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五互联拟采购1.2GW异质结产线

 2023年2月3日,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下属控股孙公司眉山琏升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琏升光伏”)与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迈为股份”)签订《设备采购合同》,琏升光伏拟向迈为股份购买高效异质结(HJT)电池生产线2条,产能为0.6GW/条,共计1.2GW,全部用于“5GW超高效异质结(HJT)电池5G智慧工厂”项目。

 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主体

 1、买方:眉山琏升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2、卖方: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同标的:1.2GW高效异质结(HJT)电池生产设备

 (三)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1、交易价格:本次交易合同金额为商业秘密,履行披露义务可能会引致不当竞争、损害公司利益,公司已履行内部涉密信息披露豁免流程,对合同金额进行豁免披露。

 2、定价依据:卖方本着诚实信用与长期合作的则合理报价,买方按照双方协商进行定价。若存在报价与合理价格严重不符的,一经实,买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要求卖方双倍返还报价与合理价格之间的差价损失。

 (四)结算方式:采用分期支付方式,按履约节点进行结算,分预付款、到货款、验收款、质保金,上述款项以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支付。

 (五)生效条件: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成立,自买方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如需)之日生效。

 (六)履行期限:买卖双方正式签订合同后,卖方将于2023年6月20日前将全部设备送达买方指定地点。若买方要求卖方提前交货的,除因特殊因导致不能提前交货外,卖方应当最大程度向买方提前交付设备;若卖方要求买方延迟交货的,卖方应当按照买方要求延期交付。

 (七)违约责任:合同就卖方逾期送达/调试、产品及服务质量不达标、停机损失和单方面终止合同等违约问题进行了具体约定,因卖方因(包括不限于违约行为)所导致的买方“合理损失”,卖方承诺将全部予以赔偿。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向守约方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和/或支付违约金等责任。合同条款中已对各方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方面做出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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