尘事故的预防措施
一、防止煤尘产生与积聚措施
(一)合理配风,保证最优排尘风速,综采工作面风速限定在1.2~2.0m/s,减少煤尘堆积与飞扬。
(二)采煤工作面防尘必须作到:
1、采煤机必须安装内、外喷雾装置。截煤时必须喷雾降尘,内喷雾压力不得小于2MPa,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1.5MPa。在静水压达不到喷雾要求时,必须设置加压泵,内外喷雾系统完善,雾化效果好。
2、支架自动喷雾系统应合理设定喷雾时间。及时更换损坏的喷嘴,保证支架自动喷雾系统的正常使用;
3、采煤工作面胶运顺槽(包括转载点)每800~1000m设1道水幕,回风顺槽至少应设3道水幕,其中靠近工作面的1道水幕距工作面不得大于30m。
4、运输顺槽的转载点、溜煤眼上口及破碎机处必须进行封闭、安设水幕,并要有专人负责管理。
5、上、下顺槽要定期清扫或冲洗煤尘,并清除堆积的浮煤。
(三)掘进工作面综合防尘应作到:
1、掘进半煤岩巷道时,必须采用湿式钻眼、冲刷巷帮、使用水炮泥、放炮喷雾、装岩(煤)洒水和净化风流等综合防尘措施。
2、掘进机作业时,应使用内、外喷雾装置,内喷雾使用的水压不得小于3MPa,外喷雾使用的水压不得小于1.5MPa。如果内喷雾水压小于3MPa或无内喷雾的掘进机则必须使用外喷雾和除尘器,除尘器要定期清理,保证除尘效果。
3、掘进工作面采用爆破落煤时,爆破前后附近20m的巷道内,必须洒水降尘。
4、掘进巷道必须在距工作面150m范围内设置1道水幕,多巷掘进还应在回风巷风流汇合处下风侧200m范围内设置1道水幕。
(四)在井下集中产尘的地点设置喷雾装置,进行喷雾灭尘。井下所有的转载点均进行封闭,下风侧3~5m处设喷雾并能封闭巷道全断面,减少煤尘的产生。
(五)安装完善的防尘洒水管路系统,保证防尘洒水管路到位。主要进、回风巷应设置净化水幕,原则上主要进风巷每隔500 m设置1道水幕,主要回风巷在与其相连的采掘工作面回风口下风侧50m设置1道水幕。保证水幕雾化良好,封闭全断面。
喷雾应根据巷道形状确定,原则就近三通支管安设,全部用1寸焊管连接,严禁用软管连接,每道喷雾设喷头4个,水幕加工亦用1寸焊管。喷雾能封闭巷道全断面。
(六)通风队必须定期冲刷积尘,并要有冲刷巷道制度,冲刷积尘应有记录可查。主要进、回风巷至少每月冲刷1次积尘,辅运平硐及辅运大巷每日洒水灭尘,保证巷道湿润不起尘。胶运巷、回风巷每月冲洗一次,其它采掘巷道随时冲洗。对不完好的防尘设施及时维修,保证正常使用。
井下巷道不得有厚度超过2mm、连续长度超过5m的煤尘堆积(用手捏成团经振动不飞扬,不在此限)。
(七)成立粉尘防治领导小组
矿成立粉尘防治领导小组,通风队为主管业务部门,负责日常粉尘管理工作。
组 长: 张 雄
副组长: 豆江海 魏永强 杨旭林 丁建平
成 员: 王新智 杨登科 郭建平 马忠 智陈军 张继光 杨志荣
通风队职责:负责平硐、主运大巷、辅运大巷、综采回风及辅运顺槽、总回风巷等除综采面及综掘巷道以外的巷道的粉尘冲洗工作。
其它巷道粉尘冲洗工作由责任单位负责人落实防尘人员,按规定定期进行粉尘冲洗,确保防尘效果。
二、建立粉尘测定制度
通风队配备专职测尘员,进行粉尘测定工作,粉尘测点布置按防尘标准要求执行,测定次数要符合要求。
测尘员要经过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采样前后的滤膜,必须按规定干燥、称重,并详细记录,做到读数准确、精度符合要求。
通风队每月根据生产情况制定出当月的测尘计划,并总结上月的测尘工作。必须按计划定期对所有产尘点进行粉尘测定,井下产尘点每半月测定一次,地面粉尘每月测定一次。测定全尘的同时,必须测定呼吸性粉尘。
粉尘分散度每半年测定一次,游离二氧化硅每年测定一次,及时将采集的粉尘试样送分公司化验,化验结果要归档保存。粉尘测点位置选择必须符合上级规定。粉尘测定数据要按时填表上报。
三、防止煤尘引燃和爆炸措施
(一)巷道内喷雾洒水,减少煤尘产生及飞扬。
保证安设的水幕使用正常,按规定维护。
(二)撒布岩粉。
各煤巷,煤巷硐室,密闭前后5m,煤仓口、溜煤眼口附近等撒布岩粉。
通风队应做好岩粉撒布记录,记录应包括撒布时间、撒布地点、撒布数量、撒布人员和运输距离等。
(三)防止产生火源引燃煤尘,详见火灾预防措施。
四、抑制煤尘爆炸范围扩大的措施
(一)在运输及辅运大巷、回风大巷设主隔爆水袋。
在各工作面顺槽设辅助隔爆水袋,保证距工作面不超过200m。
(二)主要隔爆棚的隔爆水袋储水体积为50L。辅助隔爆水袋储水体积为40L
(三)用水量按巷道断面积计算,不得小于下列值:主要隔爆棚400L/m2,辅助隔爆棚200L/m2。
(四)水棚的排间距应为1.2~3m;集中式布置的的水棚区长度不得小于下列值:主要隔爆棚30m,辅助隔爆棚20m。
(五)水棚应安装在巷道的直线段内,棚区处的巷道需要挑顶时,其断面积和形状应与其前后各20m的巷道保持一致。
(六)隔爆设施实行挂牌管理,通风队每周检查1次。
第五节 顶板事故的预防措施
一、综采工作面顶板事故预防
综采工作面顶板事故预防包括:工作面初采、过构造带、末采、上下顺槽顶板检查、超前支护管理几方面。
(一)、初采管理
针对综采工作面初次来压(指顶板完整、坚硬,老硬岩梁的物理力学性质好、强度高的顶板),采取强制放顶措施可有效减小或杜绝采空区初次来压垮落形成飓风对采场作业人员或设施造成灾害。
3-2煤层顶板为泥质粉砂岩及细粒砂岩,4-2煤顶板岩性为中粒砂岩或砂质泥岩,两层煤顶板基岩物理力学性质较差。在回采时必须制定综采工作面初采、末采安全技术措施。具体的初采措施如下(主要为3-2煤层):
1、矿成立综采工作面初采领导小组。各相关部门必须严格按照领导小组统一指挥进行工作安排。综采队每班指派专人对工作面及上、下顺槽支护情况进行巡回检查,发现情况及时跟班及值班队领导汇报。出现重大问题由队领导向领导小组汇报。
2、综采队在工作面设备运行状况良好的前提下,适当加快工作面的推进速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安调中心汇报。
3、工作面初采期间,每班必须有矿领导跟班作业。在工作面推进20m后,每班班前会提醒人员注意采取防止顶板垮落产生的飓风。
4、综采队必须对全体职工进行综采工作面初采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学习,同时切实抓好现场的安全管理和生产技术管理工作,杜绝来压时顶板事故和支架被压死等情况发生。
5、加强工作面设备的检修工作,确保设备处于完好状态。液压支架的支护状态良好,不漏液、不窜液、不自动卸载,接顶严密,初撑力不得低于315bar。
6、加强工作面工程质量管理,工作面工程质量必须达到“三直、两平、一净、两畅通”,即煤壁直、溜子直、支架直,顶、底板平整,工作面浮煤净,上、下出口畅通。
7、每班人员进入工作场所,必须进入高度预防和戒备状态,对附近的工作环境、行走路线必须看好。带班队长确认无来压征兆时方可组织作业。作业人员发现有顶板垮落迹象或两耳感觉到有气压时,必须立即就地蹲下并抓牢就近固定物体,待顶板垮落产生的飓风平息后,方可进行作业。
8、所有进入工作面人员必须戴好头盔,系好安全带,煤机司机必须员必须戴好专用头盔。综采队在工作面用φ30mm安全绳缠绕在每台支架立柱上并连接起来,工作面所有人员必须在支架脚踏板上行走并抓紧安全绳。架间设防护网。严禁人员站在支架与溜槽挡煤板之间进行作业。煤机司机必须用遥控器专用背带把遥控器背在身上;运输机机头、机尾及上下顺槽超前支护区不准人员滞留;上下顺槽端头支护工及马蒂尔司机要注意安全,发现有来压情况影响安全时,立即停止作业,撤到安全地点。
9、工作面推进20m后,每班的跟班副队长随时检查PM4的压力变化,一旦发现压力有急剧升高,必须在支架内按住蜂鸣器的预警按钮,给作业人员发出长响警报。控制台司机听到警报后立即停机,工作面作业人员听到警报后,必须妥善躲避在支架内,就地蹲下并抓牢就近固定物体,待顶板垮落产生的飓风平息后,方可进行作业。作业人员如果发现没有顶板垮落迹象或两耳没有感觉到有气压时,也不能盲目行动,确认没有飓风来时,跟班副队长发出开机信号,方可再进行工作。
10、井下作业人员在发现顶板来压和透水征兆时 ,要立即向安调中心和队汇报,以便及时采取处理措施,作业人员在听到顶板大面积来压产生的剧烈声响或发现严重片帮时,要及时撤离工作面待顶板稳定后,由班组长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准工人进入工作面进行作业。
11、初采期间,除支架工、煤机司机、跟班人员外,其他人员严禁进入工作面。
12、初采期间,由于工作面局部直接顶稳定性差,强度低,为了保障初采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面生产时沿底板推进,采高严格控制在4.0 ~4.5 m左右。
13、生产班交接班时,采煤机尽量停在机尾或机头处,并将滚筒降至底板。
14、支架必须达到初撑力,接顶严实,当冒顶高度超过300mm时,必须及时处理,防止冒顶事故扩大。
15、加强工作面两端头超前支护。工作面运顺超前30 m范围内,打一排单体液压支柱;回顺30 m范围内打三排单体液压支柱,柱距为1.0m。运回顺的单体间距均为1.0m。每个联巷口打3根单体液压支柱。每排单体支柱间必须用φ10mm麻绳或φ3mm钢丝绳连接,防止倒柱伤人。老顶初次来压后,超前支护按作业规程的要求进行支护。所有单体支柱必须穿靴戴帽。
16、在回风顺槽备用3.8m单体液压支柱15根,在地面库房备用5m3圆木及道木。
17、初采期间,工作面底板必须平整,严禁出现局部低凹现象,以利于工作面积水的排出。采煤机停机时,尽量停在工作面较高位置,防止大量涌水时损坏采煤机。
18、工作面设置足够能力的水泵,保证正常期及强排期间的排水。
19、在工作面初次来压前,必须将切眼及上下顺槽内的水沟、水仓以及排水泵、排水管路彻底检查整理一遍,保证排水系统畅通无阻。另外在切眼绕道入口处设栏杆挂免进牌。
20、工作面及顺槽照明及通迅系统齐全、有效。
21、在老顶初次来压未完全结束前,禁止外委施工队人员在工作面端头300 m范围内进行砌密闭及掘巷等其他工作,排水工可在距工作面200 m外的联巷中等安全位置。
22、通风队要做好总回风巷及相关地点的消尘工作并按规定在两顺槽设置好的隔爆水棚中加满水。
23、初采时综采队负责在1、141架靠负帮处挂风帘,以减少采空区漏风,保证工作面正常供风。通风队负责监督指导。
24、通风队在初次来压前,派专职瓦检员跟班,加强有害气体检查并监测工作面通风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看风门人员不开启风门时,严禁站于风门处回风侧,可处于风门新鲜风流侧,离风门距离不小于10 m。
25、安调中心要把初次来压工作监督检查作为重点,班班派安监员配合综采队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并负责阻止闲杂人员进入工作面。
(二)、末采管理
1、在主、辅回撤通道工程准备上,一是在巷道掘进时不留底煤,保证巷高要求;二是探巷掘进与主通道保持同一顶底板水平。
2、做好回撤通道巷道成形剖面实测,严格控制综采面贯通前采高、顶底板回采层位,确保贯通无台阶、支架有足够的行程。
(1)在探巷贯通前,煤机司机必须对照回撤通道剖面图,在回撤通道实地查看底板起伏变化情况、高度及探巷的基本情况,及时调整工作面的高度及起伏变化,确保贯通质量。
(2)当工作面推进到距停采线50~15m时,每班必须探测顶煤厚度,要求每10 m探一个点,根据所探顶煤厚度逐渐调整,要求距贯通点15m时,勤观察溜槽上边沿与回撤通道单体上标贴的1.40m标记线高度一致。
(3)当工作面推进到距停采线15~0m时,要求每刀探测顶煤,每10 m探一个点,要求根据每点的顶煤厚度掌握采高,使煤机底滚筒的上水平切线与贯通小联巷内距离底板2.7m的标志线一致,使工作面底板与回撤通道底板持平。逐渐调整采高,直到与回撤通道高度一致。
3、为了防止工作面贯通时顶板大面积来压,在工作面距离回撤通道200m时开始记录顶板来压次数,找出来压规律。根据来压规律,推算贯通时的来压情况。必要时在贯通期间停下一个班,以保证贯通期间躲过顶板来压,为综采面搬家“快速、优质、安全、低耗”创造条件。
4、抓好主回撤通道内挂网架棚、采通前工作面挂网质量,通道内垛式支架支护有效。
(三)综采面过构造带
过构造分为过断层、过顶板破碎区、过褶曲。
1、过断层
一是通过巷探等手段,摸清断层走向及延伸范围;二是依据断层赋存特点,找出综采面推过时的顶板、底板层位,并提前对顺槽顶板和底板作出调整(若采用巷探,则必须对探巷内顶板支护);三是综采推过构造带时,采取调斜措施来尽量减少同一刀内割岩量;四是安调中心提前安排煤场空位,以便于综采面快速推过构造。
2、过顶板破碎区
一是完成对上下顺槽补强支护,二是在回采时采取超前拉架、带压擦顶移架,减少顶板暴露时间。其中顺槽补强支护有如下要求:
(1)对上下顺槽“单体液压支柱+钢梁棚”支护
支护形式为一排两柱,沿顺槽方向平行布置。要求单体必须打直,沿顺槽方向在一条直线上;支护的单体必须保证完好,升紧后保证初撑力且不漏液。
(2)每支护完一排单体后,在绑牢防倒绳后方准进行下一排钢梁的支护。
(3)钢梁与顶板锚杆露头连接,每排不得少与4处。
(4)对于钢梁不能接顶位置,在液压支柱未升紧之间,必须填充木料与顶板完全接触后,方可升紧液压支柱。
(四)、综采面上下顺槽顶板检查
每旬按规定由矿有关部门对井下大巷、综采回采面上下顺槽及联巷、掘进面以及其它各作业点的顶板检查,对顶板零皮和裂隙、煤壁片帮、顶板下沉、支护失效等隐患及时提出处理意见,限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整改,并由检查人负责复查整改效果。
