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唐爱军:再生资源回收处理 政府能够做到更好,唐爱军

中国用了不到8年的时间完成了发达国家近20年的电子废弃物管理历程,作为习近平主席倡导的负责任的大国形象,实现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行业从无到大的“弯道超车”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是国家为促进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而设立的政府性基金,2012年5月21日,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使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从此有法可依。

为合理引导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加快提升行业技术水平与整体效率,根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成本和收益变化情况,相关部委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标准进行了调整。

新的补贴标准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以来,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引导行业健康发展,均衡拆解处理产品结构,对行业升级、发展起到积极地促进作用,同时也发现了一些新的问题。

日前,本刊就此对中国电子装备技术开发协会秘书长唐爱军进行了专访。

行业发展更趋合理

2015年11月26日,财政部、环保部、发改委和工信部联合发布的新版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标准,对废弃电视机和微型计算机的基金补贴标准略有下调,其中电视机从统一标准的85元/台,调整为按规格划分的60元/台或70元/台,而对废弃房间空调器的补贴标准则从之前的35元/台,上调到130元/台,有极大幅度提高。

此外,台式微型计算机(含主机和显示器)、主机显示器一体形式的台式微型计算机、便携式微型计算机补贴标准为70元/台;平板电脑、掌上电脑补贴标准另行制定。

单桶洗衣机、脱水机(3公斤<干衣量≤10公斤)补贴标准为35元/台;轮式全自动洗衣机、滚筒式全自动洗衣机(3公斤<干衣量≤10公斤)为45元/台;干衣量≤3公斤的洗衣机不予补贴。

冷藏冷冻箱(柜)、冷冻箱(柜)、冷藏箱(柜)(50升≤容积≤500升)的补贴标准为80元/台;容积<50升的电冰箱不予补贴。

截至目前,新版基金补贴标准实施已近一年,行业发展基本是按调整思路的设计初衷积极发展。

就此唐爱军指出,基金动态调整,补贴标准有升有降。国家对补贴标准的调整,在某种意义上说,已明示并指引了拆解处理企业关注产品的重点,为企业拆解处理产品结构指明了方向。


2016年上半年,全国具有资质的拆解处理企业共拆解处理“四机一脑”3222.8万台(套),较去年同期的3460.6万台,略有下降,降幅为6.9%。回收处理总量虽然变化微小,但与去年同期相比拆解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种类分布则发生了较大地变化,

从具体品类看,在五品类产品中仅电视机拆解处理量同比负增长,同比-30.7%;2015年1~6月电视机拆解数量占比为74.4%,今年则为55.3%,占比下降了19.1个百分点,1~9月的平均占比也一直稳定在55%左右。

[换行]

中国用了不到8年的时间完成了发达国家近20年的电子废弃物管理历程,作为习近平主席倡导的负责任的大国形象,实现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行业从无到大的“弯道超车”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是国家为促进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而设立的政府性基金,2012年5月21日,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使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从此有法可依。

为合理引导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加快提升行业技术水平与整体效率,根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成本和收益变化情况,相关部委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标准进行了调整。

新的补贴标准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以来,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引导行业健康发展,均衡拆解处理产品结构,对行业升级、发展起到积极地促进作用,同时也发现了一些新的问题。

日前,本刊就此对中国电子装备技术开发协会秘书长唐爱军进行了专访。

行业发展更趋合理

2015年11月26日,财政部、环保部、发改委和工信部联合发布的新版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标准,对废弃电视机和微型计算机的基金补贴标准略有下调,其中电视机从统一标准的85元/台,调整为按规格划分的60元/台或70元/台,而对废弃房间空调器的补贴标准则从之前的35元/台,上调到130元/台,有极大幅度提高。

此外,台式微型计算机(含主机和显示器)、主机显示器一体形式的台式微型计算机、便携式微型计算机补贴标准为70元/台;平板电脑、掌上电脑补贴标准另行制定。

单桶洗衣机、脱水机(3公斤<干衣量≤10公斤)补贴标准为35元/台;轮式全自动洗衣机、滚筒式全自动洗衣机(3公斤<干衣量≤10公斤)为45元/台;干衣量≤3公斤的洗衣机不予补贴。

