棒杰股份采购逾9亿光伏电池片生产设备

 近日,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级子公司扬州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棒杰”)与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佳伟创”)及其全资子公司常州捷佳创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捷佳创”)签订了《采购合同》,扬州棒杰拟向捷佳伟创及其全资子公司常州捷佳创采购高效光伏电池片相关生产设备,全部用于公司扬州市10GW高效光伏电池片项目。

 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扬州棒杰与捷佳伟创签订的《采购合同》主要内容:

 1、交易主体

 (1)买方:扬州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卖方: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合同标的:高效光伏电池片生产设备

 3、交易价格:70,103万元(含税)

 4、付款安排:按履约节点进行结算支付。

 5、交货时间:分批次交货,每批次的具体交货日期由买方根据其实际需求提前书面通知卖方。

 6、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并在双方权利义务全部履行完毕前持续有效。

 7、违约责任:卖方发生延期交货、逾期调试设备、售后违约、质量问题等严重影响合同履行情形的,卖方需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赔偿买方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买方迟延支付货款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二)扬州棒杰与常州捷佳创签订的《采购合同》主要内容:

 1、交易主体

 (1)买方:扬州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卖方:常州捷佳创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2、合同标的:高效光伏电池片生产设备

 3、交易价格:21,078万元(含税)

 4、付款安排:按履约节点进行结算支付。

 5、交货时间:分批次交货,每批次的具体交货日期由买方根据其实际需求提前书面通知卖方。

 6、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并在双方权利义务全部履行完毕前持续有效。

 7、违约责任:卖方发生延期交货、逾期调试设备、售后违约、质量问题等严重影响合同履行情形的,卖方需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赔偿买方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买方迟延支付货款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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