二、掘进工作面过构造、破碎带期间支护措施
(一)过构造破碎带时,施工单位必须制定专项措施。在施工现场,每班必须保证有一名队领导跟班,协调并及时处理各种安全隐患。
(二)在构造区段,采取短掘短支方式,视顶板情况确定循环进尺,每循环进度不得超过1 m。严禁任何人进入空顶区,严禁煤机司机随意下车或将身体的任何部位露出驾驶室外。
(三)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若发现顶板有离层或冒落征兆时必须及时退出机组,采取措施及时支护。打锚杆前必须先敲邦问顶,将工作面的活矸、离层处理掉后方可开始作业。同时要求打锚杆从外向里顺序进行,严禁间隔空顶支护。
(四)过构造区期间,在交接班记录中须明确:一是巷道顶、底煤厚度;二是顶板层位、顶板稳定情况;三是锚索施工层位情况,锚索、锚杆抗拉力情况,确保支护的有效性、适宜性;四是锚索支护是否滞后及滞后距离。
(五)过构造区期间,巷道特殊支护措施。
1、遇破碎带时,锚杆支护间排距缩小至800×800mm,规格φ16×1800mm,要求锚杆预紧力达到规定要求;锚索支护为矩形布置,间排距2500×2000mm,锚索规格为φ15.24×6500mm;钢筋网规格为φ6.5×1.2×2 m,网间压茬保证200mm。
2、顶板出现裂隙,视裂隙发育情况确定支护方式。若裂隙发育则采用“锚索+钢梁棚”处理,棚间距1 m;若裂隙不发育则采用“锚杆+锚索+钢筋网”。
3、若上覆稳定岩层不在锚杆有效支护区时(锚杆支护区有泥岩、泥质砂岩等弱强度岩层),则采用锚索补强支护,锚索长度依据钻孔资料及现场实测、实拉来确定(锚索支护抗拉力必须在15t以上)。
4、遇到直接顶破碎或伪顶时,应补挂网支护。
(1)顶板较完好,未冒落,但顶板经过长时间暴露后出现零皮、小离层等现象,除采取“金属网(钢筋网)+锚杆+锚索”的支护方式外,可考虑喷浆支护,防止岩石风化掉矸。
(2)顶板不完好,冒落,除采取“金属网(钢筋网)+锚杆+锚索”的支护方式外,还需加无腿棚进行支护。
(3)在以上两种情况中,如顶板岩性差,锚索不能达到支护强度,需架抬棚进行支护。
5、生产部及安调中心联合,必须定期抽查、检查锚索、锚杆施工质量和材料质量,如外露长度、间排距、抗拉拔能力、材料合格证及质量。遇破碎带时,生产部及安调中心每天有人去工作面观察顶板变化情况。
三、4201、4202顺槽综掘采面顶板事故预防
为了解决巷道较宽、易产生大面积垮落问题,在巷道布置、掘进工艺、煤柱参数、顶板管理方法等方面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办法。具体如下:
1、正巷联巷掘进时顶板管理等同于掘进工作面相关规定,能够不抹角的尽量不抹角。
2、遇顶板破碎、节理裂隙发育、构造、复合顶板、大面积暴露顶板等特殊情况,必须根据现场实际及时改变支护形式。
3、对联巷口或倒车硐室等抹角跨度大处增设木点柱,既起信号柱作用,也起支护作用。
4、有选择性的对最后联巷靠近采空区的位置安设顶板离层仪,由生产部派专人负责记录数据,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四、4201切眼大断面掘进安全措施
我矿根据生产接续安排, 4201切眼今年陆续掘进,切眼设计宽度为7.0m ,高度为3.0m。
1、遇顶板破碎时:采用“锚杆+锚索+钢筋网(金属网)”联合支护,网片间搭接200mm,连接处用11#铅丝间隔200mm帮扎牢固(间排距同上)。如破碎严重,根据现场情况缩小间排距,必要时采取架设抬棚或木垛支护。
2、采用单翼掘进工艺。
3、巷道发生冒顶后处理。在冒顶后,在冒顶台阶5m范围内设置木垛(必须留设车辆出渣通道),并补打锚索,锁住冒顶台阶;在冒顶区域,先实施喷砼支护,再采用“锚索+钢梁+架棚”支护,钢梁间距1m,两端用锚索拉起,上架#子型木棚与顶板结实,最后用锚索机升紧。
3、以上锚杆、锚索施工扭距、拉力必须达到设计数值。
在切眼掘进完成后,在切眼内距正帮3.3m施工一排点柱(规格为小头直径160--200mm的松园木),点柱间距1m。
五、跟踪旧井房采区大面积冒顶及该区密闭设施
1、为了预防该区域大面积冒顶形成飓风对矿井造成的威胁,要求公司及时对旧井采空区整体实施封闭。
2、根据矿井安全生产的需要,必须对采空区塌陷情况进行地面跟踪,同时对3203工作面与旧巷的8处贯通密闭进行跟踪和监测。
若发现综采备采面3203面内的气体有异常变化,则须及时对旧井密闭质量、地表塌陷等调查,以便采取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六、预防冒顶一般措施
(一)巷道工程质量100%合格,杜绝不合格品;严禁巷道超高、超宽,严禁掘进超循环、空顶作业。
(二)严格按《作业规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中相关规定、要求管理顶板,锚杆间排距、扭距达到设计要求,锚固力达到5t。支护及时,对于失效锚杆、锚索必须及时补打,防止支护失效或巷道无支护而造成冒顶事故。
(三)掘进巷道在接近火烧区、破碎带时顶板出现淋水,煤体变软,裂隙发育,出现上述征兆时,要及时控制巷道高度和宽度,并将循环进度缩小至1~2m,采用锚杆加锚索与钢筋网片联合支护,并将锚杆排距缩小为800mm,每3m至少二根锚索联合支护,必要时采取架棚支护。
当掘进工作面过构造、破碎带、裂隙带发育地段,施工单位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杜绝巷道冒顶、漏顶事故发生。综采工作面如顺槽顶板破碎,裂隙较发育,回采过程中必须制定专门的超前支护安全措施。
(四)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及时处理危岩及活矸。加强煤帮管理,片帮煤及时处理,片帮严重地段打护帮锚杆,必要时使用护帮网。处理顶板活矸及片帮必须用长柄工具处理,同时旁边有人观察顶板及煤帮情况,发现异常,立即发出警报,撤到安全地点。对于暂时不能处理的上报矿安调中心、矿值班领导。
(五)掘进工作面及时分析钻孔资料(精查钻孔、补勘钻孔)、岩芯样判断巷道顶板层位并确定科学、合理的支护方式。
(六)锚杆机司机必须做好掘进巷道顶煤、底煤留设情况,作好顶、底煤记录并在煤壁上有明显标识;锚索队现场施工队长每班负责填写锚索架设层位情况。
(七)生产部要求在综采面及备采面开展顶板压力观察工作,分析总结顶板的结构、压力及离层、变形等情况,进一步优化选择安全科学的支护参数。
(八)巷道开岔口、交岔点等处应缓慢掘进,加强顶板观察和临时支护,防止顶板事故的发生。交岔口补打“锚索+钢筋网”支护。
(九)采掘各工种操作人员严格按《操作规程》规定执行,严禁违章作业。
(十)掘进工作面必须严格按《作业规程》规定进行支护,如遇特殊情况,必须采取特殊措施。
(十一)顶板冒落严重时,在进行正常支护后,需对高冒区采用双锚索及工字钢架木垛支护,顶部用木垛接实,工字钢由锚索用涨拉千斤拉紧,锚固力大于15吨。
(十二)受采动影响的保留顺槽,锚索间距适当缩小,使用护顶网和护帮网,巷道两帮加打锚杆支护。
七、预防片帮措施
(一)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干部跟班制度和管理干部步行检查制度。在施工现场,每班由带班队长和班长对工作区域内的顶帮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二)在胶运的人行道侧、辅运的行人安全通道侧提前挂设2m*10m的金属网,间排距1.5m×1.0m;锚杆规格为φ16*1800mm的铁锚杆,上排锚杆接顶板拐角处,上中下共三排锚杆相互错开成“三花状”;木托板规格为300*200*30mm。每个联巷包角2.5m长度,双面包角处理。
(四)加强综掘面的工程质量管理,按规定控制好层位,顶底板必须平整,严禁超高、超宽,伞檐必须及时进行处理。
(五)禁止破底掘进,避免因泥岩风化造成煤帮悬空片帮。
(六)联巷掘进时不得留有台阶,必要时补打锚杆。
(十)综采工作面支架架间设防护网,防止工作面片帮伤人。
八、发生冒顶后采取的措施
(一)一般措施
1、采掘工作面发生冒顶事故时,现场人员在跟班领导的带领下积极进行支护,以防冒顶区进一步扩大。
2、支护冒顶应按由外向里的顺序进行,在支护的同时必须设专人观察顶板。
3、工作面附近应备有圆木、木楔、大锤等应急支护材料和工具。
4、支护完毕,确定不会发生再次冒顶的情况下,方可清理浮煤,撤出被埋压的设备。
(二)发生局部冒顶后的支护措施
1、发生顶板冒落,必须及时支护,防止冒顶区继续扩大。
2、巷道冒顶时,采用“锚杆+钢筋网+锚索”进行联合支护。根据揭露情况,具体选定锚杆型号与长度。钢筋采用网眼规格为100×100mm,锚索间排距根据现场情况确定。
3、当切眼冒顶时,首先处理冒顶区域活矸、零皮,对冒顶区域实施喷砼支护。然后根据切眼对巷道宽度、高度要求,对冒顶区域实施“钢梁抬棚+单体”组合支护。若冒顶发生在上下两端头时,则采取“锚索+钢梁抬棚+单体”组合,既支护了顶板,又满足日后综采安装撤单体要求。
4、锚杆排距缩为800mm,矩形布置,或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补打。必要时进行挂钢带支护,每条钢带上至少打设4根锚杆,并且钢带的两头必须用锚杆固定。
5、冒落严重的顶板,除正常支护外,还要采用双锚索及工字钢架木垛支护,顶部用木垛接实,工字钢由锚索用张拉千斤拉紧,锚固力大于15t。
九、3203综采面回采时安全技术措施
3203面切眼位于矿井火烧区附近,在综采面初采时因顶板基岩薄,上覆松散层厚,含水量大,老顶垮落时造成上覆基含水层及松散层含水涌入井下,将给采场在初采和回采中治水带来麻烦。
针对采场治水问题,一是对采面提前进行疏放水(计划打疏放水孔6个);二是在回采前根据地测部门提供的最大涌水量设置足够的排水设备和管网,确保安全生产,万无一失;三是在辅顺和回顺两侧各设75m3的大水仓,保证排水效果,确保工作面不受涌水危胁。
第六节 机电运输事故的预防措施
一、机电事故预防
(一)机电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本工种操作规程,严禁工种互换或其他人代替。
(二)电器设备三大保护要齐全,整定符合要求,动作可靠;严禁带电检修和搬迁电器设备;电缆接头严禁有“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并经常检查电器设备的外壳接地和电缆破损情况,严禁电器设备外壳带电。防爆电器必须经防爆检查取得合格证后方可入井。
(三)严禁带电检修机电设备,开关停电时,在操作机器和开关之前要验电,严防电击或机械伤人。严禁在点开机组的情况下更换截齿。在进行检修或处理事故隐患之前,一定要和有关人员取得联系,防止误伤事故的发生。
(四 )严格执行井上下停送电制度 ,电气开关按钮等非操作人员禁止触摸;严格执行包机制,切实做到责任到人,确保设备完好率。
(五)机电部门定期检查井下所有电气设备,杜绝失爆。所有入井的电气设备必须经矿机电部门验收,防爆性能合格后方可入井。
(六)采掘设备的拖拽电缆必须完好,破口及时冷补,每百米破口达到或超过5个必须更换电缆,电缆设专人负责看护。
(七)严禁井下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严禁由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直接向井下供电。
(八)矿井选用的井下电气设备,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九)普通型携带式电气测量仪表,必须在瓦斯浓度≤1.0%的地点使用,并实时监测使用环境的瓦斯浓度。
(十)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瓦斯,在其巷道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低于1.0%时,再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验;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
(十一)所有开关的闭锁装置必须能可靠地防止擅自送电,防止擅自开盖操作。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必须闭锁并用使用专用锁具将隔离手柄在断开位置上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字样的警示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打开专用锁具,取下此牌送电。
(十二)变电所在供电过程中将采用单母线分段式运行,当一回路故障时,将另一回路投入,故障回路撤出后检修。
二、运输事故预防
(一)皮带运输事故预防
1、运输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本工种操作规程,严禁工种互换或其他人代替。
2、胶带输送机过人处要安设过桥,供人员行走,并设立警示标识。禁止任何人跨越、钻皮带,以及在皮带上行走或站立,严禁乘坐皮带或溜子。皮带及刮板上禁止站人。