冷藏冷冻箱(柜)、冷冻箱(柜)、冷藏箱(柜)(50升≤容积≤500升)的补贴标准为80元/台;容积<50升的电冰箱不予补贴。

截至目前,新版基金补贴标准实施已近一年,行业发展基本是按调整思路的设计初衷积极发展。

就此唐爱军指出,基金动态调整,补贴标准有升有降。国家对补贴标准的调整,在某种意义上说,已明示并指引了拆解处理企业关注产品的重点,为企业拆解处理产品结构指明了方向。


2016年上半年,全国具有资质的拆解处理企业共拆解处理“四机一脑”3222.8万台(套),较去年同期的3460.6万台,略有下降,降幅为6.9%。回收处理总量虽然变化微小,但与去年同期相比拆解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种类分布则发生了较大地变化,

从具体品类看,在五品类产品中仅电视机拆解处理量同比负增长,同比-30.7%;2015年1~6月电视机拆解数量占比为74.4%,今年则为55.3%,占比下降了19.1个百分点,1~9月的平均占比也一直稳定在55%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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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电视机一直都是大家关注的重点,经常有生产企业在抱怨,为什么我们交的是电脑、冰箱、洗衣机的钱,最后受到补贴的却大多是电视机?”

唐爱军表示,过去由于电视机补贴标准统一、拆解处理电视机获利空间较大,处理企业甚至通过竞买方式回收,致使产品回收价格严重偏离价值,价格畸高。此次通过电视机按规格下调标准,减少企业获利空间,合理引导回收价格回归理性,效果显著。

“在中国的电器电子产品市场中,电视机的保有量与废弃量都是最大的,也一直是废家电回收处理品种中当之无愧的‘龙头老大’,在第一年开始实施补贴的2012年,占比一度达到惊人的将近96%,此后其比重虽逐年有所下降,但2015年的占比仍然高达70%。”

与此同时,房间空调器、洗衣机、电冰箱和计算机拆解处理量同比增长,其中补贴标准上调的房间空调器拆解处理量暴增逾10倍、从既往的0.2%至2.4%强,虽然占比仍然较小,但增幅是所有废电中最大的。

此外,电脑的市场占比也已经提高到将近18%,而既往的年份则基本稳定在10~11%之间;电冰箱由4%提高到7.91%,洗衣机由8%增加到16.8%强,基本都实现了倍增:“以往空调每年的回收处理总量不过10万台(套),今年上半年已经超过了60万台(套)。”

就此她特别指出,这些变化的出现正是由于基金政策调整驱动所致:“此次出台的基金动态调整机制成效非常好,而且对规范行业发展起到了良好地促进作用。”

“在废家电回收处理总量基本持平的情况下,各主要产品的回收处理比例发生了可喜的变化,已经在开始化解单一基金标准带来的行业产品结构不均衡的发展矛盾,表明国家的基金动态调整机制是有效的、合理的,达到了预期设立的效果。”

事实上,基金动态调整机制设置的本意便是要调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的种类及比例——尤其是电视机,此次基金补贴标准调整,在一定程度上有效调整了废家电回收处理的结构,使各品类处理产品配置更为走向均衡、合理。

即便如此,唐爱军认为在未来相当时间业内仍将以CRT彩色电视机处理为主,同时液晶电视机也由于陆续开始进入淘汰换新期而进入拆解企业;而洗衣机、冰箱、房间空调器由于体积大、重量沉而不易长途运输,因而建议当地产生、当地处理。

就此她强调,企业发展应具备前瞻性的眼光,从技术创新、回收模式等多方面提前研究、布局:“这就需要企业认清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尽量争取适合自己企业的产品和技术,从而提高企业效益。”

“企业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处理企业会根据产品基金补贴标准带来的利润大小,选择适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的产品着重回收处理。”

她指出,相较而言此次基金调整总体上小规模企业的生产经营受影响较大,而集团企业则呈稳步增长:“此次调整符合现阶段发展状况,标准修订较为合理,但将会导致行业市场结构出现重大调整。”

“统计显示,年处理规模在50万台以下的企业增速低于全国水平。由于一些小规模拆解企业的拆解重点为小规格产品,在降低补贴标准后,这些企业可能面临经营风险。”


