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区财政局 夷陵区政府扶贫办 关于拨付2021年1月至2021年2月光伏电站国家补助资金的通知 2024-03-27 13:04:47 0 0 夷财发〔2021〕61号 相关乡镇财政所、扶贫办: 现将纳入国家补助目录的村级光伏电站2021年1月至2021年2月国家补助资金共114841.22元拨付给你们。 请根据《夷陵区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使用实施细则》(夷扶办发〔2020〕2号)的相关规定,将光伏收益80%用于公益性岗位工资和村级公益事业劳务费用,并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 1.2021年1月至2021年2月光伏电站国家补助资金汇总表 2.2021年1月至2021年2月光伏电站国家补助资金分配明细表 夷陵区财政局 夷陵区政府扶贫办 2021年4月8日 收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