3、严禁胶带输送机运送材料和设备。胶带输送机张紧或松绳时,必须在有人监护的情况下进行,速度要缓慢,保证张紧适度,防止胶带过紧或过松,防止胶带钢丝绳彻底放松发生卷绳事事故。胶带机延伸及回收时,要注意人员配合,防止纵梁等对人员造成伤害;起吊皮带、机头的吊具要牢固,防止掉落伤人;运输、牵引及放置胶带机头等物件时,设备可能触及的危险区域不得有人员活动。胶带机头及机尾要有可靠的固定,防止拉翻或发生位移,造成人身伤害事故。胶带机铺设要平直,坡度平缓,防止跑偏或带面上下抖动
4、主井及胶运大巷的皮带需装设输送带张紧力下降保护装置和防撕裂保护装置,在机头与机尾及电器运转裸露部位加设防护栏,防止人员与滚筒和导向滚筒相接触,造成事故。大小皮带的各种保护要齐全。
5、带式输送机间隔100m设急停开关,以备应急使用。
6、每个采掘进工作面一部皮带机头、主要胶运机头,必须设置除铁器,并定期清理。
(二)煤机、锚杆机、综掘机、铲车、破碎机行走事故预防
煤机、锚杆机、综掘机、铲车、破碎机行走运行的巷道内做到“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运行前要发出信号,启动设备有铃声,提醒附近人员注意。司机必须坐在驾驶室内,不许将身体伸在机身外,防止机械或煤壁撞伤。
(三)移变列车行走事故预防措施
1、迁移移变列车时,必须切断电源,严禁带电迁移。
2、为最大限度延长总开关断路器使用寿命,操作断路器必须在无负荷状态下进行。
3、检查牵引移变的绞车锚固装置,压柱必须安装牢固,性能安全可靠,在巷道坡度超过5度时要采取在轨道上洒沙子、在移变列车的前后均设置绞车协调牵引移变列车并在移变列车前后轮子位置使用阻滑装置等措施。
4、检查绞车滚筒上钢丝绳磨损情况,发现磨损严重时,必须及时更换。
5、检查列车串车间的连接装置,要安全可靠,移动范围内铁道、枕木夹板等必须安装牢固,完整无损,无前移障碍,并断开接地系统。
6、检查单轨吊接口的连接情况,必须使接口对接好,接口缝隙不得大于10mm。检查吊钩情况,吊钩数量和吊钩安装质量要符合规定。
7、检查单轨吊上电缆的吊挂情况,保持吊挂电缆悬垂度均匀、整齐,随电站前移不得承受自重以外的张力,无挤伤危险。
8、迁移时要有专人指挥,牵引装置派专人操作,中间分段派人监视,号令统一,动作协调,无论那一部分发现问题,应迅速停移,检查处理无误后,方可继续前移。
9、迁移到位停止牵引,牵引装置松开张紧,开关停电、闭锁,并在移变及串车轮子前后上阻车装置。
10、在新位置上进行设备电缆管路调整吊挂,接地装置重新安装敷设。达到一切正常方可送电运行。
11、拆接移变电缆时,插销接线盒均应妥善保护,电缆盘成“8“字形保持足够弯曲半径。拆接后第一次试运行,应注意电动机旋向。
12、绞车安装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1)绞车必须固定在工作面运输顺槽设备列车段以外的地方,并且不允许在列车移动范围内固定。
(2)在巷道出现变坡时,回柱绞车必须另打压柱,使用单体液压支柱,确保绞车牢固可靠方可进行作业。
(3)作业前,必须由专人对回柱绞车固定情况进行检查后方准作业。
三、辅助运输事故的预防措施
(一)、入井车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入井车辆驾驶员必须取得交管部门颁发的驾驶执照和矿安调中心入井证。司机必须持证上岗。 2、入井车辆准驾人员在驾驶前,必须将上述两证复印件交安调中心备案并经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驾驶车辆。 3、入井只限矿方特定许可的车辆,且每车至少要配备4kg干粉灭火器1台,安全警示三角架两个。
4、入井车辆电路完好,严禁有明接头。 5、矿属车辆挂有统一牌照和前后反光标志。
6、驾驶员开车前必须履行规定车辆点检职责,有一项不合格时即不得出车。 7、入井载人车辆护栏完好且高度不得低于0.8m或箱式封闭,载货车辆必须保持车厢完好。 8、入井车辆驾驶员必须按井下作业人员配备和穿戴个体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携带矿灯和自救器、便携仪、严禁携带烟火等物品。。
9、入井车辆驾驶员必须熟悉昊达煤矿井下运输系统和避灾路线。 10、装载货物的车辆,载物高度不得超过车辆驾驶室,宽度不得超过车厢;载物长度,前部不得超过车厢,后部不超过车厢尾部2m。(拉运管路必须使用专用车辆或专用支架)。
11、运送火工品车辆必须在车箱内铺设胶皮等软质垫层,并在车箱前后各挂一块有危险标志的反光警示牌。运送火工品车辆分装分运,运输速度不得超过1m/s,且前后距离必须保证在50米以上,专车专用不得在途中停留。严禁用翻斗车、自行车、拖拉机运送火工品。其它未尽事宜,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
12、运送氧气和乙炔时,瓶体必须有减震胶圈,有防爆隔离设施,并固定在车上,以免瓶体滚动撞击 。
13、严禁高污染车辆入井。二、辅运车辆井下行车必须做到:
(一)井下会车规定:
1、在两车不小于50m的距离减速变光,停车让行车辆必须关闭大灯。
2、有调车硐室或联络巷的巷道,靠调车硐室或联络巷一侧的车辆停车让行。
3、无调车硐室或联络巷的巷道,靠管路一侧的车辆停车让行。
4、无调车硐室、联络巷、管路的巷道,靠电缆一侧的车辆停车让行。
5、无上述标志的巷道,入井方向的车辆停车让行。
(二)井下停车规定:
1、当驾驶员离开驾驶室时,必须熄火并挂档,拉紧助车制动器,关闭车灯,关好车门。车辆必须停在联巷或不影响其它车辆正常运行的位置。
2、当车辆在行车巷道内停放时,必须靠右停放,且打开危险警示闪光灯。当因故障车辆在巷道内需检修时,还需在车辆前后不小于30m距离放置安全警示三角架。
3、其他地点停车时,要选择顶板完整、支护到位、视线清楚、远离缆线设备、无淤泥积水的联巷停车,并且不影响其他车辆行驶和调头。
(三)井下行车规定:
1、井下行车速度不得超过限速指示牌规定的时速,无限速标志巷道车速不得超过30km/h,车辆在交叉路口及拐弯前10 m处,减速鸣笛、变换灯光,车速不得超过5km/h,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行驶。
2、井下两车同向行驶时,车距不得小于50m。
3、入井后严禁使用车内收录机,点烟器不许入井。
4、人员乘车时,必须听从司机指挥。司机必须在乘坐人员坐稳、下车人员离开车体1 m外,确认安全后,方可鸣笛开车。否则,造成事故由司机全部负责。载人车辆行驶中,乘车人不得将头、手、臂等部位伸出车厢或护栏外;不得站立,不得扒、蹬、跳车;也不得与司机谈话或用矿灯照司机的眼睛。
5、乘车人所带长柄工具,不得超出车厢外缘,严禁人货混装。
6、车辆载重不得超过该车核定最大荷载质量和最多乘坐人数。
7、车辆在行驶中,必须注意交叉路口的标志,过风门后及时关闭好风门。
8、坐车人员上车时,必须待车停稳后再上车。车辆在调头时,车头必须先进倒车硐。
(三)、特种车辆及设备管理
1、特种搬运车辆运行同样执行辅运车辆井下行车规定,当超宽车辆运行或需逆行时,要在路经巷道入口处设警告标志或设专人指挥,其它车辆必须无条件避让(急救车辆除外)。
2、特种车辆(包括运输大型部件)运行时必须制定专门安全措施,并必须帮扎牢固方可运输。吊装及安设设备时必须有人作业,有人监护联络。 3、履带式设备搬迁爬行时,电源电缆必须贴巷帮放置或巷帮吊挂,线径和连接必须符合安全和防爆要求。 4、履带式设备搬迁爬行时,砼路面必须设保护垫(一般用废胶带),防止损坏路面。 5、履带式设备搬迁爬行车辆通行时,必须在巷道入口处设指示标志,并设专人警戒。
6、铲车、多功能、综掘机上只准乘坐司机一人。
第七节 放炮事故的预防措施
1、放炮员必须经专门培训,并持国家安全监察局发的特殊工种操作证。
2、雷管炸药必须分存分放,分装分运,分箱上锁,严禁乱扔乱放。爆破材料箱必须放在顶帮完好、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3、雷管必须编号发放。当班用剩的火工品必须退回火工库,且领退手续必须齐全。
4、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严禁运送爆破材料。
5、禁止将爆破材料存放在井口房、井底车场或其它巷道内。
6、井上下接触爆破材料的人员严禁穿化纤衣服。
7、所有爆破人员必须熟悉爆破材料性能和《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放炮器钥匙必须由放炮员随身携带,严禁转交他人,爆破后必须立即将放炮器钥匙拔出,摘掉母线并扭接成短路。
8、井下爆破工作必须由专职爆破员担任。爆破作业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9、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炸药和雷管。
10、严禁在同一工作面使用2台发爆器同时进行爆破。
11、装配引药必须在顶板完好,远离带电导电体的爆破工作地点附近进行,严禁坐在爆破材料箱上装配引药。装配引药数量,以当时当地需要的数量为限。严禁将绑好的引药与炸药装在同一箱内。
12、装配引药时必须防止雷管受震动、冲击、折断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
13、装药后,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悬空,并扭接成短路,严禁电雷管脚线与导电、带电体接触。
14、井下爆破必须使用炮泥,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严禁放明炮、糊炮。
15、爆破前,必须由专人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爆破地点的所有通路上担任警戒工作,警戒人员必须在安全地点警戒。
16、爆破后待工作面炮烟吹散,检查瓦斯浓度不超限后,爆破工进入检查爆破效果。如有拒爆雷管,必须在班组长的指导下当班进行处理。处理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线起爆。
(2)在距拒爆炮眼0.3米以外另打与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
(3)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不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拒爆(残爆)炮眼。
(4)处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5)在拒爆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
第八节 无计划突然停电事故预防措施
1、变电所运行工及值班电工加强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有预兆时及时处理。
2、对用电设备及高压输配电设备定期检测其各种保护及性能。
3、皮带应上齐各种保护,并经常检查其有效性,主皮带启动后,主井严禁行人。
4、经常保持与变电所值班人员的联系,有事故停电预兆及时通知调度室采取措施。
第九节 综采工作面搬家倒面事故预防措施
为保证综采工作面搬家倒面期间的通风顺畅和支护安全,防止回撤过程中出现因人为、车辆等原因造成通风系统紊乱,局部瓦斯超限;或支护不当影响回撤工作正常进行,从而使得设备能够顺利撤出,特制定有关安全技术措施。
一、回撤期间支护方案
设备回撤前,运输通道应提前备有一定量的木垛支护材料,回撤通道设备开始回撤时,巷道及联巷内随回撤及时架设双排木垛,防止巷道发生冒落堵塞风路,影响回撤。
二、回撤期间通风安全技术措施
1、设备回撤前,通风队安排有关施工队伍严格按要求在指定地点施工通风设施,保证施工质量;
2、回撤通道内所有设备及液压支架回撤完毕后,方可拆除运输通道内通风设施,并及时封闭两条通道以及综采工作面进、回风顺槽;
3、设备及液压支架回撤期间,须设一名瓦检员现场检查,发现风流中CH4≥1.0%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4、设备及液压支架回撤期间,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动用电氧焊时,必须提前审批安全措施,并在瓦检员现场监护下严格按措施执行;
三、设备及液压支架回撤期间巷道支护措施:
回撤通道内设备及液压支架回撤期间,为保证通风顺畅及回撤工作顺利完成,需要对巷道进行特殊支护,即采用木垛支护方式对巷道原有支护进行加固。具体措施为:
1、每架液压支架回撤后,迅速在原支架与垛式之间架设两架木垛,确保以后回撤期间回风通道畅通;
2、设备及液压支架回撤过联巷后,立即在联巷内架设两排木垛支护顶板,防止联巷冒落。
3、支护施工队伍施工前需写出《作业规程》,架设木垛过程中严格按规程执行。
4、木垛要成排布置,接顶严密。
5、架设木垛要迅速及时。施工过程中要有一名监护工随时观察顶板变化情况,确保安全。
6、架设木垛施工前需经现场瓦检员检查后确定CH4≤1.0%时,方可进行支护工作。
7、设备及支架回撤之前需在进风巷道内备用局扇一台和风筒十节,防止回撤过程中出现局部冒落阻塞风路时使用。
第十节 综采面初采事故预防措施
为减小工作面初次来压步距,以及初次来压对液压支架形成破坏性的冲击载荷,确保工作面的安全生产,对我矿3203工作面切眼顶板进行强制放顶爆破。