唐爱军就此表示,实践显示,废家电回收处理行业需要有更多大企业与龙头企业的引领:“无论从资金的实力、对政策的把握、技术的创新、还是可持续经营的能力,大企业都是行业的中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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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由于大企业所承担的责任更多,很多时候即便是亏本也需保持正常地生产,因此从经济角度来看,大企业或许不及中小企业的盈利能力强,但从业务的保障能力、行业的稳定性而言,大企业的作用却是无可替代的。

一直以来,废家电处理行业最大的13家集团企业为行业的增长做了较大贡献,不仅为行业的发展保驾护航,而且也是名至实归的行业发展领航者,其中排名最前的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桑德再生资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三家上市公司所占市场份额超过41%,中国废家电回收处理行业已经进入三足鼎立的“三国时代”。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13家集团公司实际总拆解量的占比略有下降,由既往的65%降至9月底的60%左右。

其中,中再生一家独大,占比16%强;桑德再生后来居上,以略高于12%的占比力压格林美而暂居第二,格林美以11.98%的市场份额屈居第三。

近年桑德再生集团的增长速度与幅度都最为迅猛,业务增幅堪称空前。但其虽然拆解资质总量已位居全国第一、且实际拆解量增速最快,却因并购企业需要整合、产能受限而未能于拆解总量超越中再生,然仍不失为本年度业内最后一匹超级“黑马”。

格林美虽也增长平稳,但仍惜败于桑德再生大手笔的扩张并购之下。然而格林美的多元化深加工优势和市场化的回收渠道不容小觑,未来三巨头的竞争态势值得行业内外共同拭目以待。

就此唐爱军认为,虽然13家集团前三季度所占市场份额有所下降,但仍属合理范畴:“首先,就废家电回收处理行业、乃至再生资源行业而言,季节性的生产变化已是常态。如每年的一季度都因企业资金回笼、春节等因素的影响而成为淡季,拆解量也是全年中最少的,这与行业的劳动密集型特点相关。”

“其次,与其他行业相比,废家电回收处理行业的大企业偏少、甚至是太少,更多的是中小型企业,他们比大企业更容易受到季节、用工、资金等外在因素的影响,在一季度的回收量也是最低的,在此阶段生产稳定的13家集团公司市场份额通常便会增加至70%左右。”

“目前13家集团公司的市场份额虽然下降,但市场的总量却并没有明显的变化,充分说明正是由于中小企业在下半年开始发力而稀释了大集团所占比例,但就行业整体而言是稳定的,全年或还将有小幅的增长。”

相比于13家集团公司,受市场影响的企业数量随企业规模减小而增多,其中尤以小规模企业受市场影响最大。

唐爱军认为,这种状况应该与当前国内经济持续低迷总体下行、尤其是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处理基金补贴下拨周期拉长,以及处理企业对废家电产品的“竞买”影响所导致的企业成本上升、利润下降有着直接的关系。

“经济增速回落所导致的经营环境恶化,以及用来扶持行业发展的补贴基金迟迟未下拨,致使企业的资金紧张,现金流减少,尤其中、小企业的经营更为举步维艰,进而导致整个行业的回收量也符合市场规律地下降。”

她就此指出,目前,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行业最大的问题是回收,这个领域既没有门槛限制、也没有政策的扶持,而这个市场更多地掌握在大量地个体经营者手中,在这个领域,回收处理企业无论是大集团、还是小企业都需要用真金白银来说话,即便是大集团也基本没有多少特别的优势。

事实上,在废家电回收处理领域,企业其实是受制于那些产业前端的回收“黄牛”。唐爱军认为,这更多也是一种市场的机制在起作用。

“这个市场非常的奇怪,只要一说涨价,全国的废家电回收价格几乎立刻便得以统一,比政府出台什么政策都更为立竿见影,拆解处理企业几乎完全没有议价权,在这场博弈中几乎每次都是以完败收场。”

但事情也已在开始发生改变:8月26日,由桑德再生旗下互联网平台易再生联合中国物资再生协会电子产品回收利用分会共同编制的“易再生废家电价格指数”正式对外发布,这是再生资源行业首次由行业龙头企业主导推出的价格指数,旨在客观反映国内电废拆解企业采购废家电价格变动概貌和运行状况。

而就在易再生废家电价格指数发布当日,桑德再生便联合其它主要电废企业据其统一下调了国内废家电回收价格,开创了首次以龙头企业牵头主导市场价格大幅调整的先河,整个行业为之震动。

