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发电增值税即征即退延长至2018年底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5日发布通知称,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太阳能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据了解,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曾于2013年发布通知,明确从2013年10月1日起到2015年12月31日,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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