一、为了保证强制放顶工作安全顺利的进行,矿成立强制放顶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指挥强放工作。
组 长:张 雄
副组长:豆江海 魏永强
成 员:王新智 杨登科 马 忠 高 林 智陈军 张继光
二、强制放顶安全技术措施
1、待工作面推进5刀后,开始强制放顶工作。
2、3203工作面切眼强制放顶炮眼施工按照《3203工作面切眼顶板深孔预裂爆破炮眼施工图》进行施工。
3、在强制放顶时,须加强工作面两顺槽超前支护。
在3203运顺超前30米范围内,打一排单体支柱,柱距1.0米;在3203回顺支设三排单体支柱,排距1.5米,柱距1米;联巷口设3根单体支柱,柱距2米。每排单体支柱间必须用φ10mm绳连接,防止倒柱伤人。
4、看风门人员不开启风门时,严禁站于风门处回风侧,可处于风门新鲜风流侧,离风门不小于10米。
5、强制放顶爆破规定如下:
(1) 炮眼布置
工作面炮眼布置在靠联巷侧距离切眼中心线1.0米处,孔间距为8米,呈“一”字形分布,垂深为7、9、11米,共布置29个孔(炮眼直径为90mm)。
炮眼从回顺向运顺依次为1~29号,共计20个炮眼。
(2)炸药采用乳化炸药,药包规格为φ70mm×500mm;雷管采用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联线方式为串联,起爆方式采用延期雷管导爆索起爆。起爆器为QL-2000型强力放炮器。装药系数为0.6,每米炮眼装药量为3.6kg;炮泥装填系数为0.4,用黄泥充填。
(3)炮眼采用简化的间隔方式装药,即采用连续偶合方式装药。并采用双雷管、双导爆索引爆,其中一根导爆索延伸至炮眼底部,另一根导爆索与炮眼外侧第一个药包连接。每一根导爆索均采用雷管起爆,两个雷管在孔口采用并联连接,并用木塞固定。放炮母线必须绝缘良好,采用串并联回路,与雷管的连接处必须符合要求并用绝缘胶布裹好,放炮母线悬空吊挂。雷管与导爆索的连接必须与传爆方向一致。
(4)装药:在工作面推进5刀后进行装药。在装药前,由矿安调中心、生产部依据在支架后方的切眼内顶板完整情况来确定顶板支护方式。若局部顶板不完整,则须打设点柱进行支护。支设点柱材料由通风队负责准备20根圆木点柱及相应柱帽、木楔子等。
在装药前,必须把炮眼清理干净,装药用φ70mm×1500mm的木制炮棍将装有药卷、炮泥、导爆索的PVC管装入炮孔内。根据炮孔长度确定导爆索长度,导爆索只能用快刀切割,严禁冲击挤压。药包要推至眼底,装紧装实,黄泥充填密实。
6、在地面提前做好装药的准备工作,由施工队伍组织实施。
7、由机运队组织10人配合施工,主要负责在有冒顶危险的区域打设立柱,并配合施工队搬运、装设炸药等。
8、在装药、放炮前,必须切断工作面和回顺内所有电器设备的电源。在装药前和放炮前必须对工作面和回顺及放炮地点的瓦斯和煤尘浓度进行检测,如不符合放炮要求,则严禁装药、放炮。
9、炸药、雷管和导爆索的装、运。用五十铃车运输炸药时要平稳运行,时速不超过20千米/小时。在巷道拐弯和变坡处时速度不超过5千米/小时。驾驶室内有一人监护运炸药,防止PVC管从中间震断。
10、雷管脚线由放炮员一人连接,不准多人连线,连线时,非工作人员必须撤出。
11、放炮工作由经验丰富的专职放炮员实施,综采队配合,将煤机开至刮板机头,两个摇臂落地且距离煤壁不小于200mm,并做好设备保护工作。
12、在放炮前,工作面所有支架必须处于完好状态,各种阀组、乳化液管接头等必须完好,支架成一条直线且要接顶严密,初撑力达到额定工作阻力的80%,超前支护必须符合初放措施要求,否则不得放炮。
13、放炮前必须对工作面支架内及运顺、回顺100米范围内的煤尘彻底冲洗一遍。通风队做好回风顺槽100米外及整个回风系统内的消尘工作。
14、在放炮前,由安调中心负责清理从3203运顺、3203回顺到切眼300米区间的所有人员,并在3203主回撤通道口处设置警戒,禁止人员在放顶期间进入。放顶作业人员在确认无误后,在3203运顺1100米处联巷内作业(现场须有明显标示)。
15、炮烟经过的回风系统内的所有人员必须撤出。
16、放炮需用的所有准备工作就绪,并经检查和确认工作面及两顺槽的所有人员撤离到警戒线以外后,放炮员方准撤到指定的3203运顺联巷内进行放炮。
17、在放炮时,严禁任何人站在顺槽巷道内,必须躲入安全距离外的联巷中。
18、放炮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的放炮制度。
19、整个放炮工作结束后,有害气体和粉尘浓度经检测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经检查合格后,人员方可进入工作地点正常作业。
第六章 矿井灾害处理计划
所有井下工作人员都要经过培训,熟悉避灾路线,培训考试不合格者严禁入井,井下巷道按规定设置避灾路线标志,避灾路线严格按图纸标定执行。
第一节 事故发生后避灾的基本原则和行动准则
(一)井下避灾的基本原则
1、积极抢救并迅速汇报矿安调中心。发生灾害事故时,处于灾区和受波及区域的人员,应沉着冷静,根据灾情、现场情况和条件,在保证自身安全前提下,尽快采取积极有效的方法及时投入现场抢救,将灾害事故消除在初起阶段或控制在最小范围,以减少灾害事故造成的危害和损失。在抢救的同时,应迅速派人及时向矿安调中心汇报,讲清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及危害程度、灾区遇难人员数及分布。在实施抢救过程中,必须保持统一的指挥和严密的组织,严禁冒险蛮干和惊慌失措,严禁各行其是或单独行动。要采取防止灾区条件恶化和保证救灾人员安全的措施,特别要提高警惕,避免中毒、窒息、爆炸、触电、顶帮二次跨落等事故的发生。
2、安全撤离并发出警报。当灾害事故发展迅猛,现场不具备消灭灾害条件或可能威胁人员的生命安全,或接到指挥部撤退命令时,应由在场负责人或有经验的老工人带领,根据本《计划》中规定的撤退路线和当时、当地的实际情况,尽量选择安全条件最好、距离最短的路线撤离危险区域。在撤退时,要服从领导,听从指挥,根据灾情使用防护用品和器具;要发扬团结互助的精神和先人后已的风格,主动承担工作任务,照料好伤员和年老体弱的同志;遇有积水区、垮落区等危险地段,应探明情况,谨慎通过。
3、妥善避灾。如无法撤退时(通路被阻塞、在自救器有效工作时间内不能到达安全地点等),应迅速进入预先构筑好的或就近地点快速构筑的临时避难硐室,妥善避灾,等待矿山救护队的救援。
(二)在灾区避灾的行动准则
1、选择适宜的避灾地点。应迅速进入预先构筑好的避难硐室或其它安全地点暂时躲避;也可选择工作地点的独头巷道、硐室或两道风门之间的巷道,利用现场的材料修建临时避难硐室。
2、保持良好的精神心理状态。千万不可过分地悲观和忧虑,更不能急躁盲动,冒险乱闯。人员在避难硐室内应静卧,避免不必要的体力消耗和空气消耗,以延长待救时间。要树立获救脱险的信念,互相鼓励,以旺盛的斗志和极大的毅力克服一切艰难困苦,坚持到安全脱险。
3、加强安全防护。要密切注视事故的发展和避灾地点及其附近的烟气、风流、顶板、水情、温度的变化。当发现危及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就地取材构筑安全防护设施,如用支架、木料建防护挡板,防止冒落煤矸垮入避难硐室;用衣服、风帐堵住避难硐室的孔隙,或建临时挡风墙、吊挂风帘,防止有害气体涌入。在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超限的环境中避灾时,要坚持使用自救器。
4、改善避灾地点的生存条件。如发觉避灾地点条件恶化,可能危及人员安全时,应立即转移到附近的其它安全地点。离开原避难地点后,应在转移行进沿途设置明显指示标记,以便于救护队跟踪寻找。如因条件限制无法转移时,也应积极采取措施,努力改善避灾地点的生存条件,尽量延长生存时间。
5、积极同救护人员取得联系。应在避难硐室外或所在地点附近,采取写字、遗留物品等方式,设置明显标志,为矿山救护队指示营救目标。在避灾地点,应用呼喊、敲击顶帮或金属物等方式 发出求救信号,与救护队人员取得联系。如有可能,可寻找电话或其它通讯设备,尽快与井上、下负责人通话联系。
6、积极配合救护人员的抢救工作。在避灾地点听到救护人员的联络信号或发现救护人员来到时,要克制自己的情绪,不可慌忙和过分激动,应在可能的条件下给以积极的配合。脱离灾区时,要听从救护人员安排,保持良好秩序,并注意自身和他人安全,避免造成意外伤害。
第二节、事故现场员工的自救、互救
井下工作人员必须根据本人的工作环境特点,认识和掌握常见灾害事故的规律,了解事故发生前的预兆,通过学习牢记各种事故的避灾要点,提高自主保安意识和抗灾能力。
一、自救、互救的一般准则:
1、因事故造成自己所在地点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增高,可能危及人员生命安全时,必须及时正确地佩戴自救器,并严格制止不佩戴自救器的人员进入灾区工作或通过窒息区。灾区人员撤退时,要根据灾害及现场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对应措施。
2、在受灾地点或撤退途中,发现受伤人员,只要他们一息尚存,就要组织有经验的同志积极进行抢救,并运送到安全地点。
3、对于从灾区内营救出来的伤员,要妥善安置到安全地点,并根据伤情,就地取材,及时进行人工呼吸、止血、包扎、骨折临时固定等急救处理。
4、在现场急救和运送伤员过程中,方法要得当,动作要准确、轻巧,避免伤员扩大伤情和承受不必要的痛苦。
5、在灾区内避灾待救时,所有遇险人员应主动把食物、饮用水交给避灾领导人统一分配,矿灯要有计划地使用。每人应积极完成自己承担的任务,精心照料伤员和其他同志,共同渡过难关,安全脱险。
二、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的自救与互救
当听到爆炸声响或感觉到爆炸冲击波造成的空气震动气浪时,所有人员应迅速背朝爆炸冲击波传来的方向卧倒,脸要朝下,头尽量低些,有水沟地方要卧倒在水沟侧,然后用湿毛巾捂住口鼻,用衣物盖住身体裸露部分使身体露出部分尽量减少,以防止爆炸瞬间产生的高温灼伤身体。爆炸瞬间,要尽力屏住呼吸,防止吸入有毒高温气体灼伤内脏。与此同时要迅速取下自救器,按使用方法迅速佩戴好自救器。要辨别好方向,沿避灾路线尽快进入新鲜风流离开灾区;两人以上要同行,互相照应。行进中注意通风情况,迎着风流方向走,如果巷道破坏严重,没法撤到安全地点,或不清楚撤退路线是否安全,就要选择建立临时避难硐室,在硐室内安静、耐心地等待救护。
1、如发生小型爆炸,掘进巷道和支护基本未遭破坏,遇险矿工未受直接伤害或受伤不重时,应立即打开随身携带的自救器,佩戴好并迅速撤出受灾巷道到达新鲜风流中。对于附近的伤员,要协助其佩戴好自救器,帮助撤出危险区。不能行走的伤员,在靠近新鲜风流30~50m范围内,要设法抬运到新鲜风流中;如距离远,则只能为其佩戴自救器,不可抬运。撤出灾区后,要立即向矿领导或安调中心报告。
2、如发生大型爆炸,掘进巷道遭到破坏,退路被阻,但遇险矿工受伤不重时,应佩戴好自救器,千方百计疏通巷道,尽快撤到新鲜风流中。如巷道难以疏通,应坐在支护良好的地点,或利用一切可能的条件建立临时避难硐室,相互安慰,稳定情绪,等待救助,并有规律地发出呼救信号。对于受伤严重的矿工,也要为其佩戴好自救器,使其静卧待救。
三、冒顶事故的自救与互救
1、迅速撤退到安全地点。当发现工作地点有即将发生冒顶的征兆,而当时又难以采取措施防止采煤工作面顶板冒落时,最好的避灾措施是迅速离开危险区,撤退到安全地点。
2、工作面作业人员遇到顶板冒落又无法及时撤退到安全地点时,要立即迅速撤到液压支架内躲避。
3、遇险后立即发出呼救信号。冒顶对人员的伤害主要是砸伤、掩埋或隔堵。冒落基本稳定后,遇险者应立即采用呼叫、敲打(如敲打岩块可能造成新的冒落时,则不能敲打,只能呼叫)等方法,发出有规律、不间断的呼救信号,以便救护人员和撤出人员了解灾情,组织力量进行抢救。
4、遇险人员要积极配合外部的营救工作。冒顶后被煤矸、物料等埋压的人员,不要惊慌失措,在条件不允许时切忌采用猛烈挣扎的办法脱险,以免造成事故扩大。被冒顶隔堵的人员,应在遇险地点有组织地维护自身安全,构筑脱险通道,配合外部的营救工作,为提前脱险创造良好条件。
四、水灾事故时的自救与互救
1、当作业地点发生透水事故时,灾区及附近人员要沉着冷静,正确地做好自身安全防护措施:
(1)防止被涌水打倒或冲走。透水后,在水流迅猛、急速的情况下,现场人员应立即避开出水口和泄水流,躲避到硐室内、拐弯巷道处或其他安全地点。如情况紧急来不及转移躲避时,可抓牢棚梁、棚腿或其他固定物体,防止被涌水打倒和冲走。
(2)要佩戴自救器。发生老窑水涌出时,井下空气中的有毒有害气体浓度会增高。此时,现场人员应立即佩戴自救器,并撤出危险区。在未确定所在地点的空气成分能否保证生命安全时,禁止任何人随意摘掉自救险器的口具和鼻夹,以免中毒、窒息事故的发生。
(3)透水后,应尽可能迅速观察和判断透水点、水源、涌水量、原因及危害程度,并根据《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中的撤退路线,迅速撤退到透水点以上的水平。
(4)行进中,应靠巷道一侧,抓牢管路,尽量避开压力水头和泄水主流,并防止水中滚动的矸石和木料撞伤。
(5)透水后,若破坏了巷道中的路标,应朝着有风流通过的上山巷道方向撤退。
(6)撒退沿途和巷道交叉口,应留设标志,以提示救护人员注意。
(7)撤退中,如因冒顶或积水造成巷道堵塞,可寻找其他安全通道撤出。在唯一的出口被封堵时,应就近避灾,等待救护人员营救。