不过,无论是基金政策的调整、还是各大集团的反击,就目前来看,虽然品种占比有所变化,但截至9月的废电整体回收处理数据与去年同期几乎持平,而且年内数据也不会有太多的意外与惊喜。

就此唐爱军指出,每年最后一个季度的3个月是所有回收处理企业的“发力期”,此前回收不力停工企业也需要“抢量”,以此来保证自己的拆解资质不被取消——财综[2013]110号文件规定“自2014年起,各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年实际拆解处理量低于许可处理能力的20%的,取消给予基金补贴的资格”。因此4季度与往年相比预计不会有太大的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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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四季度所有的废电回收价格之所以会出现季节性增高,是由于近年来的回收价格增长较快、且国家补贴资金迟迟不到位所致,拆解企业不仅资金紧张,而且越做越亏,于是小企业只能在前9个月有意地放慢、甚至暂停拆解、解雇工人以节约成本,在这最后的3个月内又不得不将不足的量‘抢’回来。”

但她也透露,截止到10月,全国仍有10家左右资质企业尚未开工,广东一家第一批获得拆解资质的企业,甚至始终都从没有进行过生产。

与此同时她也坦承,虽然压力极大,但业内企业对行业未来的发展仍然看好,迄今为止并没有起意要退出行业的资质企业:“愿意合作、甚至被兼并的企业开始见多,但准备放弃资质的企业则还一家都没有。”

唐爱军表示,分析基金改革以来的这些数据可以得出一些有趣的结论:“截止目前,业内仍没有明显地感觉到“四机一脑”总回收处理量的拐点,因为近年的年回收处理总量都稳定在7500万台(套)左右而没有明显的下降趋势;而今年的总量预计虽有可能小幅下降,但不会有太大的变化。”

行业发展问题与建议

客观而言,历经多年发展的中国废家电处理管理制度设计相对科学与规范,出台和制定了诸多地法律、法规,行业的发展也很迅猛,所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对国内、国际都交出了一份完美的答卷。

事实上,最初这个新生的行业曾经只有4家试点企业,每家企业的年拆解能力也不过仅有数十万台,但现在已发展到109家资质企业——在8年多的时间内完成了国外接近20年的发展历程。

从2012到2015年条例执行以来,共有5批109家处理企业列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基金补贴企业名单,“四机一脑”年处理能力达到1.41亿台,回收总量超过2亿台,拆解总量约1.95亿台。

据联合国大学近期公布的数据显示,我国规范回收处理率达到28%,仅次于欧盟,超过日本、美国,成为全球发展最快、发展中国家最成功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体系。


“中国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管理制度上实现了弯道超车,并且汲取了国外先行者许多宝贵的经验与教训——最大的经验包括生产者责任延伸与基金化管理,而最大的教训是在发展过程中发生的那些偏颇如基金池不足等问题。”

“我们由此从源头开始严格管理,环保部推出的资质许可、审核指南、拆解指南等一系列的管理文件,也正是基于对这些经验、教训的理解、吸收与应用。”唐爱军说:“就此而言,中国的政策设计要比国外的更为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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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即便是已经有20多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经验的日本,现在也已然在开始学习中国的经验,他们也在“回头看”。

日本的废家电处理体系不同于欧美国家,强调并执行消费者付费,电器电子产品报废后,消费者不但需要自费将产品寄回处理商,并且需要支付处理费——私自扔掉是违法的。

“他们也在对不同的制度进行比较与分析——其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与消费者付费制在本质上都是由消费者承担,两者的区别仅在于前者是生产企业和进口商替消费者先行缴付了这笔费用、并且被作为成本已计算到产品的售价中,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就完成了缴费的责任;而消费者付费制是在产品报废的时候消费者再实际支付,时间点上有所差异。”

“就此而言,中、日两国的废家电处理政策在费用承担的本质上并无不同,但中国的政策相对更为方便——由生产者在销售和进口环节便已直接缴纳、而不是由每一个消费者自己去做这些事情。”

唐爱军指出,相对于日本的政策,中国的方案更为适合于中国这个地域与人口大国的实际情况:“若实行消费者付费制,不仅消费者增添了许多的麻烦,政府的管理成本也会被无限放大——这也正是日本开始认同中国模式的原因所在。”

