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电力三大措施从严治理业扩报装“三指定”问题,三指定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的总体战略部署,彻底解决公司范围内业扩报装“三指定”问题,7月17日山西公司制定了综合治理三项措施,并于年中工作会上颁布。一是制定山西省电力公司“三不指定”十条禁令,针对业扩工程设计、施工和设备材料供货等各环节,提出了禁止行业垄断和市场开放限制;禁止侵害客户知情权和选择权;禁止无资质或资质不全单位参与业扩工程;禁止不执行招投标程序;禁止向客户分摊上级电网建设改造费用;禁止自立收费项目或擅自调整收费标准;禁止无故拖延报装接电时间;禁止为自身及利益关联者谋取私利等十条禁令。二是出台了山西省电力公司禁止业扩报装“三指定”十项要求,从彻底清理规范各级企业和多经企业关系,加快营销“三个中心”建设,建立监督评价体系及关键岗位人员定期轮岗和淘汰制度,健全“三指定”责任追究制度;规范招投标管理,保证信息透明度,杜绝乱收费等十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三是通过该公司六届一次职代会团组长联席会议审议出台了违反“三不指定”十条禁令的暂行处理规定,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减绩效考核奖、调离工作岗位、记过或记大过、撤职、留用察看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等处分。

信息来源:山西电力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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