2、如被水灾围困时,矿工应采取避灾自救措施
(1)被涌水围困无法退出时,应迅速进入预先构筑的避难硐室避灾,或选择合适地点快速建筑临时避难硐室避灾。如系采空区透水,则须在避难硐室处建临时挡风墙或吊挂风帘,防止涌出的有毒有害气体伤害。
(2)进入避难硐室前,应在硐室外写字、留设衣物、矿灯等明显标志,以便救护人员及时发现,前往营救。
(3)避灾时,应采用有规律地、间断地敲击金属物、顶帮岩石等方法,发出呼救联络信号,以引起救护人员的注意,指示避灾地点所在位置。
(4)避灾期间,遇险矿工要有良好的心理状态,要情绪安定、自信乐观、意志坚强。坚信上级领导—定会组织人员快速营救;坚信在班组长和有经验的老工人带领下,一定能克服各种困难,安全脱险。避灾人员也应做好长时间避灾的准备,要节约食物、注意身体保温并静卧,以减少体力和空气消耗;要轮流担任岗哨,注意观察外部情况特别是水情的变化;硐室内除留1盏矿灯照明外,其余矿灯应关闭备用。
(5)被困期间断绝食物后,即使在饥饿难忍的情况下,也应努力克制自已,决不嚼食杂物(如木头、棉花、布料、电缆皮、胶布带等)充饥。饮用井下水时,应选择适宜的水源,并用纱布或衣服过滤。
(6)长时间被困井下,发觉救护人员来营救时,不可过度兴奋和慌乱,要听从抢救人员的安排。
五、火灾事故的自救与互救
所有井下人员在得知受火灾威胁后必须立即佩带自救器,切不可在看到烟雾后才开始佩带。佩戴好自救器后,若感到有呼吸干燥等情况时,千万不可摘下自救器。所有人员应有组织地向火区相反的方向撤退,最好利用平行巷道迎着新鲜风流绕过火灾区,进入安全地点。如果巷道已充满烟雾,也不可惊慌乱跑,要迅速地辩认出发生火灾的地区和风流方向,然后沉着地摸着水管有秩序地外撤。
1、在烟雾巷道里的避灾自救措施
(1)一般不在无供风条件的烟雾巷道中停留避灾或建立临时避难硐室,应佩戴自救器采取果断措施迅速撤离有烟雾的巷道。
(2)在自救器使用超过有效防护时间或无自救器时,应将毛巾润湿堵住嘴鼻寻找供风地点,然后对着有风(必须是新鲜无害的)风筒呼吸。
(3)一般情况下不要逆烟撤退。但只有逆烟撤退才有争取生存的希望时,可以采用这种撤退方法。
(4)在烟雾大、视线不清的情况下,应摸着巷道壁前进,以免错过通往新鲜风流的联通出口。
(5)烟雾不大时,也不要直立奔跑,应尽量躬身弯腰,低着头快速前进,烟雾不大时,应贴着巷道底和巷壁,摸着管道等迅速爬行撤退。
(6)无论在任何危险的情况下,都不能惊慌失措、狂奔乱跑。要用巷道内的水浸湿毛巾、衣物或向身上淋水等办法降温,用随身物件遮挡头面部,防止高温烟气的刺激。
2、独头巷道发生火灾时的避灾自救措施
(1)独头掘进巷道火灾多因故障或违章爆破造成,其特点是发火突然,但初起火源一般不大,发现后应及时采取果断有效的措施扑灭。
(2)掘进巷道采用局部通风机进行压入式通风,风筒一旦被烧,工作面通风就被截断,人员逃生的出路也被切断。因此,巷道着火后,位于火源里侧的人员,应尽一切可能穿过火源撤至火源外侧,然后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灭火或撤退方法。
(3)人员被火灾堵截无法撤退到火源外侧时,应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尽一切可能迅速拆除引燃的风筒,撤除一切可燃物,切断火灾向人员所在地点蔓延的通路。然后,迅速构筑临时避难硐室,并严加封堵,防止有害烟气侵入。若有输水管道,可放水用以改善避灾条件。但在用水控制火势,阻止火灾向人员避灾地点蔓延时,应特别注意水蒸气或巷道冒顶给避灾人员带来的危害。
(4)如果其它地区着火使独头掘进巷道的巷口被火烟封堵,人员无法撤离时,应立即用风帐(可利用巷道中的风筒建造)等将巷口封闭,并建立临时避难硐室。若火烟通过局部通风机被压入巷道时,则应立即将风筒拆除。
第三节 创伤急救
井下发生灾害事故后,不可能立刻将受到伤害的人员送到医院进行抢救,为了使井下受伤人员尽快脱险,在救护人员未赶到之前,现场人员要积极互救,迅速采取急救措施,进行抢救工作,尽量减少伤亡,减轻伤员的痛苦。现场急救对于减少人员伤亡,使受害人员转危为安非常重要。
一、井下现场急救的基本程序
建立工人自救互救的现场急救程序,即:由班长担任现场自救互救的指挥者,组织人员分头进行。
(一)指定1人立即通过电话向安调中心汇报详细情况,要求速派急救人员到现场急救。
(二)指定1~2人准备解脱工具及急救器材或代用物品。
(三)展开自救互救。
此时应注意:不要因急于解脱伤员而采用不正确甚至暴力的解脱方法,否则会因搬运方法的错误,而使伤员伤情加重。
二、基本急救技术
它包括通畅呼吸道、人工呼吸、心脏挤压、止血、包扎、固定及搬运,在发生工伤后,能及时迅速的进行自救互救。务必使每名井下工人认识到自救互救基本技术是井下工人保障生命的安全术,必须认真学习,掌握自救的各项技术知识,并能熟悉掌握自救互救的各项技术操作。
三、各种急救方法
(一)井下有害气体中毒和窒息的急救
1、中毒急救
无论是一氧化碳中毒还是其它有害气体中毒,都应按下列急救要点进行处理:
(1)立即将中毒者从灾区运送到新鲜风流中或地面;
(2)迅速将中毒者口、鼻内的粘液、血块、泥土、碎煤等除去,并将上衣、腰带解开,将鞋脱掉;
(3)用棉被或毯子将中毒者身体覆盖保暖,有条件时可在中毒者身旁放热水袋。
(4)为使体内中毒物质排除,要及时输氧或进行人工呼吸。一氧化碳或硫化氢中毒时,可在纯氧中加入5%二氧化碳,以刺激呼吸中枢,增强肺部呼吸能力,使中毒物尽快排出体外。尽量避免对伤员肺部刺激,要注意是否有肺水肿症状。
(5)人体局部受二氧化硫、硫化氢、二氧化氮有害气体刺激,如眼睛,可用1%的硼酸水或弱明矾溶液冲洗,喉痛者可用苏打液或硼酸液及盐水漱口。
2、窒息的急救
井下各种气体中毒都有窒息的可能,有时外伤也能引起窒息,如冒顶挤压;煤屑堵住伤员的上呼吸道或压迫了气管;严重脑外伤,在昏迷的情况下,由于舌根后坠等,都有可能引起窒息。窒息一旦发生,伤员生命处于危急状态,必须争分夺秒地进行抢救。
(1)中毒性窒息,必须迅速将伤员运送到空气新鲜的地方,给予氧气吸入,必要时做口对口的人工呼吸。
(2)外伤性窒息,应迅速清除口、鼻内的岩尘屑及血块、痰、呕吐物等。
(3)对昏迷的伤员,一定要取侧俯卧位,使口中的分泌物流出,防止舌后坠,同时把舌头拉出口外。
(二)机械性外伤的急救
1、对于常见的机械性外伤的急救,首先要使伤员呼吸道畅通,止住大出血和防止休克,其次是处理骨折,最后处理一般伤口,组织送往医院处理。
2、冒顶挤压伤的处理和急救措施:
(1)如果救出的人身上有外伤,把他抬到安全地点后,尽快脱掉(或剪开)衣服,先止住伤口出血,缠上绷带。包扎时,如果伤口里有煤渣,不要用水冲洗,要避免手直接触及伤口,更不要用脏布包扎;
(2)如果受伤较重或有骨折等现象,应及时请医生来或转送医院。转送前,可先对骨折作临时固定,避免不必要的肢体活动。
(3)如果救出的人已失去知觉或已停止呼吸,判断其停止呼吸时间不长时,应立即将其躺平,解开衣服和腰带,撬开嘴,取净嘴里和鼻孔里的煤渣,用手帕或毛巾拉出舌头,进行人工呼吸抢救。
(三)溺水急救
井下发生突然涌水事故时,由于水势急,冲力大,人员躲避不及时,就会被水冲走,遭致水淹。溺水时,大量的水由口灌入肺和胃里,造成呼吸困难而窒息死亡。在井下,遇有溺水时,应迅速采取下列急救措施:
1、转送。尽快将溺水者从水中救出,立即送到比较温暖和空气流通的地方,松开腰带,脱掉湿衣服,盖上干衣服。
2、检查。迅速撬开溺水者的嘴,检查其口、鼻是否有煤渣和泥砂等污物堵塞,如有污物应迅速清除,并将其舌头拉出,使呼吸道畅通。
3、空水。救护者取半跪姿势,把溺水者腹部置于救护者膝盖上,将其头朝下,并不断压迫其背部,使灌入的水空出。也可抱起溺水者腹部,或将基腹部放在急救者肩上,快步奔跑以达到不断空水的目的。
4、人工呼吸。空水完毕,要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如心跳已停止,要同时进行连续的心脏按摩或进行口对口吹气呼吸法。条件许可时,可给溺水者输氧。
在进行上述抢救的同时,要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请求派医生协同抢救。抢救成功后,立即送地面医院。
(四)烧伤急救
井下瓦斯燃烧、瓦斯与煤尘爆炸,以及外因火灾,常常造成人体的大面积烧伤。井下烧伤人员的急救措施如下:
1、尽快使伤员脱离热源,尽量缩短烧伤时间。
2、检查全身有无合并损伤,不能只顾烧伤而忽略了其它合并损伤。如对受爆炸冲击的烧伤人员,应注意有无颅脑损伤、胸腹腔内脏损伤和呼吸道损伤;对化学烧伤,更不能忽略全身中毒的解救。
3、要注意防止休克、窒息和创面污染。烧伤人员因疼痛和恐惧常发生休克,若发生急性喉头梗阻窒息时,要采取针扎刺激或切开气管保证通气;现场检查和搬运伤员时,要注意保护创面,防止创面损伤和污染。
4、剪开伤员衣服,用较干净的衣服把伤员包裹起来,防止再次污染。在现场,除化学烧伤可用大量的流动清水冲洗外,对创面一般不作处理,尽量不弄破水泡,以保护表皮;
5、迅速离开现场,把伤员送往医院。运送中动作要轻,行进要平衡,并随时观察伤情。
(五)抢救长期被困在井下的遇险人员时应注意的问题
抢救长期被困在井下的遇险人员,如不采取相应的措施,幸存的遇险人员也会死亡。他们长时间生活在有限的空间里,呼吸着污浊的空气,同时因饮食的困难,造成消化机能衰退,血压下降,脉搏减慢,身体消瘦虚弱,神志不清。另外,他们长期在黑暗中识别物体(实际看不见,人的意识作用使他们去识别物体),瞳孔放大。因此,在抢救时,必须注意以下问题:
1、在井下发现遇险人员时,禁止用头灯光束直接照射遇险人员的眼睛,以避免在强光刺射下瞳孔急剧收缩,造成眼睛失明。应使头灯光束避开遇险人员的眼睛,或用红布、纸张、衣片等罩住头灯,使光线减弱,或用布把遇险人员的眼睛蒙住,使瞳孔逐渐收缩,等恢复正常时,才可以见到强光。
2、发现遇险人员,不可立即抬运出井,注意保护体温,抬到安全地点,并在救护队的保护下,派医生对遇险人员的身体进行检查,并给予必要的治疗(如包扎、输液、注射等)。等遇险人员的情绪稳定后,在医生的指导下,送到医院特设的病房,给予特别护理,使其逐步适应新的环境。在治疗初期,不要让遇险人员的亲友探视,以免因过度兴奋等原因,影响遇险人员的健康或造成死亡。
3、在遇险人员长期不进食的情况下,不能吃硬食和过量食物,以免发生意外,造成不良后果。硬的食物和过量食物,都会造成肠胃穿孔,甚至死亡。所以,只能吃一些稀软的食物,并要求是高营养、高蛋白质的食物。要采取少量多餐的方法,逐步恢复肠胃消化功能,提高身体素质,然后才能恢复正常饮食。
4、救护队员到达遇险人员躲避地点时,在检查后确认躲避处无火源和其它危害时,可打开氧气瓶放氧。使空气中氧含量增加。对于无氧气呼吸器的人员,应禁止到躲避地点去。这既是为了保证抢救人员的安全,也是为了防止他们耗氧而威胁遇险人员的安全。
5、在搬运遇险人员时,要轻抬轻放,保持平衡,避免震动,并应注意受伤人员的伤情变化。
第四节 矿井发生火灾害事故后的处理计划
一、发生外因火灾的处理措施
 (一)外因火灾多是突然发生,来势凶猛,发生的时间、地点出人意料,值班公司领导在接到发生火灾汇报后,要立即组织,迅速查清火灾的性质、发生位置、火势大小、蔓延方向和速度、影响范围及人员伤亡情况。
 (二)发生外因火灾时的常用通风方法有:正常通风、增减风量、反风、火烟短路等,但必须严格执行下列规定:
 1、要保证灾区和受火灾威胁区人员的安全撤退。
 2、要防止火灾事故扩大,为接近火源直接灭火创造条件。
 3、要避免火灾气体达到爆炸极限,避免瓦斯经过火灾区,避免瓦斯、煤尘发生爆炸。
 4、防止出现再生火源和火烟逆转。
 5、防止产生火风压造成风流逆转。
 (三)发生火灾初期,现场的队干、班长要立即汇报矿调度室,并听从通风人员统一指挥,采取一切可行措施就地灭火,通风、瓦检人员负责检查灭火地点瓦斯及火灾产生的有害气体,保证灭火工作安全进行。
 1、处理回采工作面火灾时,当班跟班队干部、班组长立即尽一切可能组织直接灭火,灭火工作人员要站在上风侧,并切断回风侧电源。
2、处理掘进巷道火灾时,不能停风。
 对于上山掘进巷发生火灾,如果风机已停,在无需救人的情况下,严禁进入侦察或灭火,应立即在远距离封闭。
 对于下山掘进巷迎头发生火灾,在通风正常、瓦斯浓度不超1%时可直接灭火,若在下山中段发火时,无论通风与否,都不得直接灭火,要远距离封闭。
 对于平巷掘进头发生火灾,在保证正常通风条件下直接灭火,如风机已经停止运转,必须根据巷道中瓦斯有无爆炸危险性决定封闭或直接灭火。
 3、处理上下山和平巷火灾时,在火源上风侧有掘进头和废巷,应将积存瓦斯的巷道严密封堵;在火源下风侧有高冒处、废巷和掘进头积存瓦斯时,为防止瓦斯爆炸应果断封闭火区,或进行局部反风,将积存瓦斯封闭后,再组织灭火。
 4、处理高冒处火灾时,必须在喷雾水枪的掩护下,迫使火源局限在高冒处,在火源的下风侧设水幕,然后在高冒处两端用水枪灭火。
 5、发生电气设备、电缆火灾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后方可用砂子、灭火器和水灭火。否则只能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直接灭火。
(四)直接灭火无效,火势无法控制时,由队干、通风瓦检员组织受灾区威胁范围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同时汇报矿调度室,封闭火区。
(五)灭火必要时应将排水管路改为消防洒水管路。
二、发生内因火灾的处理措施
(一)回采工作面发生煤层自燃时处理措施:采取注水直接灭火;并严格检查CO、CO2、温度、挂汗等情况;并切断回风侧电源,派人设警戒,防止人员进入回风侧。直接灭火无效、火势大时,采取封闭措施。