“近些年国际机构对中国报废的电子废弃物产生环境危害的诟病逐渐减少,也正是因为他们看到、并认可了中国政府在此领域的努力与作为——正如习大大所言,我们是一个负责任的大国,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这个小小的行业为例,国内各级政府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努力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行业对环境和资源的贡献就是其中一个普通的缩影。”

就此她强调,被视为中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行业“上位法”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1号)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2〕34号),对行业的发展起到了举足轻重、不可替代的促进作用。

“从实践的结果来看,如果没有这两部法律和法规,行业就不可能发展到今天。”唐爱军进而指出,虽然各有所长,但所有这些法律、法规却缺少一个总体的顶层设计框架。

“我们现在更多地是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甚至还屡屡出现‘一个企业感冒,全行业跟着吃药’、一个企业出现问题、全行业都面临被审查的可能。”

她说:“在行业发展的初期阶段,要想保证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从严管理是必须的;但从另一角度来看,则凸显各部门间依然缺乏系统化的协调机制。”

就此她认为,在制定废家电领域、乃至于国家的任何产业政策时,都一定要有顶层设计:“造成目前现状虽然有诸多主、客观的原因,但也充分显示出国家所制定的政策还不够系统化。”

“我国的产业政策不是不好、而是很好。”唐爱军说:“我参与了制定政策中行业测算、征求意见等相关工作,才知道原来制定政策这件事情竟然这么难;原本以为只需按成本核算、有多少算多少,然后直接上报就好,但问题却真的没有这么简单。”

“主管部门所需考虑的是全国统筹:废家电产品拆解处理与产品生产企业的关系,生产企业的负担能力、生产计划的安排、未来可能产生的基金的收入及支出的匹配,以及市场由此而产生的变化等相互关联方等各个方面,越深入了解、越深入研究、越深入思考,越是感觉自己所知越少,就越是感觉到千头万绪,每每最后甚至都要产生即将崩溃的感觉。”

就此她感慨,正是因为实际地参与了这些工作,因而也才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了政府由制定、到出台一项政策是有多么地困难。

“要深入地调研,要协调与平衡政策、行业、企业间的方方面面,以及各个方面的利益关系——行业内、甚至行业外的,这是一个无比复杂的系统工程。”

事实上,唐爱军参与了包括基金政策在内的、与行业相关的所有政策、法规的研究、起草工作——如基金的许多数据测算等正是由协会所承担的;见证了中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行业的从无到有、从小到大。

“每一条款为什么会是现在的这种表述,都是经过了许许多多地专家、学者进行过无数深入、细致地研究与反反复复地斟酌后才得以确定的。”

她说:“目前中国产业政策的大方向没有错,发现问题也并不可怕。产业政策不断地发生变化是对的,不变才是错的——任何一个产业政策在已经执行了6年之后、如果还没有发现问题,那才是真的有问题。”

唐爱军指出,目前最大的问题不是政策制定本身、而是相关配套措施的尽早出台,以及执行问题:“截至10月,整个产业的所有企业已经有23个月没有领到一分钱的基金补贴,企业已经到了难以维系、甚至即将崩溃的边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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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爱军,中国电子装备技术开发协会秘书长、中国再生资源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副理事长、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环境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

有十几年的再生资源行业的从业经历,对再生资源行业的回收、处理、利用等环节有丰富的技术及管理经验。熟悉国家产业政策、区域性行业发展现状及产业特点。受财政部、商务部的委托,独立承担并组织了全国范围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城市、区域性大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基地的评审工作,协助财政部、商务部、环保部、工信部落实相关的扶持政策。

负责及承担的国家部委主要课题有:

财政部《支持服务业发展的财政政策研究》(中国经济出版社2008年)第三撰写人;商务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管理办法》(2010年)第一撰写人;环保部《中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基金研究》(中国市场出版社2010年)第一撰写人;发展改革委《全国循环经济发展规划(2011-2015)》“十二五”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研究(2011年)第一撰写人。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相关政策及补贴标准研究主要参与人;发展改革委《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评估与调整》(目录实施情况抽查与调研工作和召开目录及相关政策培训会两个执行类子课题)(2013年)。

