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矿务局二塘煤矿“2002.10.29”特大电气火灾事故,二塘

2002年10月29日 凌晨3时,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矿务局二塘煤矿井下发生一起特大电气火灾事故,造成30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98.8万元。
事故发生后,国务院领导同志十分重视,并作了重要批示。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赵铁锤带领有关人员赶赴事故现场,指导事故抢救和开展调查处理工作;监察部、全国总工会等部门有关人员也相继到达现场。根据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和《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10月31日 成立了由赵铁锤同志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副主席王万宾任组长,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监察部、全国总工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的南宁市矿务局二塘煤矿“10.29”特大电气火灾事故调查组。

事故调查组经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查阅资料、询问有关人员以及科学分析、认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确定了事故性质,分清了事故责任,提出了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并提出了防范措施。有关情况如下:

一、矿井概况

南宁市矿务局二塘煤矿位于南宁市邕宾旧公路 12公里 处,为南宁市地方国有煤矿,共有职工726人。

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为15万吨/年,1981年投入生产。井田采用一对斜井开拓,主井串车提升,副井设猴车运送人员,大巷采用架线电机车运输。矿井有三、四两个生产采区,事故发生在四采区。

矿井采用中央并列抽出式通风方式,地面风机房安装有4—72—16No11B离心式风机两台。矿井反风装置齐全。矿井总进风量为 1100立方米 /分钟,总回风量为 1200立方米 /分钟。

矿为低瓦斯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为 0.41立方米 /分钟,相对瓦斯涌出量为 1.53立方米 /吨。

井下设有中央变电所和采区变电所。发生事故的四采区变电所有PB2—6改C型高压防爆配电箱1台、KSJ3—320/6变压器1台、DW80— 350A 低压馈电开关4台,检漏继电器1台。

二、事故发生及抢险救灾经过

(一)事故发生经过

事故当班井下共有82人工作,其中四采区35人,其它地点47人。 2002年10月29日3时 左右,井下调度员在四采区变电所以里绞车处发现变电所有浓烟冒出,烟雾很大,于是跑到通往三采区的大巷交岔点电话处向地面调度汇报,要求停电停风。3时20分,地面调度接到报告后,一是通知电工停止地面主扇运转和停止向井下供电,二是向主管安全的副矿长陆勤如和矿长许崇珠作了汇报。二塘煤矿随即逐级上报并通知矿务局救护队紧急救援。

(二)事故抢险救灾经过

接到报告后,南宁市委、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并成立了由市委书记李纪恒和市长林国强任总指挥的抢险指挥部,迅速开展了抢险救援工作。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李兆焯和常务副主席王万宾也赶到事故现场,对抢险救灾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塘煤矿也成立了救灾领导小组。该矿有关负责人于 10月29日4时50分 带领第一批矿山救护队员下井抢救,在四采区回风平巷风门位置发现21名遇难人员。7时10分,第二批入井的矿山救护队也赶到出事地点,经过40分钟左右的抢救工作,将21名遇难人员运送到三采区上部车场。

随后,救护队继续探察,寻找其他遇险人员。 10月30日凌晨3时30分 发现探察巷道发生大冒顶,其它巷道充满浓烟无法前进。根据井下瓦斯涌出量较小的情况,地面总指挥部决定采取反风措施。5时10分,开始反风;6时5分,14名救护队员下井搜索遇险人员;7时40分,救护队员在四采区回风平巷找到另外9名遇难人员,并将其运到三采区上部车场。11时30分,将井下所有遇难人员抬出地面,至此整个抢救工作结束,矿井恢复正常通风,但火灾引燃的木支架和部分煤体仍在燃烧。

事故抢险救灾过程中,南宁市调动了消防、武警、公安和卫生等有关部门力量,保证了抢险工作顺利进行。事故善后处理有序,社会秩序稳定。

三、事故调查结果

(一)事故基本情况

1、事故发生地点

根据勘查,认定事故地点为四采区变电所。

2、事故类别

经调查认定,这起事故为井下电气火灾事故。

3、事故性质

经现场勘察、取证、分析,认定这是一起责任事故。

(二)事故直接原因

四采区变电所变压器超负荷运行(所安设变压器容量为320千伏安,而其供电负荷为347.7千瓦,变压器长期满负荷和超负荷运行,导致电缆加速老化、绝缘性能降低、温度升高)和变压器低压侧接线错误,导致距接线端子 500毫米 、距地板 100毫米 高处的橡套电缆短路,产生电弧火花,点燃积存在地板上的高压防爆配电箱漏出的绝缘油及渗漏在地板上的变压器油。

(三)事故间接原因

1、四采区既无采区开采设计也无采区变电所设计,只有一个方案草图和施工进度排队表,未对采区供电作设计计算,也未进行变电所内的高、低压馈电开关过负荷保护整定值的计算;同时,变电所也没有按规定安设防火铁门和配备灭火器材,致使起火初期不能及时扑灭和采取其它措施消除灾害。

2、机电管理混乱,矿井无机电设备维护检修制度。变压器低压侧每一个接线柱上错误地压接三个线头的现象长期存在,形成了严重的事故隐患;采区变电所未设专人值班,也没有制定值班人员巡回检查制度;未能及时发现并解决因采区变电所PB2—6改C型高压防爆配电箱油箱油堵松动、绝缘油流尽的问题;未及时彻底清除渗漏在地板上的变压器油渍。

3、日常安全检查不力。入井人员未能按规定随身携带自救器,致使发生火灾后,遇险人员不能安全撤出。

4、机电专业人员配备不足。二塘煤矿机电专业的管理力量薄弱,全矿只有生产科副科长一人是普电专业人员,其他电工技术不熟练,导致电气隐患得不到及时消除。

5、市直有关部门对二塘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检查和监督力度不够,事故防范措施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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