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电力现货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鼓励新能源机组直接交易参与电力市场,江苏市场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江苏能监办日前发布关于《江苏省电力现货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1年11月9日至2021年12月9日。

本规则适用于江苏电力现货电能量市场以及辅助服务市场的运营、管理与结算。

10kV 及以上的工商业用户原则上应全部参与市场交易(注册为一类或二类用户)。对于暂无法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应当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已参与市场交易、在无正当理由情况下改为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工商业用户,其价格按电网企业代理其他用户购电价格的 1.5 倍、输配电价、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价格组成。

电网企业首次代理工商业用户购电时,应至少提前 1 个月通知用户,期间应积极履行告知义务,与电力用户签订代理购电合同。在规定时限内未注册为一类/二类用户、也未与电网企业签订代理购电合同的用户,默认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

市场成员拟注册的发电机组若为新能源机组,原则上鼓励其以直接交易方式参与电力市场,与一类用户或售电公司签订中长期合约,并参与现货市场出清。否则,该机组应与电网企业签订保障购电合约。

详情如下:

江苏能源监管办关于《江苏省电力现货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推动江苏电力体制改革和电力市场建设,根据国家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要求,江苏能源监管办组织编制了《江苏省电力现货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1年11月9日至2021年12月9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将意见建议传真至025-83199610,或将邮件发送至yanln@nea.gov.cn。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江苏省电力现货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

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

2021年11月9日

如需政策PDF全文,可添加微信领取,微信号:18911932562(请备注公司-名字-江苏现货规则)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江苏能监办日前发布关于《江苏省电力现货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1年11月9日至2021年12月9日。

本规则适用于江苏电力现货电能量市场以及辅助服务市场的运营、管理与结算。

10kV 及以上的工商业用户原则上应全部参与市场交易(注册为一类或二类用户)。对于暂无法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应当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已参与市场交易、在无正当理由情况下改为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工商业用户,其价格按电网企业代理其他用户购电价格的 1.5 倍、输配电价、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价格组成。

电网企业首次代理工商业用户购电时,应至少提前 1 个月通知用户,期间应积极履行告知义务,与电力用户签订代理购电合同。在规定时限内未注册为一类/二类用户、也未与电网企业签订代理购电合同的用户,默认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

市场成员拟注册的发电机组若为新能源机组,原则上鼓励其以直接交易方式参与电力市场,与一类用户或售电公司签订中长期合约,并参与现货市场出清。否则,该机组应与电网企业签订保障购电合约。

详情如下:

江苏能源监管办关于《江苏省电力现货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推动江苏电力体制改革和电力市场建设,根据国家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要求,江苏能源监管办组织编制了《江苏省电力现货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1年11月9日至2021年12月9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将意见建议传真至025-83199610,或将邮件发送至yanln@nea.gov.cn。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江苏省电力现货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

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

2021年11月9日

如需政策PDF全文,可添加微信领取,微信号:18911932562(请备注公司-名字-江苏现货规则)

如需政策PDF全文,可添加微信领取,微信号:18911932562(请备注公司-名字-江苏现货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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