(二)掘进工作面发生煤层自燃时处理措施:采取注水直接灭火;火势失控时应远距离封闭。
三、撤退路线的一般规定:一是在火源进风侧的人员迎着风流撤退;二是在火源回风侧的人员迅速佩戴自救器或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如果火势不大,尽快穿过火区进入进风侧。如果火势凶猛,切不可强行穿过火区,尽快由回风侧通过就近的风门进入到进风巷道中;三是在回风系统掘进迎头工作的人员,应佩戴自救器迅速经就近的风门撤退到进风巷道。如果自救器有效时间内不能安全撤出时,切不可盲目撤退,应用木板、风筒等材料将独头巷道构筑成临时避难硐室,等待矿山救护队营救。
发生火灾时避灾路线如下:
1、假设3-2煤主运大巷胶带输送机机尾发生火灾事故避灾路线:
3-2煤主运大巷机尾→3-2煤主、辅运大巷→辅运平硐或主井→地面。
2、假设4201主运顺槽胶带输送机机尾发生火灾事故避灾路线:
4201主运顺槽机尾→4201主、辅运输顺槽→4-2煤主、辅运大巷→辅运平硐或主井→地面。
3、假设3203综采工作面发生火灾事故避灾路线:
3203综采工作面→3203主、辅运顺槽→3-2煤主、辅运大巷→辅运平硐或主井→地面。
假设4201辅运顺槽掘进工作面发生火灾事故避灾路线:
4201辅运顺槽工作面→4201主、辅运顺槽→4-2煤主、辅运大巷→辅运平硐或主井→地面。
5、假设4201主运顺槽掘进工作面发生火灾事故避灾路线:
4201主运顺槽掘进工作面→4201主、辅运顺槽→4-2煤主、辅运大巷→辅运平硐或主井→地面。
6、假设4201回风运顺槽掘进工作面发生火灾事故避灾路线:
4201回风顺槽掘进工作面→4201主回撤通道→4201主、辅运顺槽→4-2煤主、辅运大巷→辅运平硐或主井→地面。
7、假设主井胶带输送机机尾发生火灾事故避灾路线:
主井胶带输送机机尾→主井井筒→地面。
第五节 矿井发生水灾事故的处理计划
一、发生水灾时处理措施
(一)井下某地点发生透水事故时,现场工作人员除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外,应立即采取抢救措施,设法堵住出水处,防止事故扩大。
 (二)如水势很猛,无法救灾,应点清人数,组织人员按避灾路线撤离。来不及撤出时,保持镇静,设法在安全地点躲避,等待水势减缓再撤至安全地点,不要进入涌水地点附近的水平巷道或下山独头巷道中。独头上山下部的唯一出口已被涌水淹没无法撤退时,可在独头上山躲避,只留一盏照明,其余矿灯全部关闭,以备再次撤退使用,并不断敲打铁器,发出求救信号。
 (三)矿调度室接到透水报告后,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救灾指挥部应立即指挥受水灾威胁地区所有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并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水灾发生后要根据透水位置、水量及性质组织排水,并保证所有排水设备不被淹没。
2、若透水地点水压不大,水势不很凶猛,可采取封堵或限制涌出水量的措施。
3、开动井下所有排水设备,将各处水仓尽快抽干。
 4、如果采空区积水涌出,必须保证正常通风,防止有害气体威胁到未被水淹地区,并通知井下所有人员佩戴好自救器。如有瓦斯涌出,要制定措施进行排除。
5、工作面发生水灾时,应增大发生灾害的工作面的排水能力(增加水泵、改消防洒水管为排水管路),若仍不能解决时,可考虑疏导水的措施。
6、若水势较凶猛,通过排水,疏导水措施仍不能解决,在人员尚能及时安全撤离的情况下,一方面要尽力排水和疏水至低处的采空区和炮掘工作面,另一方面要考虑在适当地点构筑临时挡水设施的可行性,同时尽力撤出工作面所有设备至安全地点。
7、若涌水非常汹涌,直接威胁井下人员的生命安全,应命令井下所有受水灾威胁地点的人员立即撤离。人员在撤离时,应选择在涌水地点上部的巷道撤离,而不能进入涌水地点下部巷道。如遇独头巷道,且唯一的出口已被淹没无法撤出时,则可在独头巷道上山避难,因为独头巷道上山附近空气因水位上升逐渐被压缩,能保持一定的空间和一定的空气质量。
8、若井下有人员来不及撤离时,可就近寻找一较高处避难等待营救,或快速构筑避难硐室。
9、在水势很大的情况下,主排水泵排水不能轻易放弃。
10、从别的单位借调排水设备。
11、若有流沙涌出时,应采取防止井底水仓被流沙充填的措施。
12、在采取以上各项措施的同时,应根据井下涌水地点、涌水量、透水原因及水质进行生物化学化验的结果等判定涌水量,并采取相应措施堵住漏水地点或疏干水的源头,对水灾进行彻底的根治。
二、水灾治理时的注意事项
1、由于水灾涌出地点可能有大量的瓦斯等有害气体涌出,处理时应加强瓦斯、氧气以及多种气体的检查,必要时须制定措施,对有害气体进行排放。
2、治理水灾时,应加强对水的涌出量情况的观测,并随时向调度室汇报情况。
3、灾情得到暂时控制时,必须采取防止发生二次透水的措施。
三、发生水灾事故时的避灾路线:
发生水灾事故,应遵循“水往低处流、人向高处走”的原则,尽快撤离灾区。
1、假设3203综采工作面发生水灾:
3203综采工作面→3203主、辅运顺槽→3-2煤辅运大巷→辅运平硐→地面。
2、假设清水仓发生水灾:
清水仓→3203绕道→辅运平硐→地面。
3、假设4201回风顺槽掘进工作面发生水灾:
4201回风顺槽掘进工作面→4-2煤主、辅运大巷→辅运平硐或主井→地面。
4、假设4201主运顺槽掘进工作面发生水灾:
4201主运顺槽掘进工作面→4201主运顺槽→4-2煤主、辅运大巷→辅运平硐或主井→地面。
5、假设4201辅运顺槽掘进工作面发生水灾:
4201辅运顺槽掘进工作面→4201辅运顺槽→4-2煤主、辅运大巷→辅运平硐或主井→地面。
6、假设4-2煤中央水仓发生水灾:
4-2煤中央水仓→主井井筒→地面。
第六节 矿井发生“三爆”事故的处理计划
一、救灾指挥部接到灾情报告后立即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迅速查清灾害发生地点、性质、波及范围及发生原因。
2、迅速组织撤离井下所有人员,同时进一步查证灾情。
3、抢救遇难人员:在撤离人员的同时,除撤离人员采取自救和互救措施外,应积极组织矿山救护队入井(一般由矿井进风流入井接近灾害发生地点),侦察灾区情况,抢救遇难人员,设法将遇难人员转移至安全地点的新鲜风流处,及早进行救治,并采取正确救灾措施。
4、切断通向灾区的一切电源,扑灭“三爆”引起的火灾,防止发生二次爆炸。
5、恢复矿井通风系统,排除爆炸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当侦察证实确无引起再次爆炸的火源时,应迅速修复被破坏的巷道和通风设施,使爆炸区域恢复正常通风,在风速不超限的条件下向爆炸区域加强通风以排除有毒有害气体和烟雾。
二、矿井发生“三爆”事故时,撤离人员的注意事项:
1、现场幸存者必须立即佩戴自救器。
2、在班长或有经验老工人的带领下,有组织地撤离,不可单独乱跑。
3、遇有遇难人员必须将其尽快转移至新鲜风流中的安全地点,及早进行救治。
4、非“三爆”现场的人员在得知发生“三爆”事故,或接到撤离命令后要立即佩戴自救器,可沿救灾指挥部指定的路线有组织的撤离,若救灾指挥部无路线指示,而附近又无爆炸后的迹象,应迎着风流撤离,若撤离过程中发现前方有火,大量烟雾或支护设备被摧毁等爆炸迹象则应迅速就近转入其它巷道撤离。
三、处理“三爆”事故时,要防止二次爆炸。
1、切断灾区电源。
2、发现火源要立即扑灭。
3、加强对灾区的通风,加强对灾区的爆炸性气体及煤尘浓度的检查。
4、若发现有爆炸危险时,要立即撤离到安全地点,待爆炸后或危险消除后再进行救灾工作。
5、发生多次间隙式连续爆炸时,利用其间隙进行救灾工作。
四、发生“三爆”事故时的矿井通风管理:
一般不考虑改变矿井通风状态,只采取修复通风设施,恢复原有矿井通风状态,加强对爆炸区域通风等。
第七节 矿井发生冒顶事故的处理计划
一、发生冒顶事故后,受冒顶威胁区域的人员必须立即撤到安全区域,并立即向调度室汇报。
二、冒顶被困人员应立即躲入到较为安全的地方,并加强躲避地点的临时支护,被堵截的人员不可轻易越过冒顶区。
三、冒顶被困人员被埋压或隔墙发出呼救信号时,不能敲打对自己有威胁的物料和岩石,以防使物料岩石移动造成新的冒顶。
四、事故发生后,遇险人员要主动听从灾区中班组长和有经验老工人的指挥,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开展自救和互救工作。
五、现场救灾人员应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进行救灾工作。救灾指挥部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措施。
1、查清楚冒顶原因:没有及时支护,支护失效等造成直接顶冒落;断层裂隙带,矿山压力异常;老顶来压等。
2、根据顶板冒落原因、冒落量等采取相应措施救出遇难人员。
六、处理顶板事故时应注意的事项:
1、加强对瓦斯等有害气体的检查,防止因瓦斯涌出异常或冒顶区风量不足而对遇险人员造成伤害。
2、积极恢复冒顶区正常通风,必要时可用水管等对被埋压、堵截的人员输送新鲜空气。
3、处理过程中,必须加强临时支护,坚持由外向里的原则,逐步向冒顶区推进,防止二次冒顶。支护时,若底部有遇难人员,应采用背板、挂网等方式护住顶帮活矸,防止掉落对遇难人员造成二次伤害。必要时,可开掘通向遇难人员的专用通道。
4、遇有大块岩石威胁遇难人员时,可使用千斤顶等工具移动石块,但应尽量避免破坏冒落岩石的堆积状态。对于矸石埋没的人员,应迅速扒出,首先应使头部尽早露出,然后再采取其它救治措施。
第八节 无计划突然停电事故的处理计划和措施
1、运输皮带必须安装防逆转装置止逆转。
2、停风后井下人员应立即撤离现场升井。
3、如果短时间内不能恢复送电,应及时采取措施将主排水泵房设备移放到较高处。
4、应及时组织人员抢修,保证在短时间内恢复送电。
5、恢复送电前,由机电部通知调度室送电、送风具体时间。待恢复通风30分钟后由调度室通知相关人员下井进行瓦斯检测。
6、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采取专门的瓦斯排放措施。
1)凡因停电或停风造成瓦斯积聚的采掘工作面必须实行分级管理。
A、一级管理:瓦斯浓度不超过3%的掘进工作面,由队长和瓦检员负责就地排放;
B、二级管理:巷道瓦斯浓度超过3%、排放瓦斯风流途径线路短,直接进入回风系统而不影响其他采掘工作面的安全,排放前必须编制排放措施,并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审查,有矿总工程师签字批准,报安监部门备查。
C、三级管理:排放盲巷积聚瓦斯时,若瓦斯浓度超过3%,排放瓦斯风流途径线路长,影响范围大,排放瓦斯风流切断与其他采掘工作面的安全出口,排放前必须编制排放措施,并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审查,报煤炭分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2)批准的排放瓦斯安全措施,必须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贯彻责任落实到人,并签字备案。
3)排放时,必须有安监人员现场监督检查,负责监督安全措施的逐条落实。若发现违章排放瓦斯立即停止,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4)只有检查该区瓦斯浓度达到安全规定后,才允许其他人员进入该区工作。
7、排放瓦斯的安全措施
1)恢复通风前必须先检测局扇及其开关附近10米范围内的瓦斯浓度,只有瓦斯浓度在0.5%以下时方可启动局扇。
2)计算排放的瓦斯量,供风量和排放时间,制定控制排放瓦斯的方法,必须逐节排放,严禁“一风吹”,确保排出的风流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5%。
3)瓦斯检测及送电、送风必须实行分区管理,即先排放进风侧巷道瓦斯,后排放回风侧巷道瓦斯。
4)明确停电撤人范围,凡受排放瓦斯影响的硐室,巷道和被排放瓦斯风流切断安全出口的采掘工作面,必须停电、撤人、停止作业,指定警戒人员位置,禁止其他人员进入。
5)排放瓦斯风流经过的巷道内的电气设备,必须指定专人在采区变电所和配电点两处同时切断电源,并设警示牌和专人看管。
6)在排放瓦斯过程中,严禁任何人随意使用井下电话,只有在瓦检员检测后,电话周围瓦斯浓度在规程允许范围内方可使用。
7)瓦斯排放完后,指定专人检查瓦斯,只有在供电配电、电气设备完好,排放瓦斯巷道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时,方准指定专人恢复供电。
8)加强排放瓦斯的组织领导,明确排放瓦斯人员名字,要落实责任。
9)瓦检员必须保证无瓦斯超限作业,发现瓦斯超限,请示汇报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10)瓦检员必须认真填写报表,做到准确无误。
11)对超过6m的盲巷,必须设置栅栏、瓦检牌板及禁止人员进入的标志。
12)瓦检员要检查风筒是否吊挂到位,风门是否损坏,风筒破口是否及时修补以及通风设施完好情况,及时汇报处理。
13)瓦检员发现瓦斯异常现象时,立即请示调度室和有关领导并及时处理。
第九节 事故案例模拟
