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发改委废止10个光伏项目

 根据《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4年第11号令),项目核准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向项目核准机关申请延期的,项目核准件自动失效。现对超过核准件有效期限的太阳能光伏项目10个,共计23.25万千瓦予以废止,有关项目情况公告如下: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16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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