工信部《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处理基金化管理机制研究》课题(2013年)第一撰写人;发展改革委《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行业年度报告(2013年版)》、《目录新增产品基金征收和补贴政策研究——信息技术和电子通信产品》、《海峡两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制度及实施比较研究》课题(2014年)课题负责人;发展改革委《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年度报告(2014年版)》、《基金补贴费率与市场价值平衡点研究》课题负责人;环保部固管中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配套政策研究(废旧移动通信手持机、电话单机》—课题负责人;财政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2015年版)补贴标准调整方案主要起草人。】

[换行]

她建议,如果能从各个政策之间进行一种资源的整合与配置,政策执行与体现出的效率都会更高,效果也会更好。

她认为,行业的发展是极有潜力的:“目前国内废家电拆解行业中的已获得相关资质企业有109家,看起来似乎很多,但与台湾现有的13家拆解企业相比,那不仅是不多、反而还有些太少。”

针对行业企业“吃不饱”的现状她指出,其根源并非在于从业企业太多、而是由多方面原因造成的。

“首先,国内的消费及报废理念都有待于进一步地提高。我一直在向相关部委建议,应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更多地让普通大众改变一些既有的、陈旧的观念。”

在中国民众的心目中,废品从来都是要拿来换钱的,更不要说还要让自己掏钱来处置这些能够换钱的废家电产品以解决其带来的环境风险问题,这方面的意识还远远地不够普及。

“其次是国内的回收体系建设尚不健全。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领域,企业甚至还需‘竞价’来做回收。”

在2012年7月1日基金补贴制度正式出台之前,一台老式21英寸电视机的市场回收价是40~43元,而在2015年拼杀最为疯狂时曾经高达100元之多。

唐爱军指出,产品的价格是由其价值所决定的,当价格严重地背离价值时,一定是有其他原因所造成的。2015年的“电视机大战”,便是由当时的市场供需关系变化所引发的,而这也反映了国内回收体系的不完善,在这个领域还有许多的细化工作需要去做。

“另一个方面是基金补贴的品种太少,此前只有‘四机一脑’5个品种,直到今年3月1日才确认扩充至14个品种并开始执行,但直到目前为止,相关的细则、配套的办法等任何的落地措施都还没有出台,因此这新增的9个品种也还迟迟没有能够进入到正规回收体系中来。”

“仅有政策而没有落地的平台,整个政策就是一纸空文;仅有企业去做、而没有政策的引导,企业发展方向可能跑偏,或因不盈利也无法可持续发展下去。”

就此唐爱军强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行业的公益性、环保性、社会性要远大于其经济效益,就此而言,离开政策的支持,整个行业几乎是寸步难行,因此一定要有政策的引导,还要有一定的市场激励机制,以及龙头企业所发挥的引领性作用,才会保证整个行业稳定地、健康地发展。

此外她特别呼吁,即使在近期仍难以放开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进口,但至少可以先行禁止国内的中、高值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出口或者少出口:“比如废弃电脑板属于中值产品,而手机主板则是实实在在地高值产品,其稀贵金属含量远远超过了所有的原生金属矿。”

她指出,现今中国法律、法规的完善与企业的技术进步,都足以支持现阶段在国内处理这些宝贵的再生资源:“所有的再生资源都具有资源与环保双重属性,不能打着环保的旗号因噎废食,而最为重要的是我们已经完全具有这个能力。”

“除少数品种外,目前几乎包括所有目录内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渠道都来源于灰色地带的社会回收,事实证明仅靠市场的经济杠杆来做调节已经不起作用,因此也还是要靠政策引导,让所有的这些产品都能够回归到正规的回收处理体系中来,推动行业的健康发展。”

事实上,在世界各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都是一个政策性行业,从最早开始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欧洲、到执行消费者付费的日本,乃至美国、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无一例外,由此也可见产业政策对于行业的重要性。

中国也不例外。如果没有国家的政策、资金支持,节能环保产业在市场环境下便也必然会亏损,而企业如果没有生存的基础,是不可能得到发展的,在这样的条件下仅靠企业是不可能使相关产业得以发展壮大的。

“对于任何行业而言,如果没有盈利的空间,行业就不可能得以发展。因此,节能环保领域更需要国家产业政策、以及政策体系的推动。”

唐爱军说:“就此而言,政府应该更好地作为,而且也必然能够做到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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