一、火灾事故模拟案例
(一)火灾事故模拟地点:3-2煤主运大巷胶带输送机机尾
(二)火灾原因:皮带机尾浮煤没有及时清理,皮带摩擦引燃浮煤。
(三)应急措施及处理办法
1、立即切断皮带及综采机组电源,并采取扑打及转移可燃物等措施将火灾熄灭,同时以呼叫的方式通知工作面所有人员,并向安调中心汇报。
2、立即用机尾处的灭火器进行灭火,灭火时,人员必须站在上风侧,灭火时要遵循“先外后里”的原则。绝大多数的火灾在此阶段都将被扑灭。
3、若火势发展迅猛,则必须立即向队值班室及矿安调中心汇报,并注意与矿安调中心保持密切联系。
4、火灾产生的有害气体有危及现场人员生命安全时,必须立即佩戴自救器,或到烟气不能波及的进风侧,防止发生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并立即通知工作面以外的巷道中的所有人员,且随时向安调中心汇报灭火进展情况。以保证矿救灾指挥部采取正确的决策(如灭火措施、撤人措施)。
5、现场人员要听取昊达煤矿救灾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进行灭火或撤离。
6、必须在保证现场人员灭火时不受高温、有害气体、电击等伤害,且随时都能够安全撤离的前提下方可继续进行灭火工作,在灭火无望或人生命安全受到威胁时必须及时组织人员撤离。
7、现场人员注意要及时将工作面所有的可燃物及其它设备撤离到火灾不能波及的地点,防止灾害扩大或烧毁更多的设备。
8、现场人员在救灾的过程中应注意烟流的逆浪伤人。并注意及时通知工作面以外巷道中的所有人员(各部胶带机司机、流动电钳工、抽水工、在顺槽中的服务队人员等)避灾或撤离。
9、现场人员在救灾过程中要注意加强火灾地点的瓦斯浓度的检查,防止火灾点燃或引爆瓦斯。
10、安调中心在接到火灾报告后,应立即成立救灾指挥部,查证灾情并通知相关部门。注意行动迅速,查证要准确。在救灾指挥部成立后,首先应立即通知内蒙古矿山救护支队鄂尔多斯市区域矿山消防救护大队,并通知相关部门,同时组织井下所有受火灾威胁区域的人员安全撤离。矿山消防救护队到达后原则上要立即入井,及时进行搜救工作。
11、启动救灾指挥电话进行指挥救灾,防止安调中心电话因繁忙而导致指挥不畅。
12、在进行搜救工作时,要根据井下的通风系统状况及火灾波及的范围,在受火灾烟流污染的地点展开搜救(一般为工作面的回风系统中)。
13、在进行搜救工作时,要注意加强对搜救地点的瓦斯检查,防止发生瓦斯事故。
14、由于是工作面火灾,一般不改变矿井的通风系统,根据需要可维持现状、加强或减少对灾区的供风,以利冲淡瓦斯、控制火势发展速度或控制烟流逆行,以防止瓦斯事故的发生、提高灭火效果、保证人员安全灭火或撤离、减小遇难人员所在地点的CO浓度,改善搜救环境。
15、如需要间接灭火时,要选择合适的地点,对灾区及时进行封闭。封闭时要保证矿井的通风系统完整,保证全矿井的通风,同时尽量减小封闭区域,尽可能搜救出封闭区的所有人员及设备,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带来的损失。
二、水灾事故模拟案例
(一)水灾事故模拟地点:3203综采工作面初次放顶突然来水。
(二)水灾性质:综采初次放顶,裂隙潜水突然涌入工作面。
(三)应急措施及处理办法
1、现场人员发现水灾事故报告安调中心的同时,应以最快方式,通知附近地区所有工作人员,立即开启工作面顺槽所有水泵、顺槽口两水仓内的55KW、160KW的水泵,在排水的同时,检查上下顺槽出口是否畅通。若水势较猛时,则应很快按规定避灾路线撤离灾区。
2、撤离时应沿3203辅运顺槽、3203主运顺槽→3-2煤辅运大巷或3-2煤绕道→副平硐或主斜井→地面。
3、撤离时遇到水势很猛时,要尽力屏住呼吸,用手拽住管路等物体用力闯过水头,到达突水点外侧巷道,借助皮带、巷道壁或其它物体,攀扶着往外撤离。
4、当井下工作人员发现撤离通路已经被水隔断,就要迅速寻找位置最高暂时躲避。经常敲打铁器巷帮,不断发出求救信号。
5、当发现透水水源来自老空、老窖积水时,工作人员在撤离时,应采取措施,用湿毛巾、衣物等掩住口鼻,防止硫化氢等有害气体引起中毒或窒息。
6、水灾事故发生后要保证井下排水系统的正常排水,并尽快组织将原供水管路改作排水管路,增设水泵,进行排水。
7、安调中心接到报告后,立即通知有关领导和单位做好抢救的一切准备工作,并派救护车在井口待命。
三、冒顶事故模拟案例
(一)冒顶事故发生地点:4201回风顺槽掘进工作面。
(二)应急措施及处理办法
当发生冒顶事故,冒落的煤、矸埋压住人时,现场人员不可惊慌,应按下述方法认真抢救,并派人员迅速通知安调中心。
1、抢救时,应认真观察冒落地点的顶板、两帮情况,如发现顶板、两帮有再次冒落危险时,要采取措施,由外向里逐步处理浮矸、浮煤,打好临时支柱,维护并清理好安全退路,防止抢救人员时再次冒落伤人。要侦察分析遇难者位置和被埋压状况,上述工作必须有跟班的队干部和有经验的老工人两个人员以上进行观察,所有人员必须服从跟班干部的统一指挥。
2、抢救被煤、矸埋住的人员,首先是先清理出人员的头部和胸部,清理口鼻污物,恢复遇难人员的呼吸条件。在保证安全情况下,小心地把遇难者身上的煤、矸搬开,把他救出来。如果矸石块大,无法搬开,可用撬杠,千斤顶等工具将大块矸石抬起来用木柱撑牢,再将人员救出(注意不可用镐刨或用铁锤砸打)。被埋人员的下面多是碎煤,也可以用先挖出和清运碎煤的方法,从挖出的下部空间,把遇难人员拖运出来。
3、被救出的人员身上有外伤时,把他抬到安全地点,脱掉或剪开他的衣服,先止血,缠上绷带。如果救出的人受伤较重或有骨折,只要情况允许,要按骨折伤员处理方法进行处理:先包扎固定,然后正确搬运送医院治疗。
4、如果救出的人员已失去知觉,或停止了呼吸但时间不长,可将其放平躺下,解开衣服和腰带,撬开嘴,取净嘴里、鼻孔中的煤粉,用毛巾拉出舌头,进行苏生器供氧或人工呼吸。
5、安调中心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通知矿领导及有关单位,做好事故抢救工作,车队派车到事故地点等候,救护车在井口待命,做好将伤员送到医院抢救的准备工作。
四、瓦斯事故模拟案例
(一)假设发生瓦斯事故地点:4201主运顺槽掘进工作面
(二)假设发生事故原因:工作面风筒漏风严重,风筒出口至工作面距离远,工作面无风作业,造成瓦斯积聚,综掘机电缆放炮引起瓦斯爆炸。
(三)救护组织
1、事故发生后,掘进工作面所有人员应背对爆炸方向立即卧倒,屏住呼吸,用湿毛巾捂住口鼻,立即戴上自救器,待冲击波过后,沿着4201运输顺槽撤退,同时切断工作面电源,并向安调中心汇报。
2、矿安调中心接到报告后,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矿长和矿总工程师及煤炭分公司总调度室,并向鄂尔多斯市矿山消防救护大队报警,同时按照顺序通知有关人员到矿安调中心待命,并通知井下所有人员沿避灾路线尽快升井。井口检身房清点井下人数和姓名并汇报矿安调中心,禁止非抢救人员入井。
3、总指挥根据事故发生的地点、性质、范围等情况立即制定救灾方案后应遵循下列原则进行抢救工作:
(1)迅速组织灾区人员撤退或抢救灾区遇险人员至4-2煤辅运大巷,然后沿规定的避灾路线撤至地面。
(2)立即组织消防救护大队进行事故的救护,将遇难人员抢救到事故救灾基地,组织医护人员进行抢救。
(3)尽快恢复矿井原通风系统,排除爆炸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
第七章 处理灾害的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一节 处理灾害的组织机构
为了有秩序地迅速抢救人员,使灾害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成立矿井救灾指挥部。
(一)救灾指挥部办公地点:矿安调中心
(二)救灾指挥部成员:
1、总指挥: 张 雄
副总指挥:高 华 杨旭林 豆江海 魏永强 王贵亮 丁建平
2、成 员: 王新智 杨登科 安 玮 郭建平 刘成斌 马忠 智陈军 张继光 杨志荣 医务所杨 斌。
3、调度值班人员与指挥部的关系
指挥部正、副总指挥未到调度室之前,一切安排由矿安调中心值班人员负责指挥,并作好记录。当正、副总指挥(其中一人)到后,矿安调中心人员立即向总指挥汇报全面情况,从此时起,有关救灾的一切行动由总指挥负责指挥。
第二节 处理灾害时有关人员的职责
(1)天隆煤炭分公司总经理:指导制定事故抢险救灾方案及事故防范措施,根据情况从所属各矿调集人员、设备和器材。
(2)天隆煤炭分公司总工程师:参与制定事故抢险救灾方案及事故防范措施。
(3)鄂市消防救护大队队长:对救护大队的行动具体负责,全面指挥,领导矿山救护队。根据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规定的任务,完成对灾区遇难人员的援救和事故处理。
(4)矿长是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煤矿发生事故时向全矿发布抢险救灾紧急命令,发动和组织员工,调动全矿的人力、物力、财力为救灾服务。负责组织制定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方案,决定各项紧急措施的实施及组织恢复生产等重大决策。
(5)副总指挥由矿总工程师及其它矿级级领导担任,是矿长处理灾害事故时的助手,在矿长领导下,了解、分析事故,负责组织制定具体的抢险救灾实施方案,全面负责灾害事故处理期间的重大技术问题的处理及决策。签发抢救事故用的入井特别许可证。
(6)指挥部成员在指挥部的领导下按照指挥部制定的抢险救灾方案,负责分系统组织抢险救灾方案的实施,控制事故的扩展。
(7)救灾办公室设在安调中心,在指挥部统一领导下,负责传达指挥部发布的命令和组织措施,搜集、整理、反馈各组的信息。
(8)各业务组长根据指挥部的命令和灾害预防处理实施方案,负责组织实施某一方面的救灾工作。
救灾指挥有关人员及联系方式一览表
序号 职务(单位) 姓 名 办公电话 住宅电话 手 机 备 注
1 矿长(总指挥) 张雄 8872299 13947725273
2 总工程师 豆江海 8872305 15949400370
3 副矿长 高 华 8872288 13947725281
4 机电副矿长 杨旭林 8872298 13604771480
5 安监副矿长 魏永强 8872311 13310344886
6 副总工程师 丁建平 8872306 13847709229
7 安调中心 王新智 8872307 15804846540
8 生产部 杨登科 8872291 15804846538
9 机电部 郭建平 8872295 13571266282
10 通风队 马 忠 15047708902
11 综合部 安 玮 8872293 15047708900
12 综采队 张继光 8872296 13754175660
13 综掘一队 杨志荣 13722079376
14 综掘二队 催胜利 13734836573
15 机运队 智陈军 8872308 15047708901
16 财务部 刘成斌 8872309 13384776299
17 地测站 王友峰 13109231541
18 地方救护大队 张 帆 8324615 13337061599
19 副大队长 云治江 13191360087
20 主 任 王小岗 13847798729
21 副主任 王有德 13384776119
22 主扇房司机 赵忠福 13084779959
23 矿区总医院 8224744 8224799 8224763 8220120
24 矿医务所 杨 斌 15904773987
25 分公司总调 8224335

(9)通风队根据指挥部下达的命令,负责矿井通风系统的调整和恢复,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关注主要通风机的工作状态,对风流、风量、有害气体进行检查处理,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他措施。
(10)机运队根据总指挥的命令,负责事故期间、救灾过程中机电设备的供应、抢修和正常运转,掌握矿井停送电工作;负责发生事故时抢险救灾物资及人员的运输。
(11)生产部根据总指挥的命令,负责组织救灾队伍,参与救灾抢险及恢复生产的准备工作。
(12)安调中心负责按指挥部制定的救灾方案,配合矿山救护人员的救护工作及事故现场的人员撤离,监督检查救灾方案的实施情况。
(13)财务部负责接到指挥部的命令,及时准备救灾所需物资、器材并迅速运送到指定地点。
(14)综合部负责抢险救灾时人员的食宿和医疗救护工作,抢险救灾期间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护正常的秩序,不得有闲杂人员围观。
(15)矿灯发放室及井口检身员负责及时查清在井下的人数及姓名,迅速汇报矿救灾办公室。对未持有经指定副矿长签发的入井特别许可证的所有人员,一律不得发给矿灯、自救器,并在井口严格检查,制止未持有许可证人员入井。因抢救需要,灯房应备足自救器以便临时井下急需。
(16)有关队组班长负责清点在受灾区域的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和避灾路线将他们有组织地撤到安全地点直到地面,将在现场所见到的事故范围和发生原因等情况如实详细地汇报矿安调中心,并随时接受矿长的命令。
各部门严格落实各项措施的实施情况,发现异常,提出针对性措施进行加强管理,保证各项预防应急措施到位。
第三节 处理灾害时的通知顺序和要求
