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许排污、贪污滥权 多地环保部门主管“中枪”,赵庆利

默许200余家企业违法排污,河北唐山玉田县环保局副局长被判11年;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犯罪,福建厦门市环保局原局长被起诉,四川广安华蓥市环保局原局长廖兴春被查……6月,河北、福建、四川、山东多地传来环保部门主管被立案处理的消息。

唐山玉田:原环保局副局长被判11年

记者6月14日从河北省检察机关了解到,唐山市玉田县环保局原副局长赵庆利,因默认治污设施未经环保局验收、没有任何环评手续的200余家企业违法排污,并利用职务便利受贿、贪污,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

据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任国强介绍,2008年4月至2012年8月间,赵庆利任唐山市玉田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主管全县范围内橡胶企业的污染治理相关工作。

玉田县窝洛沽镇有生产再生胶片、橡胶制品的规模企业59家,但治污设施均未经过县环保局验收就开工生产。此外,该镇还有200余家小作坊式的橡胶企业没有任何环评手续。

赵庆利在工作期间未按规定履职、责令相关企业停止生产,而是在对上述企业收取排污费之后对其生产行为予以默认,造成企业违法向大气中排放硫化废气,严重影响了周边环境和周围居民的身体健康。

收取排污费,本是环保部门对企业非法排放的治理和处罚手段。赵庆利负责管理全县橡胶行业期间,却让其分管的污染控制科向全县范围内的橡胶企业收取和“保管”保证金。

2012年8月,由于科室职能调整,污染控制科不再监管橡胶生产企业。该科室原科长许某某(另案处理)将原来收取保证金的情况向赵庆利作了汇报。赵庆利随后私自将剩余的保证金退还给企业,其中的15.8万元被扣留,赵庆利将其中的10万元侵吞。

此外,赵庆利在2012年8月至2013年6月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36次收受其管辖范围内橡胶企业所送人民币、购物卡,涉案金额共计超过6.5万元。

“这是一起典型的环保部门主管无视国家法律规定,以罚代管造成大气严重污染,并利用权力寻租、牟取非法利益并对环境和居民健康造成巨大威胁的案件。”任国强说,目前唐山市法院以赵庆利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贪污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1年。

福建厦门:环保局原局长被起诉

“厦门检察”官方微信近日权威发布:日前,厦门市环境保护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谢海生(副厅级)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犯罪一案,已由厦门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厦门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谢海生利用其担任厦门市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谢海生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谢海生,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

此前,在2015年2月,中央纪委对8起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责任追究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其中,福建省厦门市环保局先后有1名副局长、1名副调研员及3名分局局长、副局长,收受贿赂被查处。厦门市环保局党组书记谢海生时任局党组书记、局长,就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免去厦门市环保局党组书记职务并通报批评。

广安华蓥:环保局原局长廖兴春被查

记者6月7日从四川广安市纪委获悉,日前,华蓥市纪委对华蓥市环保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廖兴春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根据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今年3月10日,廖兴春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被华蓥市检察院立案侦查,并于3月11日被刑事拘留,5月16日移送审查起诉。

烟台高新区:环保局副局长胡万春被立案侦查

近日,山东烟台高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高新区建设环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胡万春(副科级)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据悉,这也是山东烟台高新区检察院自今年年初全面启动检察工作以来,办理的首起职务犯罪案件。

(以上消息据新华网、《厦门日报》、《四川日报》、网易消息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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