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亿“浙能系”接盘中来股份 谋局光伏制造

 经浙能电力第四届董事会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浙能电力与中来股份控股股东林建伟、张育政夫妇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及《表决权委托协议》。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和《表决权委托协议》,浙能电力拟以自有资金,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受让张育政持有的中来股份105,745,704股股份(约占中来股份总股本的9.70%),受让价格为每股17.18元,合计受让金额1,816,711,194.72元;同时拟取得林建伟持有的中来股份108,962,736股股份(约占中来股份总股本的10%)对应的表决权。

 本次交易前,林建伟、张育政分别直接持有中来股份16.58%和12.46%的股份,同时通过控股苏州普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乐投资”)间接持有中来股份0.91%的股份,合计持有中来股份29.95%的股份;本次交易前,浙能电力未持有中来股份的任何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浙能电力将持有中来股份9.70%的股份及19.70%的表决权,林建伟、张育政将持有中来股份20.25%的股份及10.25%的表决权。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本次交易完成后及在此后的三年期间内,浙能电力和林建伟、张育政拟行使股东权利将中来股份董事会成员由7名调整为9名,其中拟由浙能电力提名7名董事候选人(5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

 鉴于上述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浙能电力将成为中来股份的控制方。

 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因

 1、加快发展可再生能源、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是推进能源革命和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的重大举措,以光伏为代表的新能源行业成长空间广阔;

 2、通过取得中来股份的控制权,可以分享新能源高速发展的红利,促进浙能电力从传统火电为主向火电与新能源协同发展的方向转变,有利于浙能电力转型升级,符合浙能电力的发展战略;

 3、中来股份主营业务较为突出,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浙能电力取得中来股份的控制权,可以有效规避产业培育风险,实现新产业的快速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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