1、通知顺序
为了能及时通知灾区人员和受灾害威胁地区人员的安全撤退,也为了发生事故时,井下人员及时通知调度室,在井下所有工作面都安设有电话.发生事故时,事故讯号发现人利用电话通知矿安调中心,由矿调度值班人员用电话按以下顺序通知:
矿长——矿总工程师——矿山辅助救护队-----生产副矿长——安调中心——生产部——通风队——机电部——区队队长——材料库保管——矿医务室。
如果事故严重,矿山辅助救护队处理不了,应及时通知:天隆公司总调度室——天隆公司安监处——地方救护队——矿区总医院
2、通知要求:
(1)、值班调度人员在接到事故讯号后,一定要问清事故性质、发生事故的位置、时间、可能波及范围及受困人员等,并通知井下人员按规定路线撤离或躲避。
(2)、在判明事故发生后,用电话按顺序立即通知有关人员和单位,并作好记录,准备好各种图纸备用。
(3)、在指挥人员到达后,及时如实反映事故情况,作为救灾方案制定的依据。
(4)、制定救灾方案时,要纵观全局,抓住战机,合理组织人力物力,运用一切可能手段,力争最快消灭事故,营救遇难人员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和波及无辜人员安全,将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小程度。
第八章 救灾器材及工程计划
第一节 辅助救护队机构及装备
一、自救器的使用方法
过滤式自救器使用方法:先取下保护罩,用拇指掀起开启扳手,拉开封口带,拔开外壳上盖,握住头带把药罐从外壳中拉出,然后从口具上拉开鼻夹,把口具片塞进嘴内,咬住牙垫,使嘴唇贴住口具,马上开始用口腔呼吸,并把鼻夹夹在鼻子上,然后取下矿帽,把头带套在头顶上,戴上矿帽撤离灾区。
二、使用自救器时应注意事项
(一)过滤式自救器是防护CO中毒的防护器材。当发现有火灾或爆炸征兆时,必须立即佩带自救器,不可等待看到烟雾才佩带,因为无味的一氧化碳通常扩散在烟雾之前。
(二)佩带自救器后,当空气中一氧化碳浓度达到0.5%以上时,呼吸会有干热的感觉,这是自救器有效工作的正常现象,此时切不可取下自救器。
(三)当自救器外壳被碰瘪不能取出时,带着外壳呼吸,用手托着罐体,以减少牙齿负重。
(四)过滤式自救器的防护时间一般是60分钟(按铭牌注明),CO极限防护浓度为≤1.5%,氧气浓度﹥12%,吸气温度≤65℃。
三、辅助救护队机构及装备
根据生产要求,矿井成立辅助救护队,辅助救护队队员由鄂尔多斯市救护指挥中心培训
救护队队长:张 立 新
成 员 :高建荣、王伟、黄涛涛、岳阳、苏飞军、王慧、张东。
表一: 辅助救护队装备及器材存放地点
序号 器材 单位 数量 存放地点
1 镐头 把 5 地面材料库
2 铁锹 把 15 地面材料库
3 撬棍 根 10 地面材料库
4 千斤顶 只(5t) 2 机运队
5 吊链 根(10t) 2 机运队
6 砂子 M3 20 平硐井口
7 黄土 M3 40 平硐井口
8 砖 块 20000 平硐井口
9 水泥 t 5 地面材料库
10 坑木 M3 10 地面材料库
11 2寸水管 m 500 地面材料库
12 ¢200木点柱 根 50 地面材料库
13 水皮裤 条 4 通风队
14 自救器 个 50 灯房

表二、 辅助救护队人员电话号码、住址
序号 职务 姓名 住址 电话号码
办公室 手机
1 队 长 张立新 昊达矿 8872292 13947712744
2 成 员 高建荣 昊达矿 8872301 15947371107
3 成 员 王 伟 昊达矿 8872297 15134888978
4 成 员 黄涛涛 昊达矿 15047390539
5 成 员 岳 阳 昊达矿 8872287 15847714143
6 成 员 苏飞军 昊达矿 13488299876
7 成 员 王 慧 昊达矿 8872304 15044751110
8 成 员 张 东 昊达矿 13947797289

第二节 安技措工程计划
昊达煤炭公司每年给矿井核定安技措资金,此项资金主要用于掘进及回采工作面顶板出现离层、空鼓、形成台阶及遇地质裂隙带时的补强支护费用及其他安全设施、安全设备、仪器等费用。
第九章 安全监控系统
昊达矿现使用的安全监控系统是西安西科公司研制开发的KJ19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该系统于2008年6月25日在昊达煤矿正式投入运行。
矿井安装安全监控系统的目的是要防止发生瓦斯、火灾等重大灾害事故的发生,主要用于对煤矿瓦斯,一氧化碳、风速、温度等参数以及矿井通风设施状态和机电设备运行状态进行实时监测。为防止瓦斯爆炸,预防煤自然发火以及矿井通风安全管理提供依据。
矿KJ19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由矿通风队负责管理。安全监控中心设在调度室,由调度室值班人员对主机显示遥测,遥测数据实时监看,发生报警信息时及时上报。井下监控系统设施和通信线路由通风队专业人员负责维护,并根据生产进度和安全状况随时调整探头位置,随时掌握井下CH4、CO、顶板压力等情况,以保证井下生产安全进行。
一、通风队职责
1、通风队负责全矿安全监测系统的管理工作。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专人负责。负责井下分站、传感器、巡检、校验及故障处理,要每旬对整个系统巡回检查一次,装置运行状况要填写好记录,发现问题要汇报领导。
2、负责矿井监控系统所涉及的监控分站、传感器及控制设备的安装、回收、故障处理、标校、检修、巡查工作:
(1)采掘工作面和机电硐室施工前,具备监控设备安装条件时,安装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安设时应垫支架,使其距巷道底板不小于300mm,或吊挂在巷道中。因传感器传输距离不能满足要求,分站必须设置在回风巷道或硐室。
(2)如拆除井下分站及断电控制系统时,必须根据分站供电及断电范围要求,由机电部门或施工单位电工拆除电源及控制线。
(3)安全监测装置的标校要定期进行设备调试、校正包括零点、灵敏度、报警点、断电点、复电点、指示值、控制逻辑等。设备安装前必须先进行联机调试、校正。确保监测装置性能完好,能正常工作,每7天标校一次。
(4)装置在井下连续使用6~12个月须升井全面检修。
3、建立设备仪表台帐、传感器使用管理表、监测装置故障登记表、检修记录及监测系统图等监测日报表,每天必须报矿长、矿总工程师和矿通风队审阅签字。
4、通风队要对系统的安装质量及安装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发现质量问题或其他问题时要及时提出,要求其整改。
5、通风队负责与系统生产厂家的日常的技术交流工作,出现重大技术问题及时与厂家联系、解决,及时向厂家提出我矿的实际技术要求。
6、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维护由通风队负责,通风队要定期对整个系统进行检查,发现重大问题及时通知安监局并进行处理。
7、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检查及管理办法:
(1)对需要经常移动的传感器、电缆、断电器等安全监控设备,必须由各采掘班组长负责按规定移动,严禁不按规定移动或擅自停用。
(2)分站、传感器、断电器、电缆等安全监控设备,必须由采掘工作面的队长、班组长负责保管和使用。如有损坏必须及时向矿通风部门汇报。对偷盗、故意破坏监控设备及擅自调动传感器数据者,矿要进行严肃处理,并落实相关设备的费用。
二、各使用单位职责
各使用单位负责日常维护,负责清扫设备灰尘,保证设备无丢失损坏现象,保证设备完好,并确定包机人。如因维护不到位,影响设备性能、造成损坏的,丢失或损坏,如果数据异常、中断、停电等情况应及时通知通风队。
1、通风队负责对具体业务及维护队伍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监控日报、月报、季报及监控系统图的打印、签字、编写和保存;每年十一月中旬根据下年度采掘计划,负责编制监控装置备份的下年度计划。
2、通风队对瓦斯、一氧化碳、风机开停、瓦斯闭锁等报警信息和异常值必须及时向矿值班领导和相关部门汇报,并做好相应的信息处理记录。监控装置发生故障时,及时通知专业维护人员进行处理。
3、综采队负责传感器缆线回收,应将设备及线缆挂放整齐,多余缆线盘放整齐,传感器位置应距工作面小于10米内的巷道顶部,与顶部距离小于300mm,距侧壁小于200mm。
4、综掘队负责传感器及缆线的延伸、移动及电缆的回撤工作,负责自己区域内所有分站电源的供电及电源接线及拆除工作,应将设备及线缆挂放整齐,多余缆线盘放整齐,传感器位置应距工作面小于5米内的巷道顶部。
5、机运队负责自己区域内所有分站电源的供电工作。
6、掘进队负责自己区域内所有分站电源的供电、电源接线及拆除工作。
7、各队在使用过程中因维护不当,丢失或传感器被严重损坏的需按传感器的价格进行赔偿。
8、各队有义务配合通风队对安全监控系统的维护、安装及拆除工作。
第十章 安全培训与《计划》的贯彻、修改、补充
第一节 2010年安全培训计划
一、培训对象及时间安排:
(一)、1月05日---1月15日,举办一期为期一周的部分《安全生产法》和《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的学习培训,以增强全员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和质量标准化意识。培训方式以安调中心培训为主,并建档。
(二)、2月28日---3月25日,举办一期综采及机运队为主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及《矿井灾害预防计划》的培训班,并学习《安全生产法》和《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
(三)、4月01日---4月10日,对全体管理干部、区队长、班组长,采用外聘老师或外派的方式,重点学习矿井灾害预防、救灾知识等。
(四)4月15日---6月30日,举办一期井下安监员、瓦检员、通风工、排水工及其它辅助工、运输工培训班。重点学习各岗位《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机电设备管理制度和“一通三防”知识培训班。
(五)7月1日-7月31日:举办一期夏季“三防”知识培训班。重点对“三防”小组成员和“三防”突击队成员进行“三防”知识培训。
(六)8月1日-8月31日:举办一期班组长以上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班,外聘专业教师进行安全知识讲座或派出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
(七)9月01日-9月10日:举办一期冬季“三防”知识培训班。
(八)9月15日-12月20日:举办一期全员安全知识培训班,对照中国煤矿事故案例及安全培训教材,使全员能够吸取事故教训,深刻领会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九)除举办定期的安全知识培训班外,还要重点加强新工人入井培训、转岗培训、“三违”人员强制培训及外委施工单位工人的培训。
二、培训形式:停产培训;半停产培训;利用班前会时间培训。
三、培训方式:派出参加专业培训;外聘专业教师到我矿进行集中培训;矿方组织矿内专业人员进行培训。
四、培训地点:矿调度会议室;各区队会议室。
五、培训考核:
每期培训分理论考核和现场操作考核两部分,各占总分的50%,合格者单项成绩必须在60% 以上,累计得分不得低于60分,考核合格者准予上岗,不合格者强制转岗或待岗。
六、培训组织:统一由安调中心按计划组织实施。
第二节 《矿井灾防计划》的贯彻、修改、补充
(一)《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经天隆煤炭分公司批准后,由矿长负责贯彻实施。
(二)按照年度培训计划的安排和要求对入井人员进行《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学习培训,并进行书面考试,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入井作业。
(三)除矿里安排的培训外,矿内各单位都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变化情况,组织职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学习。
(四)按季度修改补充的内容及时下发到各单位,由各单位技术负责人利用班前会的时间向本单位职工进行贯彻。
第十一章 《矿井灾害预与处理计划》所附图纸明细
1、矿井采掘工程平面图 2、矿井通风系统图
3、矿井避灾路线图 4、井下运输系统图
5、矿井供排水及防尘系统图 6、井下供电系统图
7、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 7、井下通信系统图
8、矿井安全监测系统图 9、井上下对照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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